本报讯 1月29日,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过一个祥和文明健康廉洁的春节,市纪委通报了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为:
1.椒江区广电中心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经查,该中心在2015年元旦、春节、“五一”期间,以“元旦过节费、春节考核奖、‘五一’节日考核”等名义,向全体职工违规发放福利。2015年12月22日,椒江区纪委给予椒江区广电中心书记、主任吴晓晖党内警告处分。
2.路桥区金清镇金星村党支部书记张荷玉违规参与陪侍性娱乐活动问题。经查,2016年1月11日晚,张荷玉与梁某某等四人一起到某KTV唱歌,费用由梁某某支付。期间,张荷玉接受有偿陪侍服务。2016年1月13日,路桥区金清镇党委免去张荷玉金星村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1月19日,金清镇纪委给予张荷玉党内警告处分。
3.临海市邵家渡中学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4年,该中学安排教师公款聚餐,违规发放校内体育比赛后教师奖金和教育局集体活动后补贴,借考察名义公款赴义乌等地旅游。2015年12月3日,临海市邵家渡街道纪工委给予该校校长何贤周党内警告处分。
4.温岭市原农村合作银行温峤支行公款旅游等问题。经查,2014年3月,该支行以考察为名组织员工分批赴桂林旅游;2014年底,以创建文明单位为由向员工发放福利。2015年12月18日,温岭市农村合作银行给予该支行行长俞旭峰降级处分,并处经济处罚五万元;给予该支行副行长郑阅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经济处罚5000元;给予该支行主办会计邵婷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经济处罚一万元。
5.天台县财政局企财科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经查,2013年11月,该科违规给科室五名人员发放福利;2010年至2013年间,该科时任科长许照宇将科里部分工作费用和用于个人接待的费用,一并放在县粮食收储公司粮农直补工作经费中报销。2015年12月25日,天台县纪委给予许照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仙居县交通局驾驶员陈波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5年国庆放假期间,仙居县交通局35省道公路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驾驶员陈波公车私用。2015年10月10日,仙居县交通局对陈波予以辞退处理。
7.三门县环境保护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都晓违规收受礼品问题。经查,2010年4月至2013年7月黄都晓在任职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另外,黄都晓还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受贿、玩忽职守等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5年11月3日,三门县纪委给予黄都晓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11月21日,三门县监察局给予黄都晓行政开除处分。
通报指出,对上述七起典型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市委、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廉洁过元旦、春节的“八个严禁”、省委关于严禁违规参与“酒局”“牌局”等有关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通报强调,全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把解决“酒局”“牌局”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点来抓,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节日期间明察暗访的力度和频度,持续开展正风肃纪行动,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坚持从严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快办。要坚持“一案双查”,加大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着力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来源:台州日报 2016年2月1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