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至22日,县纪委召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现场报告会,全体班子成员和部分县纪委委员等,专题听取海游街道等10个乡镇(街道)和县建设规划局、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局等6个县级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面对面报告并开展评议。
县纪委此前专门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要求。收到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书面报告后,组织全体县纪委委员审阅评议,并召集机关各职能部门深入研究,汇总提出评议意见。
汇报会重点听取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会上,县纪委逐个现场反馈评议意见,并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要求。陈君书记带领大家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委主体责任是什么的重要论述,和王歧山书记福建调研时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并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使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主体责任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有更为深刻全面的认识。会议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利用好民主生活会和党委(党组)会,运用好约谈提醒、组织处理等教育管理手段,学习好新修订的党内两部法规,以强有力的举措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