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正文
 
 
市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更新日期:2016-04-29   浏览量:3523  来源:本站编辑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教育警示,市纪委昨天通报了近期查处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原副主任舒建国违反“酒局”规定问题。经查,2016年3月,留用在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工作的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舒建国参加私人聚会饮酒,并酒后驾车,造成不良影响,已被党纪政纪立案;司法机关正在对其立案侦查。

    2、椒江区前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阮鹏违规收受礼卡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4年春节和中秋节期间,阮鹏多次收受该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维护定点单位台州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曹某某所送的礼卡。椒江区纪委给予阮鹏党内警告处分。

    3、黄岩区院桥镇原城建办工作人员赵何法违规收受礼券礼金问题。经查,赵何法在负责环卫管理期间,于2013年5月、2015年4月分别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职工所送的礼券、礼金。同时利用负责镇垃圾中转站职务之便,为妻子林某某多领工资。黄岩区院桥镇党委给予赵何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院桥镇政府对其进行辞退。

    4、路桥区司法局驾驶员郏仙富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5年以来,郏仙富(党组织关系在路桥区路桥街道党工委)多次公车私用。路桥街道纪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临海市桃渚镇川下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志宇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经查,2013年9月15日,时任该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志宇和村党支部委员李永街、徐建华,接受申请转入该村党支部的两名党员家长的宴请。临海市桃渚镇纪委分别给予李志宇、李永街、徐建华党内警告处分。

    6、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经查,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张亨明、林志华先后担任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经理期间,该公司向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温岭市纪委第二工委给予张亨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温岭市纪委给予林志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该公司原党支部书记徐礼德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玉环县隧道管理所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4年期间,该管理所截留房租等费用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福利。玉环县纪委分别给予县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副科长姬强(时任该管理所所长)和该管理所支部委员、工会主席陈海斌党内警告处分。

    8、天台县坦头镇严畈村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3年12月村级组织换届时,该村组织新老村民代表在镇上某饭店公款聚餐。天台县坦头镇纪委分别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金时干和村监会主任金亭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退赔聚餐费用。

    9、三门县农信联社党委委员、主任罗如兴违规报销问题。2015年12月,罗如兴违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在县农信联社用公款报销。三门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台州日报)

关闭】【打印此页
网站首页 |  本地动态 |  政务公开 |  廉政文化 |  警钟长鸣 |  政策法规 |  廉政图片 |  互动平台
 
Copyright © 中共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版权所有2008
 
备案号:浙ICP备11030085号-1 技术支持:三门金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