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检阅历史,我发现第一个挺身而出却金的是一位女子,她便是田稷的母亲。
田稷是战国时齐国丞相。其父早故,其母教子有方,不仅抚育田稷长大成人,即便在田稷位极人臣后仍然严加约束。一天,部下献金百镒,田稷遂将金子带回家孝敬母亲。田母问道:“你是怎么得到这些金子的?”田稷说明情况后,田母当即训斥:“吾闻士修身洁己,不为苟得。竭情尽实,不为诈行。非义之念,不萌于心。非礼之利,不入于家。故言行若一,而情貌相副。今君设官以待子,厚禄以养子,而子若是,去忠远矣。不义之财,非吾财也。不忠之子,非吾子也。”田稷闻言满面羞愧,当即把百金原封不动退还部下,然后去王宫向齐宣王请罪。齐宣王很钦服田母节义,立即给予奖赏,并对田稷知错就改的行为予以赞扬。
而今,少数官员之所以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除了自身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其妻子儿女甚至父母不仅不予以规劝,反而参与其中。由此可见,修身齐家仍然有必要作为为政者的日常功课加以重视。
二
东汉安帝时,名儒杨震调任东莱太守,路过昌邑县。县令王密是杨震过去举荐的茂才,听说恩人路过,自然热忱接待。是夜,王密拿出黄金十斤献给杨震,一则感谢先前举荐之恩,二则昌邑隶属东莱,今后杨震便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希望多多关照。杨震见此大为不悦:“老朋友了解你,你为什么不了解老朋友呢?”王密以为杨震害怕事情泄露而故作推辞,遂劝说道:“现在是深夜,没有人会知道。”杨震一听非常严肃地说:“天知、神知、你知、我知,怎么说没有人知道呢?”王密惭愧而去。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既要贪图金钱,又心存侥幸,也许能得逞于一时,但是终难长久。因一时贪婪导致身败名裂者难以尽数。许多犯罪者并非无知,而是经不起利益的诱惑。但是,即使只有天知、神知、你知、我知,他们也不能安之若素。且不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收了别人的好处,便要从此受到要挟控制;就从自我良知来说,也不会心安理得。人可以欺瞒别人,但是欺骗不了自己,一辈子不敢面对自己的良心,纵然富可敌国,又何以安心?
三
隋初,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流行收藏黄金的习惯,各个酋长都以金子多少论富贵,部族之间经常为此无休止地发生战争,谁都想更多地占有金子,成为首富。
梁毗是西宁州刺史,他曾贴出文告,禁止这种部族夺金之争,但是毫无效果。然而,梁毗作为刺史,各酋长都争相送金子给他。一次梁毗设宴款待众酋长。酒过三巡,梁毗叫人把各酋长送来的金子端出来放在桌上,忽然对着金子号啕大哭:“此物饿了不能吃,冷了不能穿,你们都为了它,相互攻打,使多少生灵惨遭不幸。现今你们把金子送给我,一旦我的金子多起来,你们是不是也想杀了我呢?”众酋长纷纷表示绝无此意,赠送金子是一片好意。梁毗又问:“那你们为什么又为它而互相厮杀呢?”一席话惊醒梦中人,那些酋长恍然大悟,从此不再为夺金而互相残杀了。
读史至此,我们要为梁毗的智慧点赞。可以说,梁毗流泪是顺势而为。作为刺史,梁毗对各方酋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他的眼泪是智慧的表现!(周游)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