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教育警示,市纪委6月3日通报了各地近期查处的九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椒江区葭沚街道东山头村委会原主任许训友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2月至2014年12月,许训友利用职务之便,挪用17.5万元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且超过三个月未还。2015年12月22日,许训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2.黄岩区东城街道小南门经联社党支部书记邱友根等擅自处置集体资金问题。2007年至2012年12月,邱友根和该经联社副书记兼社长林小德,未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擅自将经联社集体分支机构“台州市黄岩副食品批发市场服务中心放心店工程配送中心”的部分经费提供给社外某单位使用。2016年4月6日,邱友根、林小德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路桥区蓬街镇双联村党员张文飞骗取低保问题。2014年5月,张文飞隐瞒家庭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等事实真相,向民政部门申请低保,并于2014年8月取得低保,至2015年12月被查处终止,期间共领取低保金11520元。2016年2月20日,张文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追缴违纪所得。
4.临海市上盘镇金杏灯村党员徐叨丛等侵占村集体土地用于经营问题。2007年至2012年,该村党员徐叨丛、金周连、王永选侵占村土地用于沙场经营,并于2013年初将该场地租给临海某公司,收取两年6万元租费,其中徐叨丛获益4万元,金周连获益6000元,王永选获益4000元。2015年12月22日,徐叨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金周连、王永选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追缴违纪所得。
5.温岭市松门卫生监督所原所长陈宇雷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1月25日,该卫生监督所对温岭某酒店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并责令该酒店进行整改。2月1日晚,陈宇雷和该所全体工作人员共9人接受该酒店的宴请。2016年5月9日,陈宇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玉环县大麦屿街道环海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启进等人挪用征地补偿款问题。李启进和原村委会主任陈增相在未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情况下,从村出纳处取走财务印鉴和转账支票,各挪用征地补偿款99万元归个人使用,且超过三个月未还。2015年7月16日,李启进、陈增相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7.天台县泳溪乡人民政府清洁家园办公室原主任徐亦淡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和接受宴请问题。2010年至2013年,徐亦淡在泳溪乡康庄办工作期间为项目承包人朱某某提供帮助,收受礼金礼品,并多次违规接受宴请。2016年2月19日,徐亦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仙居县南峰街道浮石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副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赵天泽等6人收受贿赂问题。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赵天泽在与某公司总经理吴某商谈集体土地置换过程中,以“工作费”名义向吴某索要55万元并进行私分,赵天泽和张志祥、徐顺平、赵和平、李志芳、赵岳平等6名社区干部分别分得5-10万元。2015年11月17日,张志祥、赵天泽、徐顺平、赵和平、李志芳、赵岳平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三门县蛇蟠乡财政所原所长郑卫兵挪用公款问题。2014年10月,郑卫兵利用职务之便,分两次挪用9万元公款用于其个人其他开支,且超过三个月未还。2016年1月26日,郑卫兵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九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礼卡,有的收受贿赂,有的挪用公款,有的侵占村土地,有的违规处置集体“三资”等,都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市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力度,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传导压力。要坚持“一案双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快查严处,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运用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