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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被中纪委通报
更新日期:2016-11-09   浏览量:3723  来源:本站编辑
 
    日前,中央纪委通报8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浙江3起: 

  1.建德市寿昌镇西华村村委会原主任程益平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程益平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公园风景石过程中,伙同他人骗取村集体资金4.23万元,个人获利2.7万元。程益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拆迁办原工作人员徐红立收受财物等问题。徐红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共计60万元;明知5户被拆迁户不符合困难户标准,在收受请托后让其通过审核,造成国家损失270万余元。徐红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泰顺县泗溪镇下村洋村党支部原书记陈伟明侵吞公款问题。陈伟明借协助政府发放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助款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方式,侵吞公款3.2万余元。陈伟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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