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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中纪委通报
更新日期:2017-01-19   浏览量:5324  来源:本站编辑
 
    日前,中央纪委通报7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浙江3起:

  1.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浔南村党支部书记王法明,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鹤林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问题。王法明、张鹤林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共计3万余元,用于接待。2016年11月,王法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鹤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上京村党支部书记施世伟违规购买万年历、年画问题。施世伟以村集体和发放村规民约的名义,违规购买、发放万年历、年画176份,共计8320元,并以伪造村民劳动补贴的形式予以报销。2016年11月,施世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刘小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礼金及礼品问题。2015年、2016年春节期间,刘小青违规收受医药公司代表所送加油卡2张2000元、礼金2000元和手机1部。刘小青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刘小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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