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专题组织学习《三门县机关工作作风问责办法(试行)》。组长戴祥喜通读全文并进行了解读,与会同志积极讨论发言。大家一致认为,《问责办法》是县委、县政府从实际出发,推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是强化问责的制度保障,彰显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态度。目的是为进一步强化干部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提高工作效能,解决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问责办法》明确了问责的依据与原则、主体与对象、内容与情形、方式与方法,是对问责制度的创新发展和不断完善,为纪检组履职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有利于增强问责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戴祥喜组长要求,第三纪检组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着力提升业务水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敢于担当、善于担当,铁面问责、较真碰硬,要督促驻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学习贯彻《问责办法》精神,落实好主体责任;要适时对驻在和综合监督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