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督促党委(党组)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为三门开创海洋经济新时代提供坚强保障,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向各综合监督单位下发“工作建议书”,旨在将主体责任进行全方位、无盲区分解。
“工作建议书”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提出了三项“规定动作”:一是主抓直管,防止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专题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单位权力运行。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四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强化教育,建立健全廉政约谈制度。即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使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管到位,抓早抓小,有病马上治,防止违规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
同时,纪检组将通过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巡察等方式,不定期对各综合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挂钩,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予以扣分,对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一案双查”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