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门县在出台“两个责任”清单的同时,推行履职纪实、监督检查、制度建设等多项举措,不断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加强县委领导,切实以上率下。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主体责任、正风肃纪、巡视整改等重要议题,不断健全党委主抓直管机制。2016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召开专题学习会16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7次。召开全县党建工作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部署会,制定《中共三门县委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全年工作任务。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把责任层层分解到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干部教育培训主体课程,全面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推行纪实制度,实现履职留痕。2016年3月,县委梳理出台“两个责任”清单。2016年9月,在省委出台“两个责任”清单之后,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落实,进行动态调整。为保证主体责任履职工作留有痕迹,推行履职纪实制度,编印填空式的主体责任纪实手册,梳理细化主体责任履职具体工作事项,为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提供操作指南和记录台帐,实现履职痕迹化。将纪实手册下发至县四套班子、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实现各单位班子成员人手一册,实现全县领导干部履职纪实全覆盖。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倒逼责任落实。印发《关于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县委牵头开展专项检查。从县委办、县人大、县府办、县政协、县纪委等单位专门抽调30人,分成10个检查组,根据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对照履职纪实手册,检查所有的乡镇(街道)和县直属各单位党(工)委、党组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结果报送县主要领导并予以通报。
四是抓好建章立制,巩固拓展成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完善主体责任压力传导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2016年以来27名党员干部因“两个责任”履行不力受到问责,让“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全面推开廉政约谈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抓早抓小、动辄则咎,2016年以来共完成廉政约谈4576次,其中党委(党组)3514次、纪委(纪检组)106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