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监督机构。在设立以镇长为组长的亭旁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专门成立亭旁镇扶贫领域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纪委委员为成员。
二是开展业务学习,强化执纪监督履职。专门组织全体纪委委员就扶贫项目申报验收、低保户申报确认、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大病救助发放等扶贫领域的业务进行学习,了解扶贫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政策落实标准等内容,做到知己知彼,确保监督检查更有针对性,全面掌握扶贫资金、财务的申请、拨付、管理、使用等源头、过程、末端的情况。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信访反映。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通过张贴巡查公告、设立举报热线和意见箱等方式,公开受理扶贫领域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行为,同时,梳理十八大以来,全镇有关涉及扶贫领域的信访反映件,对反映的内容进行再次回头看。
四是分类专项督查,对重点领域严查细纠。监督组通过“一问、二看、三查”的方式,即问经办人员、看政策标准、看实地项目、查申报台帐、查验收台帐、查资金拨付,对产业扶持建设项目、来料加工扶持项目、雨露计划补助、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低保申请救助、民政和慈善救助等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了解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扶贫对象认定情况、扶贫项目安排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对在扶贫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或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零容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