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正文
 
 
市纪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更新日期:2017-11-08   浏览量:8958  来源:本站编辑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以优良的作风冲刺四季度、全力夺取“全年红”,日前,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路桥区蓬街镇光明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清桔、村委会原主任王海玲因不作为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4月以来,李清桔、王海玲在村“五水共治”、历史违法用地处置和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影响中心工作推进。2017年9月,李清桔被责令辞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王海玲因违背履职承诺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2.玉环市玉城街道村镇建设办工作人员王鸿朋因擅离岗位受到责任追究。王鸿朋未落实玉环市和玉城街道中秋、国庆值班制度,10月2日未经请假外出旅游,至10月6日下午返回,期间未参加该街道消防整治工作会议和10月4日、5日的值班,也未下村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1月,王鸿朋受到警告处分。

    3.天台县福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姜肖红等人因对辖区内企业非法占地建设问题处置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6年12月,福溪街道办事处分管城建副主任姜肖红组织拆违不力,原驻村干部汪志鸿对辖区内非法占地建设巡查和报告工作执行不到位,致使天台县福溪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置,后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1月,姜肖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汪志鸿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仙居县白塔镇林业站站长蒋爱维等人因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受到责任追究。2016年10月,白塔镇林业站在办理高迁村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手续过程中,林科员齐林斌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精,办事拖拉,明知该项目涉及县重点工程建设,却在受理后近一个月内没有开展实质性审批工作。蒋爱维在明知报批林木已被滥伐的情况下,为逃避责任,与齐林斌一起违规补办审批手续,白塔镇副镇长吴健在违规审批手续上签字同意。2017年9月,蒋爱维、齐林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三门县健跳镇门头村驻村干部郑尚勤等人因落实消防隐患排查工作不力受到责任追究。郑尚勤和该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李均有、村委会主任周成格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部署,没有按要求逐户走访该村居住出租房,后被县督查组发现该村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2017年9月,郑尚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镇长吴骥华受到警示约谈;10月,李均有、周成格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推诿扯皮、有的履职不力、有的办事拖拉、有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都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当前,正处于冲刺四季度、全力夺取“全年红”的重要阶段,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开展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的整治“四风”专项行动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从严教育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做到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做选择。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履职不尽责、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牢固树立“凡查案件必查责任”的意识,对顶风违纪问题都要实施“一案双查”,不断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要持续保持高压氛围,继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典型问题,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效果。

    (来源:台州清风网)

关闭】【打印此页
网站首页 |  本地动态 |  政务公开 |  廉政文化 |  警钟长鸣 |  政策法规 |  廉政图片 |  互动平台
 
Copyright © 中共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版权所有2008
 
备案号:浙ICP备11030085号-1 技术支持:三门金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