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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纪检监察组:开展“四风”专项督查,强化监督执纪不放松
更新日期:2017-11-21   浏览量:1545  来源:本站编辑
 

    自县纪委下发《关于开展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的整治“四风”专项行动实施意见》以来,县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意识,对照四方面整治重点,履行好主体责任,紧扣“落实”主题,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把问题找准、摸透、查深,列好问题整改清单,关键是明确整改措施,将此项工作抓实抓细。

    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抓好“四风”整治工作,县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向各单位事先下发了四风问题专项检查自查表,要求各单位结合罗列出的“酒局、牌局问题、干部下沉隐患清零、‘最多跑一次’改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福利、考勤制度抓落实、公务用车使用”九大项目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本周纪检组专门就各综合监督单位工作抓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了各单位有无结合县纪委下发的整治“四风”问题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和纪检组罗列出的九大重点自查项目抓落实情况,看有无存在思想意识不到位、行动不迅速,贯彻执行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工作落实消极应付,不及时、不主动现象。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方匡礼每到一个单位检查事先先听取各综合监督单位主要领导汇报该项工作具体抓落实情况,并在听取会上反复强调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班子“要高度重视‘四风’整治专项工作,及时做好自查自纠,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工作切不可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深刻理解‘100-1=0’的道理,认真查找工作和制度上的盲区和漏洞,及早补齐责任短板。”

    纪检组工作人员督查过程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实地翻看台账、文件传达、会议记录、具体抽查、询问了解等多种方式,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四风”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单位领导进行了反馈。针对本次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纪检组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约谈工作人员3人、业务分管局领导2人,要求单位党委对1名科室负责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并要求存在问题的党委(党组)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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