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8日至10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党校进行了巡察。2017年11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党校党委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迅速成立以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杨诚同志为组长,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胡余相同志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27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和责任分解,明确了27项具体整改任务。整改方案由党委正式行文后,于11月21日上报县委第二巡察组。方案经县委第二巡察组审定后,校党委马上按照责任制、项目化、时间表的要求逐项落实。总的来说,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坚持整改工作与党校事业建设各项工作相结合,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边巡边改,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截止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大方面问题,27个具体问题,已经整改完成24个,其中3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整改期间,共追回相关资金19272元,给予警示提醒约谈6人,工作提示约谈5人。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认真学习贯彻新《党章》、党的十九大、省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第五届一次党代会和县委第十三届一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加强校党委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好校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关于“校党委核心作用发挥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如个别班子成员因工作压力大而辞职,个别班子成员因客观原因未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自己的分管工作中。一是对标自查,认领问题。11月28日,校党委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戴祥喜同志、县委组织部王腾霄同志与会,校党委班子成员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自我剖析,认领问题清单,明确今后整改方向。二是开展工作提示约谈。12月15日,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杨诚同志针对分管教学、行政的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工作精力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指出其在工作状态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要求其明确分管责任,抓好分管工作,认真应对年底考核工作,加强党支部委员业务培训,正确处理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该同志表示将认真应对年底考核,加强党支部的管理,努力克服工作与家庭的矛盾,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科研工作中。同时,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到市委党校挂职锻炼的申请,以提升工作能力。三是向县委申请配强校党委班子。在县委的重视下,调整充实了一名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增强班子战斗力。该同志也经县委常委会批准挂职到市委党校锻炼,以挂促学,提升科研工作水平,同时,加强与市委党校的工作联系。四是充分发挥退二线干部的作用。对党校退二线的4名党员领导干部,上报县委组织部,进行派驻挂职,其中章思友同志、何素芬同志安排至两新党建工作指导组,叶伟明同志安排至基层党建巡查组,李常春同志安排至重点项目服务组,在服务县委工作大局中继续发挥作用。
(二)关于“对学校存在的个别重大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如党校新校区自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至今未通过消防等部门的验收。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消防验收问题的重要性。在校党委会议上再次强调必须加快党校主体工程的验收,特别是消防验收的进度要加快,为党校安全办学提供保障。二是压实责任。印发三党校〔2017〕16号文件,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胡余相同志担任组长,行政科科长汪礼君同志担任副组长,包郎飘、杜亚萍同志担任组员。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是解决工程验收进程中的相关问题;督促、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参建单位开展部分工程完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和检查合同项目工程验收工作。三是补齐资料。积极联系原消防设计单位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加快补齐消防所需资料。四是积极整改。其中消防报警系统已经24小时运行,故障已经排除。五是加强协调。11月27日召开工程验收会议,召集负责设计、施工、消防及装修的相关班组进行分析、评判,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最新出台的县消防设计标准进行整改。明确总承包方的主体责任,春节前再次召开验审工作分析会,专题研究验审中碰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要求尽快完成工程验收。到目前,消防验收已进行到图纸联审环节,待联审通过后,督促经办人员与设计公司联系对接,对一整套图纸进行签字盖章,提交消防大队备案,进行土建与装修的合并验收,再完成总体验收。
(三)关于“大局意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巡察组反馈,2013年至今,调研不够深入,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咨政服务不多,党校的智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对照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工作,制定《中共三门县委党校调研工作管理制度》,并根据此制度制定了2018年寒暑假调研计划,分经济类、政治类、文化类、社会类四个类别,围绕三门裂变发展、产业发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乡村振兴、健康养老和传统文化传承等进行课题调研,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更多有价值的调研成果。二是编辑《县情研究》期刊,刊发能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有咨政价值的文章,成立《县情研究》编辑委员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杨诚同志任主任,并设立办公室,制定《中共三门县委党校提高咨政服务的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的教师骨干,提升撰写调研报告、咨政文章的能力。制定了《中共三门县委党校科研教学管理办法》,明确了教师教学及科研职责规定。11月1日,我校邀请浙江省委党校教育长陈立旭、台州市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朱纪元等同志到校指导调研报告、咨政文章的撰写。12月20日台州市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朱纪元再次来我校指导工作。四是选派中青年教师到省市党校和县级相关部门挂职锻炼、调研、学习,拓宽视野,提升综合素养。我校已与省市党校沟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派了一名副校长到市委党校挂职,又选派三名青年教师于2018年轮流到省市党校挂职学习。
(四)关于“看齐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反馈,三个职能科室中两位中层干部为非中共党员,作为党校干部,在对党的精神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上存在明显不足的问题。一是完善上级精神、会议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机制。针对党校在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方面存在不足的问题,制订《中共三门县委党校会议、文件精神传达和贯彻落实制度》,明确对上级重要会议和精神,自接到之日起2日内必须由校党委领导班子带领全体教职工学习领会,为保证会议和精神传达落实的实效性,责成办公室建立传达落实登记制度,并安排专人检查管理,确保把上级会议、精神迅速转化为全体教职工的实际行动。二是建立党校教师宣讲的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党校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11月17日,党校教师卢洋到三门职业中专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11月20日,党校教师周庆喜到县委组织部给组工干部宣讲十九大精神;11月28日,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杨诚到花桥镇李家岙村宣讲党的十九大和新《党章》精神;12月4日,党校教师陈颖男给公安干警讲授十九大内容;12月14日,党校教师刘明强给台州边防支队蒲西边防派出所官兵宣讲党的十九精神。让党校教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带进课堂成为一种常态,成为一种机制。三是开展谈心谈话。12月15日,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杨诚同志针对两位中层干部“看齐意识”不强,未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问题进行谈心谈话,指出党校姓党,党校教职工应该以加入共产党为荣,作为党校教师不仅肩负着培养党员干部,传播党的方针政策的神圣使命,应该强化宗旨意识,希望两位中层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看齐意识”,力争早日加入党组织,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五)关于“校党委对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认识不足,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分析研判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未制定相关制度”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找问题,举措施。11月28日,专门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分析党校当前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讨论解决举措,成立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干部教育相结合,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把意识形态纳入党校培训班次的课程中,制订授课教师、专家、干部的讲课责任状。12月中旬,党校教师9人首批签订责任状,今后,讲课签订责任状将成常态化环节,凡是在党校授课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及教师,必须先签订责任状,坚决杜绝不健康的言论出现在党校讲台上。三是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结合党校具体实际,完善《中共三门县委党校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要任务、工作机制、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凝聚社会正能量。宣讲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精神。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新时代党的建设。新形势下,党校的党建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紧紧抓住“党校姓党”这一根本原则,讲政治、讲党性,把抓好党的建设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
(六)关于“制度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整改情况。如党建相关制度不够完善,“两学一做”学教制度文件大多未正式发文。一是建立完善县委党校党建相关制度,制订《中共三门县委党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内容包括《党委工作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员教育学习制度》《党内监督若干制度》,促进党校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党校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建立完善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制,制订并实施《中共三门县委党校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做好结合文章、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浓厚的理论宣传氛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安排党校领导、教师到各部门、乡镇街道宣讲党的新《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的精神,充分发挥党校教育宣讲的主渠道、主阵地、主力军作用,让党校理论宣讲走在前列,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三门深入实践。
(七)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反馈指出,2013至2017年校党委会会议共计30次,涉及党建讨论9次,专题讨论党建2次,近年来党建考核在全市党校系统中排名靠后。一是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分析会,12月15日召开校党委会,专门分析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好资料台帐的整理归档,全力应对好年终党建考核,力争考核工作向前移位。二是补齐短板。加强教学、科研、信息化工作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了《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教师教学及科研职责规定》《主体班次班主任管理暂行规定》,促进办班、调研、信息化等各项工作大幅提升。三是加强与省市党校的沟通。班子成员主动到市委党校对接,11月1日,还邀请省委党校教育长陈立旭、市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朱纪元专程来三门做党建工作指导。
(八)关于“‘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反馈,2015年至2016年未启用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本,党员学习签到未予落实。一是制定并严格落实党校《“三会一课”学习制度》,从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时间和学习要求上作出明确规定,规范到会签到、学习记录,责成办公室专人检查督促,保证学习质量。二是每月5日作为主题党日活动,规范考勤、记录事项。12月5日,党校教职工支部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日,深入学习王一成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县委组织部部长朱德宇同志在全县第四次基层党建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开展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党组织述职评议活动和基层党组织满意度测评活动。三是开展工作提示约谈。12月15日,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杨诚同志约谈党支部书记,要求其加强支部委员的党建业务培训,让党支部建设更加规范、更具活力,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更加多样化。该同志表示作为党校教工支部书记,要加强对支部工作的管理,将组织支部委员学习相关制度,规范开展支部活动。同时,党委研究任命周庆喜同志为专职党务干部,负责做好支部日常工作。
(九)关于“部分校党委会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如2014年10月23日、2016年11月17日召开的校党委会会议中,未记录讨论内容。一是制定校党委会制度和党委会议事内容,规范党委会的议事程序,做到充分讨论。二是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校党委会的记录,规范党委会的记录内容,指派办公室主任罗艳为校党委会记录专员,要求做到会议内容记录详实、规范。三是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在集中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民主。召开校党委会时,要根据实际议事内容情况邀请有关科室人员列席,做到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明确规定凡是涉及后勤管理和物资采购,行政科科长、会计等须参加会议;凡是涉及主体班次培训,教育科科长、副科长须参加;凡是涉及对外联系和工作交接等事项,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须参加。让校党委会议事在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到民主集中、科学决策。
(十)关于“发展党员不积极,2013年以后未发展过党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校党委已经与两位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动员她们积极向组织靠拢。12月15日,校党委书记杨诚约谈两位中层干部,对两位中层干部的入党动机和入党意愿进行了了解,积极主动地向她们宣传党的理念信仰等相关知识,动员她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在新招录的教师中积极发展新党员,12月7日,中共三门县委党校教职工支部吸收刘明强同志为预备党员。9月28日,方俊瑞同志向党组织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在支部大会上还要求这几名同志不断加强思想学习。
(十一)关于“干部任免文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如2016年中层干部任免由校党委研究,加盖县委党校公章的问题。一是制定党校印章和党委印章的管理使用制度,严格用章,确保用章准确规范。12月15日,校党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中共三门县委党校印章和校党委印章管理规定》,对印章的使用范围和签批等规则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二是制订了《中共三门县委党校文书学习制度》,对文书的学习提出具体要求。三是要求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学习,规范操作。
(十二)关于“中层干部超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三定方案核编中层干部5人,实际配备中层干部7人,超编2人。一是向县编办提交了三党校〔2017〕13号文件,重新核定三定方案。经县编办核定,三编〔2017〕24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共三门县委党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批准股级职数6名,新增中层干部编制1名。二是下发三党校党委〔2017〕4号文件《中共三门县委党校党委关于撤销函授站及相关人员免职的通知》,撤销函授站,免去函授站站长、副站长职务,解决了中层干部超编问题。三是加强学习组织部中层干部配备管理规定。
(十三)关于“机构编制超编,超编设置函授站”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11月27日,经校党委会研究下发校党委〔2017〕4号文件《中共三门县委党校党委关于撤销函授站及相关人员免职的通知》,撤销函授站,免去函授站站长、副站长职务。
(十四)关于“公款购买土特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如:①2013年8月8日,购买水产品开支3840元;②2013年9月12日,购买青蟹开支5800元;③2013年9月13日,购买水产品、粉丝开支3825元;④2014年2月18日,购买水产品开支800元。一是查明这四笔土特产开支的用途:2013年8月8日,3840元水产品开支,用于联系工作;2013年9月12日,5800元青蟹开支,用于某单位来三门调研;2013年9月13日水产品开支,用于到外地党校学习新校区建设送礼,粉丝则用于外地党校来我校调研的回手礼;2014年2月18日的800元水产品开支,用于班子成员带队到外地党校学习新校区建设。二是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这四笔款项共计14265元,11月17日已全部退款到县廉政账户。三是严格对标自查,坚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12月15日,召开校党委会,再次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要求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四是12月15日,对涉事的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立足于党校各方面工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营造党校风情气正的良好环境。
(十五)关于“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反馈指出,2013年至今,除2016年外,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部署会;校党委没有与下属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是校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1月2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针对涉及党风廉政方面的整改问题,班子成员进行了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的谋划,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校党委成员与各科室补签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任务。三是对2018年校党风廉政建设作出相应谋划与安排。四是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精神,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印发了三党校〔2017〕6号文件《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明确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十六)关于“‘三书两报告’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反馈,没有向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发放《落实责任制建议书》,班子成员对党委,科室对分管领导,没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一是规范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印发三党校〔2017〕15号《中共三门县委党校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书两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二是向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发放《落实责任制建议书》,12月15日,各科室向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就个人落实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出书面报告。
(十七)关于“廉政约谈开展不到位,压力传导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约谈的内容以业务为主,对于党风廉政的内容点到为止,不够深入。一是全面排查党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风险点、薄弱点。梳理总结主要是物资采购、食堂管理、办班费用等环节存在廉政风险,通过制订《物资采购制度》,对这些廉政风险点、薄弱点进行了规范。二是加强廉政约谈工作,把压力传递到人、到点,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本次整改为契机,针对整改问题中的第十四条公款购买土特产的问题,12月15日,校党委书记杨诚对经办人员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针对调研期间教职工疏于管理的问题,12月15日,校党委书记杨诚对分管教学的分管领导、教育科科长和办公室主任等3人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三是加大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监管,特别是对物资采购、办班费用、重点项目管理责任人开展常态化约谈,要求严以律己,防微杜渐。
(十八)关于“未严格执行县政府文件规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三个非主体班次培训伙食费超标,最高为115元/人(天),超过三政办发【2016】17号文件关于培训伙食费不得超过80元/人(天)的标准。一是12月15日,召开校党委会,明确标准、传达精神。二是严格把关。把主体班次和非主体班次的伙食标准列入校党委会讨论事宜,确保伙食费标准不超过80元/人(天)。三是明确职责、加强监督。培训伙食费收取由单位出纳开具食堂往来票,报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确保开具的伙食费往来票符合标准。四是开展约谈。12月7日,财务分管领导胡余相副校长针对个别培训伙食费超标问题对出纳、会计两位同志进行工作提示约谈,明确三政办发【2016】17号文件中规定的培训费用标准,指出财务人员在工作中的疏漏,要求今后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12月14日,校党委书记杨诚对财务分管领导和行政科科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把关,杜绝出现超标准收费现象。
(十九)关于“部分制度缺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未制定调研期间的人员管理制度。2013年至今,夏季冬季共安排约2个月的调研期,期间除了安排1到2名人员校内值班外,对其他人员调研期间疏于管理。一是开展警示提醒谈话。12月15日,校党委书记杨诚对分管教学科研责任人、教育科科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指出了党校调研工作的不足、制度的缺失,要求分管教学科研责任人制定调研工作管理制度。二是制定了《中共三门县委党校调研工作管理制度》,要求教职工按时考勤。三是将调研成果评比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内容,整理了《2017年中共三门县委党校调研成果情况表》作为本年度的考核依据。四是加强调研工作管理。成立校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科研副校长担任组长,教育科科长担任副组长,负责课题的立项审查、检查验收和指导监督工作。按照课题调研计划,分经济组、政治组、管理组、党建组等不同小组,开展分组调研,每组确定1名组长,承担课题调研责任,确保调研成效。
(二十)关于“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反馈,党校内部涉及物资采购、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管理等有关“四重一大”事项制度设置过于简易笼统,责任划分不明确。一是印发了《中共三门县委党校关于印发“四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四重一大”的事项具体内容和监督管理方式进行了明确。二是12月15日,校党委书记对两位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要求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四重一大”事项制度进行工作事项上报。三是梳理完善党校物资采购、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内部监督管理等制度。目前,已完善《物资采购制度》,并已下发正式文件。
(二十一)关于“内部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如:职能科室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环节监管缺位;虽有建立内部考勤制度,但事业编制和工勤人员没有考勤记录,也没有内部检查情况的通报。一是印发了三党校〔2017〕17号文件《中共三门县委党校工程建设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在合同管理、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完善了内部监督管理。二是印发了三党校〔2017〕18号文件,成立中共三门县委党校日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副校长潘清清同志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罗艳同志、教育科科长陈颖男同志任副组长,方俊瑞同志为管理员,完善了“钉钉”系统设置和管理。12月月底,召开全体教职工“钉钉”系统培训会,全面启用“钉钉”考勤系统。三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目前全体教职工都已规范使用钉钉考勤信息平台,系统考勤实行“每周一统计,每月一通报”。
(二十二)关于“‘四重一大’事项报备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如:中青班委培服务所涉及到的大额资金使用情况未报备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2017年外来人才引进事项未及时填报。一是于12月15日,对两位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对执行“四重一大”制度不够规范,相关事项应该报备却未报备给派驻纪检监察组等事项进行了约谈,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都表态今后将规范报备“四重一大”事项。二是印发了三党校〔2017〕14号文件《中共三门县委党校关于印发“四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四重一大”的事项具体内容和监督管理方式进行了明确,各科室及责任领导要按照要求进行事前报备、事中监管和事后检查。三是责成办公室专人负责“四重一大”的报备工作。四是11月17日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了三门县进修干部二期暨中青年后备干部委托苏州大学培训费用13.7万元事项。今后,凡涉及“四重一大”事项,我们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即时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十三)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廉政约谈落实不够到位,未对党校新提拔和调整的中层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今后党校干部人事调整需提前填写《三门县县直单位“四重一大”事项会前报备单》报告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会议召开后, 及时填写好《三门县县直单位“四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报告单》并附会议记录复印件,报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二是11月24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县委党校中层以上干部7名一并进行了廉政约谈,从找准定位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等三方面对中层干部进行了了廉政教育。
四、关于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明党的纪律。
(二十四)关于“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县委党校于2011年5月向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申报了新校区消防设计审核,2017年9月初申报验收。县公安消防大队于2017年10月底实地核查后,发现党校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被关闭且存在故障、教学楼未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6方面消防安全问题,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一是排查问题。督促党校新校区工程总承包人陈某学习掌握当前消防验收的标准,对照标准,逐条指出党校工程中不符合消防验收标准的具体情况,并按照标准逐条落实整改。二是立即落实可整改的问题。部分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我们在第一时间整改完毕,将消防安全隐患减到最低。目前,党校报警系统故障已排除,保证24小时运行,保安值班室24小时值班,通过报警设备监控全校消防情况。
(二十五)关于“党校新校区建设工程分12个项目进行单独招标,相关工程于2014年至2015年间完工并陆续投入使用却至今未通过消防验收、未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联系消防大队,按消防大队要求进行整改。校行政科工程验收负责人已多次与消防大队人员联系沟通,由于我校消防工程验收工作较为特殊,没有按照流程未经验收就入驻,宿舍楼消防设计修改部分的图纸未送至消防大队备案,因此按照消防验收的要求,补齐了资料,包括消防设计装修的图纸、原有图纸上过期的公章重新加盖公章等;再报浙江省具备图纸联审资质机构进行图纸联审,之后报消防窗口审核,进行消防装修备案,最后合并验收,将消防土建与消防装修进行合并验收。二是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由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胡余相同志担任党校工程项目分管领导,由包郎飘同志担任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党委会讨论制定工程管理制度,建立工程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在本年度内完成消防验收,对党校新校区工程进行整体验收并提交审计。
(二十六)关于“个别支出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一致”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6年10月9日支付三门县华鼎园艺有限公司2016年3月27日至9月26日花卉租摆费用12150元,而协议签订对象为台州市鸿鼎园艺有限公司。一是由分管财务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对具体经办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管理,努力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三是严把财务审核关。不断提升财务审核人员的责任意识。四是重新签订合同。已经与三门县华鼎园艺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并重新签订合同,目前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
(二十七)关于“存在账实不符情况”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如:以“培训费伙食费”、“伙食费”名义收取部分培训班次住宿费,每人每天30-70元。一是明确标准、传达要求。已通知各培训单位,原则上不安排住宿的事项,若确需住宿,需提前审批,由组织培训单位向组织部干部教育科报批。二是加强管理,纳入预算。已将党校宾馆开支纳入2018年的财政预算。三是加强管理、节约开支。严格执行伙食费标准不超过80元/人(天)的标准,杜绝以“培训费伙食费”“伙食费”名义收取培训班次住宿费。四是清点库存、更新信息。定期清点宾馆易耗品库存,及时更新信息、补齐物品,建立易耗品领用登记表格,节约宾馆开支。
经过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校党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滋生“四风”问题的土壤还未完全根除,作风建设离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党风廉政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中共三门县委党校党委将以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切实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为推进我校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6-89311851; 通信地址:海润街道滨港路3号;邮编:317100;电子邮箱:smxwd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