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集中派出四个巡察组,对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三门段工程建设指挥部、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三门联络线项目推进组、228国道三门园里至宁海一市段公路建设指挥部、S326(60省道)三门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推进组、县石岭公路亭旁至金干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74省道三门城区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74省道南延毛张椒江二桥三门段工程建设指挥部(74省道南延三门海山至沿海工业城连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台州港健跳南港区疏港公路一期工程建设指挥部等8家单位开展为期20天左右的专项巡察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线索。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重点内容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查找在政治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围绕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建设、工程变更、竣工验收、预决算审核以及监管等环节,了解掌握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制度、资金管理使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政风险防控等执行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巡察方式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将主要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开展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询问知情人、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开展走访调研、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反映问题渠道
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问题线索。涉及有关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请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单位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并对巡察组工作予以支持和监督。县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邮政信箱。举报电话受理及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