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4月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单位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总工会党组把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做好落实。一是直面存在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县委第四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后,党组立即专题研究,完全接受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好整改工作的协调、督办和落实。党组书记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责任认领和自我剖析,作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了《中共三门县总工会党组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三门县总工会党组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围绕县委巡察4大方面15个类别26个具体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包括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四是坚持统筹兼顾,相互结合促进。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落实工作建议相结合。坚持整改落实与促进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相结合,把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并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会事业的强大动力。五是强化建章立制,注重长效管理。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坚持常抓不懈,提高整改成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和在整改过程中的工作实践,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人事、财务、廉政等各类规章制度18项。
截止2018年6月4日,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大方面15个类别26个具体问题,已经整改完成24个,有2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共对当事人、相关知情人进行调查谈话3人次,查阅账本、台账等40余册。整改期间,共追回相关资金2908元,给予警示提醒约谈2人,工作提示约谈1人。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职工维权作为工会基本职责,县总工会对此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整合科室,配备人员。原工会权益保障部仅1名非正式人员,现将保障部和法工部合并为权益保障部,配备3名工作人员。县职工服务中心人员由原来的4人增加为5人。积极发挥县职工服务中心作为职工维权第一站的作用。二是整合维权平台,增强服务功能。依托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即县职工服务中心、三门县劳动争议仲裁庭和12351热线,打造工会维权直通车品牌。截至目前,仲裁庭共受理2起劳动争议案件,已调解26起,调解率100%,共接待各类法律咨询服务76件96人,接待信访25件42人,其中给予法律援助11件,参与劳动争议调解75件;“网上恳谈室”已回答咨询类问题696个,解决处理类问题204个,覆盖职工5566人。
2、关于“职工疗休养工作有待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3月初,经请示县委、县政府,我单位会同县委办、县府办、县法制办、县旅游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制定了《三门县2018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协议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办法》,采用政府采购询价的方式招标疗休养线路经营权,委托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作询价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在三门县政府采购招标平台上发布,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共3人对招标全程监督,采用邀请入围供应商招标方式,确定21条疗休养服务线路。2018年5月14日,为确保职工疗休养服务质量,共检查三家入围供应商,分别是:浙江商务国际旅行三门分公司、台州春日旅游有限公司、浙江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三门分公司,重点对车辆运输情况、驾驶员、导游资质、旅游参保等情况进行检查;与服务供应商签订《服务承诺书》,根据出行情况及时跟进满意度测评表,确保我县职工疗休养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让党政领导、疗休养单位、广大职工满意。
3、关于“对工会经费审计工作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审委主任将在三门县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重新选举,具体工作还在筹备中,计划在今年年底完成。二是2018年3月28日,邀请市总工会财务部部长,对乡镇街道(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重点民企工会主席进行工会财务经审业务培训,重点解读《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以提高经审人员对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监督的意识和能力。三是组织乡镇园区工会主席、经审工作人员等去省总干校培训,培训时间为三天,培训人数50人,经费预算5.25万元,培训计划于2018年6月报县委组织部获批。
(二)关于“规矩意识淡漠,县总工会十年未进行换届选举”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8年5月17日,成立三门县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确分工,计划将换届选举工作报县委审批。
2、着手准备选举材料和代表分配,计划代表名额275人,委员会名额27人,常委11人,争取在年底完成选举工作。
(三)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缺失,忽视政治引领作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8年2月5日,出台《三门县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的自查报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同年五月,签订《三门县总工会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工作责任书》,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工会主席任组长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负实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2018年1月5日,制定《三门县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每周学习夜”制度,严格要求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6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把党的十九大、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等各级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学习计划。今年以来,我单位连续3次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认真学习讨论党的十九大精神,着重强化“四个意识”,坚持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1月11日下午,我单位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新时代、新思想、新使命,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组书记带头作了中心发言,党组成员都结合各自分管工作作了中心发言,并要求与会的中层干部及时抓好落实。
3、建立《三门县总工会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为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利用公示栏、微信公众号、三门县总工会网站等载体,抢占宣传、舆论阵地,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举措。及时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对各科室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避免问题扩大化。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四)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于2017年9月22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以党组成员朱红为机关支部书记,赖达莉和陈序红为支部委员的第十三届支部委员,赖达莉同志为组织委员,陈序红同志为宣传委员,并于同年9月26日获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示同意。
2、2017年9月22日,选用政治业务素质高、经验丰富的王友强同志负责党务工作,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向党组传递综合信息和反馈各方面情况,协助领导进行决策,压实支部书记责任。
(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以自我批评为主,互相批评避重就轻”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和工作学习计划,2018年以来每月都按计划严格执行,并及时做好“三会一课”等相关台账资料。严格按照县委要求,每月5日前后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先后以党的十九大、学习新党章、观看爱国影片《厉害了,我的国!》等内容为主题,举行主题党日活动,使党员干部真正受教育、学习见成效。对县委要求组织的专题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学习确保逐一传达学习到位,坚决不漏学少学,提升党员干部思想境界,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向先进看齐。
2、2018年4月2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整改问题进行认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领、真反思,真批评、真提醒。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每季度组织开展党支部党员大会和领导讲党课活动,有效发挥带学促学作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
3、制定《三门县总工会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方案》,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习教育计划表”,加强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党组、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推进、年底有提升”,注重推进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的结合,做到学用结合、学以促用。
(六)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欠到位,没有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8年4月2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整改问题进行认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领、真反思,真批评、真提醒。对巡察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建立《三门县总工会党组工作规则》,健全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职责,明确议事内容及范围,提升党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完善相关会议记录本。
2、2018年4月27日,召开党组会,重温“四重一大”制度内容,明确将“四重一大”事项列入党组会议内容,并要求在工作中自觉遵守,严格落实“四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加强对“四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讨论研究,切实发挥党组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核心和引领作用,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坚决避免随意决策、盲目决策。明确规定凡涉及重大项目未经党组集体研究的,任何个人不得让相关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实施,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关于“党的组织制度执行欠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督促党员在参加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时主动交纳党费。2018年以来,每月按时缴纳党费。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由陈序红同志负责党费收缴管理,每月公示,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对不及时缴纳党费人员进行督促,必要时将进行通报。
2、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好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开展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两学一做”、谈心谈话。党组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佩戴党徽、缴纳党费、服从安排。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三个坚持”要求,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会。指定专人负责,严格会议记录,规范台帐资料。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促使党支部切实负起责任,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八)关于“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没有把党的纪律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8年5月8日,制定《三门县总工会2018年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组成员日常加强对分管线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2018年5月25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逐一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起“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会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健全廉政约谈制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把问题解决在早解决在小。党组书记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认真履行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在落实责任上发挥好带头作用。
(九)关于“干部管理松弛,存在好人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纪委相关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出台《三门县总工会考勤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工会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通过自主学习、老少结对、集中交流、轮岗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年轻干部的能力和业务素质,激发队伍活力,提高每位党员的党性修养,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2、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2018年6月22日,分管领导对业务同志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督促其在办理在职职工特殊医疗病种报销事项时,注意流程以及服务态度。2018年5月28日,党组书记对相关负责领导进行警示提醒约谈,核减项目资金2511元,已全额退回三门县总工会账户。
3、健全廉政约谈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提醒,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组书记每年抽查约谈记录,对约谈走过场、蜻蜓点水的党组成员将进行批评教育。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筑牢思想防线,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促进党员干部遵纪守规的自觉性。
(十)关于“信访受理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8年4月19日,印发《关于开展县总工会班子成员定期到职工服务中心接访工作的通知》,并安排好值班表,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案一档”,有据可查。领导以身作则,树立先锋榜样作用,加强坐班制度威慑力。
2、2018年4月19日,出台《县职工服务中心信访接待流程》,规范登记、办理、归档三个流程。要求来电访3个工作日内办结,简单信访件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信访件15天内办结,重大疑难信访件30天内办结。
3、加强法律学习,组织县职工服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特别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份保险条例》《浙江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工作能力。
四、关于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十一)关于“‘四风’问题禁而未绝,个别层面偶有反弹”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7月3日,邀请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把关验收,对704办公室进行再次整改,目前,对于超标办公用房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规范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三县委办通〔2015〕262号)文件精神,彻底落实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与使用标准、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今后,加强对办公用房的有效管控,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标准,确保清理整改不打折扣。
2、针对“存在奢靡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2017年,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限额500元,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涉及物品采购事项,2018年4月17日,出台《县总工会采购业务管理制度》,细化、规范的采购、发放、登记制度,全力推进物品采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针对“存在机关化作风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改进调查研究。明确每名班子成员联系一片区域,每年到企业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其中走访调研不少于1周。5月16日,由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基层走访,共走访企业6家,梳理问题12个,目前已帮助解决问题3个。杜绝以公车改革为理由疏忽下基层。进一步深入基层调研,征求各方意见,有效增强工作效能;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切实提高专业素养,增强一线服务能力。二是整改服务中心领导值周制度上墙坐班不到位问题,印发《关于开展县总工会班子成员定期到职工服务中心接访工作的通知》,并制定《2018年度三门县总工会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安排表》,严格落实领导坐班制度。
4、针对“档案管理重形式轻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出台《三门县总工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学习档案保管期限明细。与第三方机构温岭市信一档案事务所就档案管理事项进行沟通,制定了《三门县总工会档案服务预算表》,共涉及18项内容,预算资金总计205000元。根据《三门县总工会档案分类方案》,目前已达成初步意向,档案前期收集工作已经开展,严格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5、2018年4月24日下午,召开民主生活会,全体党组成员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平时工作摆进去,着力提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加强日常作风效能检查,重申会议纪律、就餐纪律、上班纪律,对没有遵守纪律的责任科室领导将进行提醒约谈。
(十二)关于“操办婚丧喜庆相关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分别在2018年1月22日和4月2日,两次组织学习《三门县党员、干部参保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文件,并开展自纠自查,签订《廉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强化单位领导干部意识,自觉遵守婚丧喜庆规定,加强党员干部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2、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党员干部不按规定进行申报备案的,责令其说明原因,对于拒不报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借机敛财,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三)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超陪同超规格接待”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陪同人员超2人”问题。接待餐费1957
元,应退款397元,已于2018年5月17日,退款至三门县总工会账户;针对2015年1月20日,兄弟县市区总工会2人到我县交流学习,未递交接待公函事宜,2018年4月17日,路桥区总工会对此情况提供书面说明。
2、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进一步细化调整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定公务接待操作规范,落实办公室、分管财务领导分级报批程序和财务部门“终点把关”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分级审批制度,做好源头把控。
3、加强对公务接待的全流程监督,实现公务接待多环节审核,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有效防止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接待,杜绝先接待后补函现象。
4、2018年5月28日,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超陪同超规格接待”问题,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十四)关于“工会经费补助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工会经费管理的意见(试行)》(浙总工办发[2015]66号)等相关文件标准和范围进行补助,组织与上级工会及周边工会对接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杜绝超范围超标准补助情况发生,规范工作流程,严谨工作态度,杜绝随意性。
2、2018年5月28日,对该问题的相关责任领导进行工作提示约谈。
(十五)关于“财政纪律执行不够到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无重大支出项目的情况下编制赤字预算,多个经费支出项目大幅超支,未办理追加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4月24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强调重视加强工会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制定《工会经费使用预算表》,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二是3月28日,邀请市总工会财务部部长对财务人员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规范财务操作流程,务求将工会经费收好、管好、用好。
2、针对“物品领用发放未附领用凭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确定办公室成员作为物品登记专人,严格按照物品领用流程,要求在《领用登记表》上填写好领用物品的名称、数量、领取科室、领取人、领取时间,规范物品领用流程。二是妥善保存物品领用登记表,年底时将《领用登记表》归档备查,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不领用或少领用。
3、针对“开展活动前未做预算及审批(宣传面巾纸、送清凉)”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三门县总工会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和《三门县总工会物资采购审批单》,由相关科室根据活动的实际需要,详细注明各项预算经费的用途、金额、数量、具体的经办人等必要信息,并在活动开始前一周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至办公室审核。活动经费坚持“谁使用、谁报销、谁负责”原则,对活动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相关责任。
4、针对“个别工程未办理竣工决算审计”问题的整改前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将工程委托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结算审核后,共核减退回违规付款2511元,于2017年11月3日退回三门县总工会帐户内。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县级和镇乡工会经审工作的意见》中的第15条、凡5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改造工程,均要开展竣工决算审计,鉴于工会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有一定的资质要求,经审会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并严格按照工作意见进行操作执行。
5、针对“部分要求政府采购的物资未履行规范程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4月27日,召开党组会,重新学习“四重一大”相关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超过10万采购项目,通过三门县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低于10万的采购项目,通过政府采购集团云上进行采购,并且超过1万的采购项目列为“四重一大”报纪委备案。二是5月3日,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三门县总工会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方法采购,履行规范程序。
6、针对“对食堂缺乏有效监管,致使职工福利费支出超标”问题的整改前情况。一是出台《三门县总工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对食堂物资采购、物资货物验收、经费结算等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成立食堂监督管理小组,不定期抽查食堂物品采购和货物验收,检查财务账目情况。三是每天公开食堂物资采购数目价格以及抽检结果,建立食堂就餐预定微信群,接受全单位人员监督,降低食堂廉政风险。四是食堂就餐费调整为:个人200元/月,荤菜按实结算,亏损由厨师团队补贴,荤菜价格由食堂管理人员最终确定,就餐人员可根据自身就餐情况另行充值。
7、针对“财务工作不规范,县总工会办公大楼基建工程财务建账不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3月28日,邀请市总工会财务部长重点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强化会计规范,重点抓好凭证审核和审批两个环节,提高政策水平,提升执行规定的自觉性。二是目前大楼已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待县财政安排资金付清余款,大楼基建财务正在整改,实行电子账和手工记账并行,并做好档案局出纳人员与县总工会会计人员的业务对接,规范、健全财务工作。
8、2018年5月28日,对“个别工程未办理竣工决算审计”问题和对“食堂缺乏有效监管,致使职工福利费支出超标”问题的责任领导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下一步,三门县总工会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坚持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整改到位。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紧抓不放,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建设清廉工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决策部署在全县工会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坚持关口前移,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支持纪检组开展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绝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三是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在谱写“两个高水平”三门篇章中展示工会风采。四是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制度机制完善,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完善有工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推动我县工会事业上来,为建设美丽三门、为再创三门民营经济新辉煌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6-83321390(工作时间);通信地址: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滨海大道2号;邮编:317100;电子邮箱:smzgh2018@126.com。
中共三门县总工会党组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