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8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员会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丁可挺主持会议并向县政法委副书记(主持工作)杨晓宁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朱先龙传达了县委书记杨胜杰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之后,丁可挺代表县委巡察组向县政法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朱先龙对县政法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韩春参加反馈会议。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主持工作)杨晓宁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7日至5月2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政法委进行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019年8月8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丁可挺指出,2013年以来,县委政法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统筹平安三门建设、深化社会治理、防范处理邪教、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8年高分夺取平安三门“十四连冠”,位居全省第四,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存在“一把手”先表态现象;党的主题教育和党员评议工作部分环节走过场;中层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无公函接待、一函多餐及挂账行为等;公车运维经费超标准;差旅费报销及夜餐(伙食)补助开支管理不严;财务工作不够严谨,存在不合理列支、科目使用错误、附件不完整、报销不及时等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等。
丁可挺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挥班子核心作用。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充分发挥民主智慧推动上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视党员干部思想提升,不折不扣开展党的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二是规范组织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做好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激发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自觉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深入查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问题,落实巡察、审计整改,加强专项资金、政法系统权力运行监管,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监督。
朱先龙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县委政法委要始终坚定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要自觉扛起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要敢于动真碰硬,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具体人具体问题,认真查核,精准处置。要强化成果运用,对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提出治标和治本措施。同时,还要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推动建立整改落实的长效化、常态化机制。对巡察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将严肃问责,切实让巡察成果真正转化为正风反腐、取信于民的实际效果。
杨晓宁表示,县政法委将深刻领会反馈意见精神,全盘接收,落实整改。一、聚焦政治站位,全盘认领意见建议。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委机关上下一定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反馈意见为镜子,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巡察整改任务。二、聚焦任务要求,全面整改落实到位。第一时间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梳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实施挂牌销号,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巡察发现出的问题,巡察组提出的建议,全面得到整改落实。三、聚焦从严治党,全力提升党建水平。以此次反馈意见为契机,强化措施抓整改,补齐短板促提升,巩固扩大巡察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机关党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政法工作水平,全力为为我县“两个高水平”建设保驾护航。
县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同志、县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政法委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