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门县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行“清单式”督查模式,加大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推动综合监督单位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细化任务“建清单”。坚持问题导向,主要围绕“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内容开展监督。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和班子人员“一岗双责”责任的要求,结合各监督单位实际,每季度列出主体责任清单并下发,使综合监督单位明确任务、明确重点,倒逼综合监督单位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 二是对表自查“核清单”。坚持党委(党组)前置自查为抓手,检查前“一对一”下发通知,督促被监督单位按照清单进行自查自纠,要求对发现的问题不掩饰、不隐瞒,主动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全力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三是实地督查“消清单”。成立实地督查小组,对照清单“点对点”开展督查,着力消除问题隐患。集中开展季度检查,着重对党风廉政建设、岗位廉政风险、正风肃纪、“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三公经费”支出等方面进行“实地会诊”,通过查看会议记录、会计凭证及个别谈话发现问题,同时要求综合监督单位针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纪检监察组,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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