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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手“审”坏了自己的“人生账”
更新日期:2019-11-21   浏览量:7544  来源:本站编辑
 

  “人生中往往有两种情形会让人后悔,一种是没有做或未做好某些该做的事,一种是做了某些不该做的事,而我是属于后者……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对不起单位和同事,对不起父母双亲,对不起家庭……”

  2019年8月29日上午,绍兴市上虞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朱苗忠站在法庭被告席上声泪俱下,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戴着光环,最年轻高级审计师放松了自我要求

  1966年,朱苗忠出生在上虞的一个农民家庭。1988年,他从杭州大学毕业后进入上虞县审计局工作,那时的他,一心扑在工作上,从一名普通干部做起,成为了单位的业务骨干。

  1998年,因为业务能力突出,他成为了全国首批高级审计师中最年轻的一位,在全省审计系统内名噪一时。因此,他也逐渐获得了单位的重用。

  年少得志让朱苗忠的内心开始飘飘然,随着手中逐渐有了权力,身边也慢慢出现了一群特殊的“朋友”,在他们的簇拥下,吃吃喝喝成为习惯,收点拿点成为常态。

  内心也悄然发生着一些变化,对一些土特产开始不再拒之门外,权力观逐渐失衡,甚至将手中的权力变成了自己收受贿赂的‘名片’。

  就像朱苗忠在忏悔录中写道,欲望的缺口一旦打开,各种糖衣炮弹便接踵而至,本该守住的底线一再被攻破,先破纪,后破法,积小成大、养患成疾。

  自作聪明,利用审计专业经验掩盖受贿事实

  2008年7月,朱苗忠提任上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他的“朋友圈”也不断扩大,相继成为了金融机构、事务所、建筑企业相关负责人的座上宾。

  提任后没多久,上虞某银行营业部负责人就找到了朱苗忠,希望这位水务集团的“财务总管”能将集团的资金存入其银行,而他则许诺以“金融联络员代办费”的名义回报朱苗忠。

  “绝对不能出现自己名下的银行流水。”朱苗忠以其丰富的审计经验,第一时间为这门“生意”想好了掩盖方法。很快,第一笔好处费就悄然进入了以他姐夫名义开设却由他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内。

  2010年,某事务所负责人为得到朱苗忠在水务集团审计业务上的关照,送给他2万元现金。

  “打个借条,万一组织上知道了我也能解释得过去。”朱苗忠心里盘算着,最后还在那张借条上留下了妻舅的名字,自认为这笔钱上了“双保险”。此后,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直到案发前,朱苗忠先后9次收受该负责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

  作茧自缚,在忐忑不安中难逃法网恢恢

  2018年10月,上虞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一条信息让朱苗忠彻底慌了神,他的一位银行“朋友”因涉嫌违法被监察调查。

  随后,朱苗忠虽然强作镇静,仍像往常一样按时上下班,但内心暗流涌动,始终盘算着这些年来那位“朋友”送他的财物。惶恐、焦虑、懊悔萦绕在脑海。他明白,一旦东窗事发,等待他的将是什么。朱苗忠也想过自首,但却仍然心存侥幸,寄希望那位“朋友”口风能紧一些。

  纸永远包不住火,朱苗忠还是东窗事发了。

  “当纪委监委的同志带走我的那一刻,真的感觉自己在做梦。梦醒时分,一切晚矣!如果一切能重来,宁可清贫也要洁身自好,宁可劳累也要珍惜自己的工作和岗位,宁可吃苦也要守护自己的家。”

  悔之晚矣,等待他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经查,朱苗忠累计收受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89万余元。2019年8月29日,朱苗忠因犯受贿罪被上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执纪者说

  绍兴市上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许建超:

  朱苗忠因没能守住廉洁自律底线而触犯党纪国法,从最年轻的高级审计师到阶下囚的堕落过程让人扼腕叹息。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纪法意识。各级党组织也要吸取教训,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用好干部更要管好干部。(虞纪轩)

(绍兴市纪委监委)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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