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正文
 
 
中共三门县委政法委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更新日期:2020-04-11   浏览量:5187  来源:本站编辑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7日至5月2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委进行了巡察。8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在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实抓紧抓好。一是提高站位,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二是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三是全程跟踪,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对反馈的问题逐一梳理、逐一跟进,以零容忍的姿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由办公室(政治部)对问题整改跟踪督办,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杜绝敷衍整改。四是建章立制,着力形成常态化制度。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分析原因、归类梳理,对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巡察反馈后,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4个重点事项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对巡察组提出的建议全部落实,并退回相关涉款金额,教育谈话17人,出台和完善修订《县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中共三门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等制度7项。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存在‘一把手’先表态现象”的问题

针对2017年9月24日聘任专职人员、925讨论后备干部推荐”的问题。一是9月12日理论中心组学习中,组织学习了三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综合监督单位“四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二是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明确凡“四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领导班子成员票决制,并邀请联系的纪检组参加三是出台《中共三门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推动政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四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巡察反馈后,按要求研究了商调人员、网格员服装配备、公务员职级晋升等事3次主要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二)关于“党的主题教育部分环节走过场,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1.针对“‘两学一做’教育整改中20182019支部问题整改清单原样重复,属整改未落实或敷衍照搬”问题。一是扎实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查找短板,真倒真枪抓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初心课堂,征求意见建议12条,深入点位调研16次,收集问题症结7个,宣传教育4场次,现场解决隐患9处,为民服务5次,并完成6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二是主要负责人对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三是党支部班子成员,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批评和自我批评。

2.针对“个人问题整改清单多人重复”问题。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聚焦推进自我革命,真正把自身摆进去,找差距、找问题,列出了符合个人实际的整改清单。二是12月6日和10日分别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全体人员主动深刻检视问题,勇于“刀刃向内”把问题找实、把根源挖深。三是党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3.个别党员对“‘两学一做’应知应会内容不清楚”问题。一是持续深化学习教育,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初心课堂、专题读书班等形式,严格按照主题教育任务安排表,开展集中学习交流。同时,结合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大会等,组织党员交流28人次二是深入学习“两书一章”和党纪党规,委及支部负责人适时开展应知应会抽查,确保了全体党员熟知应知应会内容。三是党支部书记对不熟知应知应会内容的个别党员同志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三)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部分支部党员大会单位主要领导代替支部书记主持会议”的问题。

针对201854日、521日、621等党支部会议”问题一是党支部书记组织支部委员学习党务知识,派组织委员参加县里党务培训,升业务水平。二是召开领导班子及委机关党支部委员参加的业务学习会,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的相关知识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要求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委主要负责人对党支部书记进行警示提醒约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了具体要求。巡察反馈后,召开支委4次,支部党员大会9次,上党课10次四是党支部督促委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五是委及支部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关于“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1.针对2018年度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无互评资料,无结果统计”问题。一是在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相关要求。二是明确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亮分公示的方式,严格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三是按规定统计半年考评综合得分和年度总体考评得分,并完善保存好党员先锋指数考评资料。四是党支部班子全体成员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批评和自我批评。

2.针对“党员也不清楚自己的考评分数”问题。一是再次通过党务公示栏予以公示。二是已将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分数逐一反馈给党员本人。

(五)关于“中层干部任免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选任综合科科长一职班子会议动议当天即发文任免,且事后才报组织部审批”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三门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三组〔2019〕7号)。二是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要求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规定动作不能少、规定程序不遗漏。三是委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六)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存在无公函接待、一函多餐现象,存在挂账行为,公函人数与实际接待人数不符”问题。一是在委机关工作例会上,组织学习了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解读了财务相关制度。二是修订完善《县委政法委“三公”经费及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制定《三门县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明确严格公务接待审批,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严禁与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无关的科室和人员陪同。并在委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落实。四是委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规范委机关报销流程和相关附件要求,对缺少原始资料要件时坚决不予报销。

(七)关于公车运维经费超标准”的问题一是在委机关工作例会上组织学习车改后有关政策文件。二是制定《县委政法委用车派车管理规定》。三是严格执行用车派车规定,确保不超过当年交通运行费指标限额标准。

(八)关于“夜餐(伙食)补助开支管理不严”的问题。

针对“部分干部未严格按照规定的加班工作时间报领,单位审核不严,出现报领工作时段夜餐费补助、加班未达规定时长伙食补助的现象”问题。一是在委机关工作例会上组织学习夜餐费开支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报领夜餐(伙食)补助。二是严把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审核“三道关”。三是实行钉钉加班打卡和月报结制度。四是涉及夜餐费补助人员多报领的夜餐费用,由办公室逐人登记造册后,已统一退回到廉政账户。五是委主要负责人对财务审核、经办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审核把关;财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九)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交通费超规格,两名普通干部出差超规格乘坐动车一等座。公干报销事由不符,一名挂职干部报销差旅费事由与事实有出入。以及存在住宿费超标、多报公杂伙食费等情况”问题。一是加强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二是严格执行《三门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三是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三门县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四是对相关人员多报领的差旅费用,由办公室逐人登记造册后,已统一退回廉政账户。五是分管财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十)关于“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委主要负责人对财务审核、经办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提高执行审计监督的自觉性,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是严格落实《三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和新修订的《三门县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实行公务刷卡消费,不得签单、赊账,及时结清,逾期不予列支。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十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2016年、2017三书两报告”制度流于形式,未签订《责任分工报告书》、《牵头任务函告书》”问题。一是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明确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严格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书两报告”制度。二是充分运用党风廉政建设系统向联系纪检组报送相关事项。如人事调整后的责任分工报告书。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安排部署,季度跟踪督查,年末检查考核”的工作机制,强化述职评议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求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敦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四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2.针对“廉政约谈形式单一,内容针对性不强,存在以业务谈话代替廉政约谈的情况;未按约谈提纲要求记录,部分约谈内容仅记录一句话”问题。一是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廉政约谈制度谈话做到针对性强、记录规范,教育政法干警守住遵纪守法底线二是委机关主要负责人定期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领域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查找分管工作领域廉政风险点,预防风险隐患。巡察反馈后,领导班子成员共开展谈心谈话12次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十二)关于“财务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针对“报销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符、在福利费中不合理列支礼婚庆礼金的、会计科目使用错误问题、报销附件不完整,存在夜餐费补助异常延期发放、差旅费报销不及时等情况”问题。一是加强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二是派财务经办同志进行财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能力。三是严格落实《三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和新修订的《三门县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四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确保审核严谨、报销及时、列支准确。五是对个别同志报销的超过发票金额的机票和不合理列支婚庆礼金的费用,退回廉政账户六是委主要负责人对财务审核、经办的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十三)关于“费用支付未按合同规定执行,质保期未满直接支付全款金额”的问题。一是严格审核把关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二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三是委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十四)关于“司法救助审核程序存在不规范现象”的问题。

针对“部分案卷未审核签字、或未盖章,个别案卷申报材料不齐、无有效身份证明”问题。一是全面检查了案卷资料。二是对资料缺失的部分案卷按要求补齐。三是重新研读学习“浙江政法2017〕4号”及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浙江省司法救助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规定,并规范执行。四是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我委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二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三是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并将已有的制度贯彻落实好,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巡察整改工作联系人:曹卫利

联系电话:13968461929(666370)

传真号码:83333681

电子邮箱:smcaoweili@163.com

关闭】【打印此页
网站首页 |  本地动态 |  政务公开 |  廉政文化 |  警钟长鸣 |  政策法规 |  廉政图片 |  互动平台
 
Copyright © 中共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版权所有2008
 
备案号:浙ICP备11030085号-1 技术支持:三门金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