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第一纪检监察组为我澄清事实真相,为我卸下了包袱、消除了顾虑,让我深刻感受到了组织的强大力量和温暖,我将更好地履职尽责、服务群众。”这是近日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为县农业农村局一名干部澄清失实信访举报后发生的一幕。 5月19日晚,三门县第一纪检监察组在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以“面对面”的方式,对群众举报反映县农业农村局赖某有关问题的调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相关问题当场予以澄清。 “赖某在处置椒江区渔业执法大队移送的浙三渔运船过程中未按走私柴油处理,且私自放走渔船。”今年4月,三门县纪委县监委收到一封信访举报件,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工作。调查组通过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了解情况,最终确定举报信反映问题不属实。为帮助这名干部消除负面影响、卸下思想包袱,县纪委县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公开反馈调查结果、澄清正名,激发工作热情,为干部鼓劲“撑腰”。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云飞表示:“及时查清事实,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正名,还清白者以清白,给干事者鼓劲,为清廉者撑腰,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既是纪委的监督责任也是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理直气壮地为受到不实举报或诬告陷害的干部正名,让他们心无旁骛地谋发展、干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