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从严治党 忠诚履职尽责
奋力谱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门篇章
——在中国共产党三门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胡
克 礼
(2019年1月30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县十三届三次党代会的要求和部署,回顾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
一、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委以上率下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建设清廉三门为主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履职,勇于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两个维护,有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党委中心工作在哪,纪委监督就在哪”的要求,强化政治监督,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村规模调整等方面失责失职的42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建设状况监督评估机制,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县纪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6批342人。严明各项纪律,保障深化机构改革、行政村规模调整、“非洲猪瘟”防控等工作顺利进行。
协助县委推进清廉三门建设。以保障清廉三门建设“八大行动”为抓手,督促主责部门加快推进清廉三门子项目建设,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为突破口,推动清廉三门建设。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二)坚持全面从严,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积极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对照市对县主体责任评议意见,逐条分析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高质量落实5方面13个子项33条整改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年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5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
督促下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履职纪实、检查考核、走访调研等制度,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和部门党委(党组)实现书面报告全覆盖,其中6个乡镇(街道)和5个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当面向县纪委述责述廉、接受评议。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全市率先建立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在亭旁、沙柳等地选取了34个村进行试点探索,明确由各村级党组织负责人现场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现场接受评议质询,有效解决主体责任落实层层递减问题。
(三)坚持审慎稳妥,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反腐败决策和执行机制,做到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政治生态研判、重大案件查办等情况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经常性地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办的领导。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单位协作配合,法法衔接更加顺畅。
规范使用监察措施。全要素规范使用12种监察措施,制定《监察留置措施操作指南》和流程图,建立工作保密、案情分析会、审查调查措施审批等10余项制度,全年共监察立案19起,使用各类监察措施958人次。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纪法适用关,确保办成铁案。
拓展延伸监察网络。全县10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监察办公室,授予部分监察职能,推动监察监督不断向基层延伸,乡镇(街道)自办案件总量同比增加31.1%。推进智慧纪检监察建设,有效整合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0家单位的信息系统,建立监察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共享。
(四)坚持优化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处置,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444人次,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3.6%、40.3%、3.4%、2.7%。前2种形态占比超过90%,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逐步拓展。
强化协作整合监督力量。建立班子领导联系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开展乡镇(街道)片区大协作。加强对派驻监督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和工作考核,整合监督力量,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各派驻机构全年共开展廉政约谈554人次,参与“四重一大”事项监督337次。
全面加强纪法教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章、宪法、监察法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教育,全年对28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开展任前谈话和任前考廉。通过海天清风网、荐廉月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方位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
(五)坚持久久为功,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行“1+12”监督模式,督促县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2家主责单位落实日常监督职责。坚持高频次检查、高刚性执纪、高密度通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成风化俗。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起10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通报曝光34起112人。
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把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协助县委出台实施方案,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提到的“十种表现”,坚决纠治和查处在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治理常态化。全年共问责25起7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人。
(六)坚持动辄则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定期分析信访举报形势,全面梳理信访举报总体情况和反映集中的主要问题。建立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会商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272件次。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19件次,同比下降26.1%,其中农村涉纪信访举报186件次,同比下降33.6%;立案254件,同比上升10.1%,其中监察留置案件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3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旗帜鲜明地为清白正派的干部撑腰鼓劲,为29名反映失实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
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骗取截留扶贫资金、虚报冒领涉农补贴、违规办理低保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1起18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深入开展农村涉纪信访“挂牌销号”行动,化解重点信访件10件。
(七)坚持县乡联动,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
探索县乡巡察一体化改革。完善巡察机构设置,成立4个巡察组,组建巡察组组长、组员、专家人才库。创新巡察方式,探索开展交叉巡察、点题巡察和协作巡察,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交、三色交办单等机制,大幅提高巡察质效。该项工作被列为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试点,在省、市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全年共完成5轮巡察,巡察县级部门24个、乡镇(街道)3个、临时指挥部9个、行政村14个,共发现问题667个,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8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
注重巡察成果运用。出台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建立巡察整改回访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巡察结果“两反馈三通报”机制,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坚持边巡边改,发送督办函22件次,约谈“一把手”22人、科级干部28人,问责4人,挽回经济损失1837.9万元。
(八)坚持严管厚爱,增强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淬炼政治担当。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县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支部建设,认真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学习陈刚同志先进事迹”等主题活动,强化党性意识。
强化能力提升。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围绕宪法、监察法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组织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并通过挂职锻炼、岗位历练等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全年挂职锻炼共45人次,累计组织培训224人次,其中7批次52人次赴杭培中心开展专题培训。
加强内部监督。从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五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刀刃向内,认真执行请示报告、线索处置等工作流程,严防“灯下黑”。全年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起,诫勉谈话2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全面领导,得益于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少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四风”问题虽明显好转但仍敛而未绝,部分基层党员干部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有些纪检监察组织执纪监督能力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等等,必须高度重视,切实予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县十三届三次党代会的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保障清廉三门建设“八大行动”为抓手,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坚持不懈正风反腐,为奋力挺进湾区时代、谱写“两个高水平”三门篇章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为抓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八八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对台州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思维和战略高度。
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统一部署,紧扣主题主线,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体现到不折不扣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蓝图之中。强化对“三大攻坚战”、“最多跑一次改革”、湾区建设、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决防范“七个有之”问题。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态状况的动态分析和精准研判,协助党委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适用情形,为敢于担当、踏实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
严纠不正之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现象,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坚持把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为巡察整改重点,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开展自纠。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密切关注隐形变异的“四风”新动向,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查处,绝不允许死灰复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巩固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专项治理成果。强化党纪教育和党性锤炼,切实筑牢思想和作风根基。
(三)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治理效能
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及时报告,推动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在严格落实“两个提名考察办法”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健全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
持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互相衔接、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相互移送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进一步做好法法衔接、增强反腐败合力。建立健全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政务处分、监察建议等方面制度,构建规范严密的调查程序体系。建立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纪法贯通。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监察办作用,推动监察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派驻机构改革精神,优化机构布局,确保6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修订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出台措施使用管理办法,更好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实行授权监督,相关派驻机构根据授权,对开发区(园区)、指挥部、学校、国企、医院等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派驻监督全覆盖。认真落实《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推动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
(四)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狠下功夫
贯通运用“四种形态”。认真执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注重“四种形态”的联动与转化,依纪依法妥当作出处置。用好谈话函询措施,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认真受理和处理信访举报,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保障党员权利,支持干部担当作为。
统筹用好“四项监督”力量。发挥合署办公优势,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形成“一盘棋”监督格局。聚焦公权力监督,督促主责部门加强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压实压紧“两个责任”。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坚持和完善定期报告、廉政约谈、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广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报告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责任不力,或者该问责而不问责的,都要严肃问责。同时,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防止问责泛化。
(五)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巡察,不断强化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要向巡视对标对表,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根本任务,聚焦“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重要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
加强内外结合,上下联动。深化县乡巡察一体化改革,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交叉巡察、点题巡察和“回头看”,认真落实推进村居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巡察全覆盖质量。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健全巡察约谈、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完善巡察办职能,加强巡察骨干力量配备和培养。
狠抓巡察整改。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探索巡察整改评估体系,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完善巡察反馈、移交和情况通报等机制,加大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六)以“打虎”“拍蝇”为重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
突出案件查办工作。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反腐败工作科技含量。
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反腐败。遵循刑事审判标准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材料,把好主体身份关、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定性处理关、移送起诉关,做深做细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等工作。在履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依法规范行使各类监察措施。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
严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持续深化扶贫领域、民生领域腐败和农村基层“微腐败”、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让群众看到实际成效。建立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七)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进一步打造务实担当的纪检铁军
加强政治历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做讲政治、有信念、懂规矩的表率。加强能力建设,优化纪检干部培养机制,分类分级开展业务培训,经常性开展实战练兵和岗位比武,切实增强专业能力。加大干部选拔、轮岗交流力度,大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全面优化队伍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能力结构。严格落实“五张清单一张网”,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执纪监督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加强自我约束,强化纪法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压紧压实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坚决予以清理,努力建设让县委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团结奋进、再创佳绩,为谱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门篇章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