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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门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更新日期:2020-09-14   浏览量:3946  来源:本站编辑
 

根据委统一部署,20191121日至2020121日,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教育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426日,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教育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县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专题会议。明确提出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专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整改方案,强调巡察整改工作注意事项,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责任人多次协调督促重点事项整改,强化跟踪问责,严肃整改纪律,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教育局党委三方面20个问题、城关中学党支部两个方面12个问题、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两个方面9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新建制度7个,修订制度1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调离工作岗位1人,教育提醒135人;清退相关费用共计68130.5元。

县教育局党委部分: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支部主题教育不够扎实,存在应付思想”问题

一是局党务办在6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县教育系统各党组织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聚焦解决思想根源,自觉对表对标,及时纠正偏差,目前自查自纠实现全覆盖。二是要求各党组织书记对未按要求撰写学习体会的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谈话,要求他们真正把自身摆进去,找差距、找问题、想对策、出实效,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新撰写学习体会。三是6月12日下午分管副局长代表局党委在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对相关学校的党支部书记或校长进行集体警示提醒约谈。

2.关于“‘教育振兴’存在短板,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继续实施《三门县名师名校长培养与管理实施办法》(三教人201564号),明确培养目标,做好名师名校长培养与管理,开展台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名校长推评工作;重新启动县教坛新秀等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在2018年评选20名教坛新秀的基础上,2020年5月21日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三门县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三教人202042号),评选20名县教坛新秀。继续实施新教师“雏鹰计划”,对2019年招录的167名教师进行为期一年的培养。构建了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新教师的梯度培养机制,推动师资队伍整体提升。二是全县组建了22家特级教师工作室,与22位特级教师签订合作协议书,在全县遴选220名优秀学员,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培养路径。组建了10家县名师工作室,今年5月,又遴选5位优秀教师向组织部人才办申报组建5家新县名师工作室。三是加大名优教师引聘力度,实施名优教师回归工程,已经起草好《三门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回归实施办法》、《教育人才发展三条补充实施细则》相关文件初稿,须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目前正在对接之中,争取引进一定数量的名优教师。四在教师待遇保障上下功夫。五是在关心关爱和培养力度下功夫。六是在生活和人文关怀上下功夫,让三门成为他们的新家。

3.关于“清廉学校建设不够深入,措施落实乏力”问题

一是要求各学校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清廉学校”和小微权力清单相关文件,抓紧组织实施,目前三门中学已完成小微权力清单和工作流程图上墙工作。二是5月26日上午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暨清廉学校建设推进会,制定出台《2020年度三门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并将其列入学校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内容。三是党委书记与各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体责任责任状》,将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大问题的,分别予以诫勉、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局党务办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四是各学校负责人向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清廉学校”建设进展情况

4.关于“有偿家教禁而未绝,监管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要求各学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台州市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台教201568号)、《关于转发<台州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暑期违规补课的通知>的通知》、《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201218号令)文件,切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对违规补课实行零容忍。二是对信访反映的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经查实后予以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对相关学校校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三是今后对查实存在有偿家教的教师一律予以处分,并对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5.关于“法治建设不够到位,依法行政需规范”问题

一是台账资料归整完毕。我局已备齐《三门县教育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三门县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法治副校长名单》《三门县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门县教育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三门县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相关文件及通知。二是既定工作均已完成。县教育局持续出台制度、完善方案,通过开入园入学一件事、中考加分一件事改革等方式不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此外,还积极开展防范传销诈骗、网络犯罪、校园欺凌等问题的主题教育宣传,组织各校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并在全县48所中小学中配备法治副校长64名,覆盖率达100%。三是法治水平不断提高。出台《三门县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门县教育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三门县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文件,按照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四是已申报县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议题建议表中三门县教育局涉及的内容,涵盖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三门县公办学校校网调整规划这两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五是已及时将《关于同意三门县中小学校网、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5)的批复》三政函[2019]157号等履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归档完毕。六是我局已根据实际需要,在5月底已配置3台行政执法记录仪,并建立数字台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七是根据报送要求,今后局办公室定时报送教育系统法治类信息、专报和简报。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

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一是成立调查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责令相关人员将各类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共计7300元统一退还至本单位账户。二是教育局对另外补贴发放中除巡察举出部分案例外进行全面自查,对其发放补贴与实际负担的额外工作时间进行再次核对,如有发现,按巡察整改要求立即整改。三是建章立制,制订《三门县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劳务费”的发放标准》,进一步规范各类津补贴审核发放。四是2020年6月16日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2020年6月17日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2020年6月18日分管副局长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7.关于“政府采购领域存在廉洁风险,财务审批不严格”问题

一是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调查组对上述问题进行调查。在进行调查过程中没有发现有关人员违法乱纪现象。二是积极按照上级要求理清政府采购权力清单,制定《三门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的审批流程和强化监管力度。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对现行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个别学校部分物品采购没有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没有与经销商进行必要的议价过程,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整改,严格按照《三门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四是对教研室工会经费支出进行核查,开支清楚,符合相关规定,补齐了人员清单或活动方案。五是分管副局长对管理不到位的相关学校校长和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8.关于“公务接待存在无公函及一函多餐现象”问题

一是已经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政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三是公务接待存在没有附上文件通知的问题,现文件通知均已补上;一函多餐问题应退各中餐费共计人民币贰仟玖佰叁拾元(2930元),在2020年6月19日已统一退至三门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专用账户。四是6月18日分管副局长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9.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执行《三门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标准。二是相关人员报销不规范的费用已统一退至三门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专用账户。三是分管副局长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2020年6月16日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6月17日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6月18日分管副局长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1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缺失,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一是“2019年为教师发展中心添购电脑等设备未登记固定资产”问题进行核查,该笔资金为三门县教育局通过财政预算指标调整划拨至三门县教师进修学校,用于进修校205机房教室设备购置,三门县教师进修学校购买资产之后,已在购买当月记在三门县教师进修学校账上,并同步登记在资产云系统中。二是“为教师发展中心添购扫描仪等设备未登记固定资产”问题进行核查,该笔资金为三门县教育局通过财政预算指标调整划拨至三门县教学研究室,教研室于2019年12月购买资产2台扫描仪并支付后,当月就已登记在三门县教学研究室账内。三是“下属教师发展中心2018年12月购入8台笔记本电脑未登记固定资产”问题进行核查,该笔资金共购买笔记本电脑1台,购买台式机8台,已于2018年12月登记在三门县教学研究室账内并同步登记在资产云系统。四是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时进行登记。

11.关于“工程合同执行不规范,存在纠纷隐患”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三门县教育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招标的小额工程合同进行全面盘查。现查明,以往的小额工程招标文件明保修期限为六个月,但此条款未写入合同。对以往工程,尽管合同无保修期相关条款,我们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六个月保修期执行。二是及时修订小额工程合同,将保修期限明确写入合同。三是要求局计财科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坚决杜绝提前支付现象,如有违规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查。四是修订出台《三门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落实计财科为合同执行情况责任科室。五是2019年6月以失渎职免去相关人员职务,并给予政务警告处分;2020年6月15日分管副局长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2020年6月23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12.关于“工程资料未建立档案制度,未明确责任人,相关资料缺失严重”问题

一是及时进行合理归档。6月17日下午,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会同相关人员审核了相关资料,对相关资料进行合理归档。二是严把工程资料审核关。自2018年开始,我局教育项目工程资料归档严把审核关,竣工结算完成后,整个工程相关资料完整归档。三是修订出台《三门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四是严把财务关。工程款项的支付形成以凭合同、工程支付凭证,或者是合同、结算报告、财政局备案为支付依据。五是6月16日,分管副局长对相关学校校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13.关于“小额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6月14日至6月17日,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会同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的全面排查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分管领导对工程管理中存在变更审批的程序认识不重视不到位,出现严重纰漏等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全面系统学习《三门县教育系统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并制定相应项目的管理程序。严格遵照合同条款的约定,专人负责把好项目相关资料入库关。三是修订出台《三门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四是6月16日、6月17日分管副局长对相关学校校长、相关科室人员分别进行警示提醒约谈。五2019年6月以失渎职免去相关人员职务,并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三)关于加强和巩固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4.关于“党建责任制未落实,部分学校存在“轻党建”现象”问题

一是督促各党组织书记认真组织学习《党支部规范化工作手册》、《党务工作者实用手册》等书籍,不断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制定出台《2020年度三门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并将其列入学校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内容。三是责成9个党支部对2019年党建工作进行梳理、认真总结;四是6月12日分管副局长对9所学校的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警示提醒约谈,7月3日分管副局长对相关学校党支部书记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15.关于“教育系统非公党建薄弱,民办教育机构党建覆盖率较低”问题

一是5月8日上午召开全县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提质百日攻坚工作部署会,出台《全县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提质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二是5月7日完成对全县教育系统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排摸。三是已完成党建指导员派驻全覆盖,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力量整合、分类组建。四是6月30日分管副局长对党务办相关人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

16.关于“发展党员审批时间超时限”问题

一是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当时相关人员正处于孕期病假,交接工作没有安排好而导致党务工作衔接有空档,使两人党员转正滞后。二是督促党务办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汇编》《三门县县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指南》《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等相关文件,并要求教育系统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这些文件,要规范发展党员。三是分管副局长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17.关于“党费核算不及时”问题

一是在今年一月份重新核算了教育系统2020年党费缴纳标准,并按照核算标准每月主题党日时按要求缴纳党费。二是对全县教育系统按照2018年、2019年工资基数重新核算每位党员的党费,对不足额部分进行补缴,2018年补缴共计7790.8元,2019年补40107.2,两年补缴共计47898元,已全部缴入教育局专用党费账户。三是6月12日分管局长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18.关于纪律建设不够扎实,师德师风建设仍需加强”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切实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开展法纪警示和示范教育,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提高广大教师遵纪守法意识。二是常态化开展工作纪律专项检查,1月26日开始,我局成立了由党务办、督导办、秘书科、教育工会等四个科室组成的三个督查指导组,并经常联合第四纪检组,对学校的疫情防控、复学、开学工作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督查,并及时形成29篇督查通报,反馈到各学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三是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通报,截止到6月22日共计通报29次,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送纪律要求短信提醒。四是4月3日,召开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研究局机关各科室党风廉政风险点及预防措施。五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案件。上半年党政纪处分共计8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留党察看2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降低岗位等级3人(党政纪双处分2人)。六是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问题的相关学校,要求其立即整改,并上报整改说明。5月12日局长对相关学校校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5月12日分管副局长对相关学校校长进行警示约谈。

19.关于“请销假及考勤管理存在宽松软”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三门县教育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涵盖考勤内容、请销假手续办理、结果运用等多个方面,使本局考勤管理步入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二是加大考勤管理执行力度。我局现要求每位工作人员都下载“钉钉”APP,在县教育局机关干部工作群中实行钉钉定位签到,考勤时间准确到分、签到方位准确到点,切实提高了工作效能。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问责处理。6月15日,分管副局长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局党委认真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二是4月3日,召开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研究讨论《2020年三门县教育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按时上报政治生态自查报告、四重一大事项,规范“三书两报告”。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整改、落实、提高。五是6月30日分管副局长对党务办相关人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

二、县教育局党委(城关中学党支部)部分:

(一)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公务接待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已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仔细核查,没有发现其他问题。二是及时补齐相关招待费审批单和接待清单。三是今后在工作中会严格按照会务开支规定进行规范支出及接待。四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严格实行《三门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二是责令相关人员把报销不规范费用共计1525元已清退到“581”廉政账户。三是2019年1月30日包车三次总计4100元的租车事宜已写明。校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警示提醒约谈。

3.关于“财务审核不严,无领导签字审批”问题

一是已切实加强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二是对上述款项已进行核查,并已补齐上述项目清单及领导签字。三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4.关于“工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范学校工会费管理。二是规范工会账目支出,已从基本账户调转到工会账户支出,并已补齐发放人员清单。三是加强工会活动、福利发放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规范发放。四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二是2020年6月19日前将2018年12月购入的摄影机等设备、2019年3月购入的三轮电瓶车列入学校固定资产。三是校长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6.关于“培训费无相关文件”问题

一是及时补齐相关文件,两笔支出已做了账务内部调整(招待费支出项目调转到会务费支出项目)。二是今后在工作中会严格按照会务开支规定进行规范支出及接待。三是校长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7.关于“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食堂结余资金已进行重新核查,加强该笔资金管理。严格规范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完善劳务合同,明确工作岗位的月工资基准、加班费及其他补贴的发放金额。二是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相关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三是本着食堂收支平衡的原则逐步改善学生伙食,提高学生生活质量。四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审批管理制度,按照程序落实每一个环节。吸收教师、学生、家长代表成立监督小组,定期公开收支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五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六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警示提醒约谈。

8.关于“未及时收回超发补贴”问题

针对20191月发放基础工资10%部分,我校已作了认真复查。巡察期间检查人员要求学校提供审批表,财务人员错拿了正常晋升批条,其实工资调标变动审批一览表是正确的。从20187月开始至20191月共7个月,20191月照老工资发放,20192月开始按新变动后新工资发放,全县中小学都统一的。此事未超发补贴。

9.关于“小额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学校工程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小额工程财政结算备案规定。二是已在2020年6月19日前补齐2015年11月城关中学训练房维修改造工程无预算书、2017年7月城关中学感恩楼钢窗改造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等相关资料。三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二)关于加强和巩固党的建设基础还不扎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0.关于“党员民主评议不严谨,党员民主评议表得分无依据,子项目打分空白,仅一个总得分”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党员民主评议。我们在接到问题清单后2020年4月30日及时召开支委会会议,对照问题,查找民主评议表存在的实际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民主评议表格马上落实整改。支委会干部表示以后开展党组织活动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二是将党员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三是全体支委会干部认真学习各项党组织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党组织活动。

11.关于“学习教育整改走过场”问题

一是2020年4月30日召开支委会,针对该问题进行剖析,讨论研究解决办法,相关同志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指派相关同志对9名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并记录登记。发还9名党员同志的学习教育问题整改清单,要求立即整改,让他们在原张清单上重新填写学习教育问题整改清单。支委会三位同志每人分到3名党员,对他们的学习思想工作跟踪监督指导。

12.关于“党费核算不及时”问题

一是相关同志已重新按照2018年和2019年工资基数核算每个党员的党费。2020年5月25日已经把不足额补缴的党费2022元存入教育局党委农行账户,其中包括在职党员补缴462元和退休党员补缴2018年党费1560元。二是2020年按照要求以2020年1月工资为基数进行党员党费核算,按月要求缴纳党费。三是支部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三、县教育局党委(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

(一)关于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三门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二是对相关差旅费违规报销问题进行重新核查,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报销的费用已退到“581”廉政账户。三党支部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关于“违规发放学历进修补助费”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已责令相关人员退还3000元学历进修补助费到“581”廉政账户。三是6月19日党支部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的学习。二是学校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对2014年以来多次发放学生营养餐及困难补助未附文件依据事项,其中2018年6月发放营养餐补助17000元、12月发放学生营养餐费共50125元等,经查学校档案找不到相关文件,后到教育局查找,并于7月10日前补齐相关文件、依据、手续。三是党支部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4.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且责成办公室补齐相关手续。二是要求办公室今后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三是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定,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四是党支部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5.关于“食堂经营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学习食堂规范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了食堂经营的规范管理。二是开展了食堂管理、财务自查,对2016年—2019年食堂物资出库领用人、保管人签字不全,食堂伙食收入确认表相关责任人签字不完整情况进行了核查。完善了相关责任人签字手续。三是党支部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已把相关物品列入了固定资产,并及时进行登记。二是明确总务主任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党支部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7.关于“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仍有发生”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教职工再次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学校党支部书记根据巡查组在巡察期间反馈意见,即时对2起在办理家中长辈丧事过程中存在收受同事礼金情况进行调查,该两人分别收受了2个、3个同事的礼金,责令两人于2019年12月26日退还了礼金。三是2019年12月27日党支部书记对两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二)关于在加强和巩固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8.关于“涉嫌伪造组织生活记录”问题

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党支部政治学习,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三是组织进行核查,规范组织生活记录,资料整理归档。四是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对党支部书记进行警示提醒约谈,党支部书记对原负责党务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9.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党务人员认真学习《党支部规范化工作手册》、《党务工作者实用手册》等资料。二是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三是制定了党员发展程序及材料归档清单,并对2016年8月以来发展的党员资料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补充完善资料及相关材料。四是党支部书记对原负责党务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下一步,县教育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科室(学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3332238;邮寄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中海路2号教育局办公室,邮编:317100;电子邮箱:smxjyjd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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