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 2019年9月9日至11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校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我校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在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三门第二高级中学党总支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实抓紧抓好。一是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反馈意见后,成立了以校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整改工作整体进度,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二是对照方案,落实责任。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确定145项整改措施,每个任务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快启动、快见效。三是真抓真改,务求实效。强化动态跟踪管理,逐项督促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强化源头防治。
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6大方面29个具体问题,其中有28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还有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整改期间,共追回相关资金57091元,警示提醒约谈40人次,谈心谈话8人次,建立完善管理制度10项。
(一)关于“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针对“对党组织的职责任务认识模糊,党组织的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职责未履行到位,校党总支未单独开展活动,与行政后勤党支部活动混杂。如2017年度,多次出现行政后勤支部党员大会由校党总支委员主持的情况。”问题。一是购买了党务有关方面的书籍,组织党务人员、各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加强对党章和基层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党务工作的理论水平,明确各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岗位职责,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二是制定了《三门二高党总支议事决策规则》,涉及到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问题,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挥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春节慰问外地教师,工会组织及时安排生病教师的医疗报销;四是2020年5月18日召开班子成员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上,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情况,我校党总支委员和各分管校长深刻剖析问题的根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针对“集体决策,事前意见征询不充分,决策过程不完整,民主意识还有欠缺。小额工程实施,未经校务会议集体研究”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校班子成员学习《中共三门县委关于印发<“四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二是开展以加强 “民主集中制”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原因,学校班子成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制定了《三门二高“四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组织班子学习。三门二高篮球场硅PU改造工程的验收召开专门会议,组织教育局、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校方于2020年6月1日对三门二高篮球场硅PU改造工程进行验收,提出后续维修保养工作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三)关于“贯彻上级精神不到位,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需要加强”的问题
针对“教职工代表大会按规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但学校近5年来,未召开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进行换届选举,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渠道不畅、权利受限”的问题。一是组织学校班子成员、工会委员、教职工代表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二是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了《三门二高教代会实施细则》,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促进依法治校;三是2019年12月23日选举产生了三门二高第四届教代会正式代表69人。第四届教代会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但因新冠疫情的影响,本学年第四届教代会将在8月份举行;四是在校长室门口走廊处设立“校长信箱”,钥匙由校办保留一根,工会留存一根,畅通教职工反映渠道,全面听取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四)关于“对上级精神学习走过场,不够扎实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校党总支、行政班子未开展对上级精神的专题学习活动”的问题。一是2020年2月17日制定了《三门二高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订本年度学习计划,到目前集体学习了4次,2020年3月1日学习了三门县复学工作精神,2020年4月30日学习了习近平浙江之行有关精神,2020年6月15日学习了全国两会有关精神,2020年6月29日学习了县委宣传部、组织部有关深入开展规范网络行为专项行动的精神;二是校党总支及各支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两学一做”,及时传达并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针对“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够深入,对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知之甚少”的问题。一是充分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学习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12月13日县政府召开的市教育局有关三门教学质量分析会议相关精神等,本学期受疫情影响,没有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二是通过校长办公会议和分管线专题会议开展市县关于复学和防疫工作专题学习活动、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等;三是广大党员开展了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拟安排2020年9月份进行党员教师党的基本知识测试,补上党建基本知识这一课。
(五)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认真落实”的问题
针对“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教职工意识形态管理有疏漏,曾出现一名党员退党和个别教师网上发表不当言论事件,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问题。一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支部书记为组员,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三门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召开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出台《三门二高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确定分管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到人;三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班子和成员述职报告中,明确由党总支书记总管意识形态工作,办公室牵头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各项任务;四是制定《三门二高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安排分管领导对校园网站、学校公众号平台、微信工作群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传播正能量。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中党员签署了《机关干部规范网络行为承诺书》。排查了所有在境内平台开设的粉丝数超过1万以上的账号和所有在境外平台开设的账号,我校教职工无人涉及;五是视条件允许,暑期我们将加强对教职工的师德集中培训,增强教职工的法治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召开党员大会,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六是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六)关于“对党管干部原则认识不够,未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主导作用”的问题
针对“中层干部聘任工作不够规范,聘任制度不健全,聘前征求意见不充分,拟聘公示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三门二高中层干部任用制度》,中层干部聘任前先由主管领导提名,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酝酿,校党总支确定相关岗位人员,在校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满后发文聘任;二是在学期结束前,中层领导上交学年述职报告,将中层领导的学年考核与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充分调动中层干部工作积极性;三是在2020年4月10日民主生活会上剖析原因,学校班子成员针对选人用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七)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对学校党建工作专门研究不够深入;对促进党建工作和教学工作的融合,缺乏有力举措;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重视不够,未积极创造条件”问题。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视,列入学校班子每周议事日程,并把党建工作贯穿到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之中,推进党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围绕学校教学工作,开展了优秀党员结对帮扶临界生、开好示范课、参与年级管理等活动,共有7位党员结对临界生,帮助其在薄弱学科有所突破,10位党员深入课堂,开公开课、展示课、示范课共10节,安排6位党员义务参与年级管理,有效地促进了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三是设立党员教师先锋模范岗,参与学校复学工作的志愿服务;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八)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个别党员长期缺席组织生活和会议代签到现象”问题。一是从本学期开始,我们规范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明确了主题党日的相关流程;二是深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总支会议、党员大会、支部会议,上好党课;三是规范党员请假,要求缺席的党员及时补上学习“三位一课”的会议精神,增强党员教育学习的纪律性和实效性;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针对“对组织生活会认识有偏差,未按要求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谈心谈话制度未落实,党总支和党支部均无谈心谈话记录”问题。一是健全组织生活会制度,安排班子成员深入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并指导督促党支部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二是严格按照三门县委组织部谈心谈话制度要求,落实了谈心谈话,2020年6月份党总支委员之间、党总支委员和支部书记之间、党支部书记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共8次,并且每次谈话都认真做好了记录。今后我们将举一反三,按照要求长期坚持这一制度。
3、针对“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未落实,未进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无记录”问题。一是利用支部大会、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切实提高党员对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的思想认识,及时传达开展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的有关精神,深入理解和掌握基层党组织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的工作要点和程序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规范考评流程,各党员均按照要求填写了评议表,签署了党总支意见。
4、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存在走过场现象。如:2019年1月5日文科支部党员大会记录内容出现“村监会主任通报村级财务”;理科支部支委会与党员大会会议议程和内容均雷同。”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二是严格按照党务办的流程落实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有针对性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5、针对“党支部委员增补不规范,党组织会议主持人随意安排”问题。一是规范定期召开各支部会议,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合理安排会议议程;二是购买了党务工作有关书籍,加强学校党务人员工作培训,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三是若支部委员有调整,我们将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做好换届支部的有效衔接;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6、针对“党费缴纳不规范”问题。一是从2014年至2017年8月,我校党总支根据教育局党委要求每位党员补缴党费,我校党员同志已经足额补齐,上交教育局党委,2018年至2019年我校党员同志党费已经足额上交;二是从2020年1月开始,按照《党章》规定,根据2020年党员工资基数,财务室算出每位党员的应缴党费数额,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党费缴纳,做好登记并公示;三是通过每月缴纳党费,每位党员同志都知晓党费缴纳的依据及自身应缴的金额;四是各支部把党员上缴的党费及时汇总到党务办,各支部组织委员在党员证上做好登记;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九)关于“党员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发展党员力度有待加大。现有党员平均年龄偏大,目前学校下属三个党支部中只有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对吸收优秀青年教师入党工作重视不够。党务工作人员对党员发展程序不够熟悉。党员档案填写不完整。有3位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内容填写不完整,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及党委审批情况均为空白。”问题。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我校工作的实际,2020年4月10日制定了《三门二高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学校鼓励在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二是有发展对象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发展党员,按要求建好党员档案。党务办将不定期对支部党员发展流程、党员档案规范化进行检查;三是2020年4月22日召开党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发展党员发展有关流程和主题当日开展等相关知识;四是3位党员入党志愿书中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及局党委审批手续均为空白。对此,我们于2020年6月11日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核实了有关情况,入党志愿书中预备党员预备到期资格已于2015年6月26日由局党委审批盖章,三位同志分别在2016年6月15日、6月3日所在的支部在预备转正会议上通过了预备转正决议,在三门县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中都有记录,党支部手续完备。三位同志自2016年5月始按时交纳党费,并正常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但由于原党务工作失误,在入党志愿书上没有记录,也没有及时将档案上交局党委。巡察整改后,发现此问题,我们及时跟局党委取得了联系。我们根据局党委要求作出了相关说明,并附上学校支部大会预备转正有关决议材料,上交局党务办;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针对“学校一名党员退党,相关手续不完整”问题。一是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活动、暑期师德培训等形式,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规矩,增强党性修养;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当事人表示愿意按照一个中共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补缴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的党费,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发光发热。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十)关于“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问题
针对“2018年6月,学校上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整改办公用房方案,整合人员合并办公。至2019年9月,县机关事务中心检查校级领导办公室面积,仍发现存在办公面积超标情况”问题。一是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办公用房进行再次认定并提出整改要求。2020年4月17日,学校召开办公用房整改专题会议,班子成员讨论整改方案,最终由总务处落实会议精神,2020年4月20日对校级领导办公室进行整改,于5月4日交付使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坚决杜绝办公用房超标。原办公用房面积20.1798平方/间,整改后面积为17.7558平方/间,安排处室负责人与分管校长一起办公;三是在民主生活会上,党总支书记作批评和自我批评。
(十一)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车辆保险未执行政府采购;车辆修理费未附明细清单”问题。一是2020年5月19日学校组织巡察整改调查小组对四次车辆维修清单进行了调查取证。经调查,三门迅驰汽车装潢中心的维修费2870元,因该店已经关闭,原地址已经改为盛方口腔医院,无法查询,经当事人回忆,2014年上半年曾修理过汽车前大灯、更换倒车雷达、车载GPS、汽车电子阀等;三门永盛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的汽车用品费用4280元、三门县兴国汽车电器修理部的汽车修理费4790元、三门县利国进口汽车修理厂的汽车修理费3500元,这三次的维修清单已经查证属实,具体清单见整改档案;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十二)关于“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问题。
针对“无公函接待、超标接待、‘一函多餐’接待”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三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三政发〔2017〕25号文件精神于2020年4月12日修订完善《三门第二高级中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加强学习; 二是严格接待审批,原则上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及来访人员,杜绝超标准接待,“一函多餐”接待等现象。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经费;三是对于2015年9月份17号凭证、2015年10月份21号凭证组织财务人员与经手人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以上两次接待均属实,不存在违规接待问题;五是对于2015年5月16号的超标准接待的795元,由经办人如数退到581廉政账户;六是对于2019年3月份35号的名师工作室“一函多餐”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由经办人退回一次接待费用1885元到581廉政账户;七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十三)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存在工会活动普发奖金情况”问题。
针对“2017年5月份举行职工篮球比赛,向所有参加比赛队伍发放比赛奖金,违反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总工财字【2015】1号)”问题。一是2020年5月28日组织学校工会委员及财务人员学习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提高工会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严把工会经费使用审批关和财务支出审核关,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三是收回2017年5月份职工篮球比赛超标准发放比赛奖金1100元,退回到县581廉政账户;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十四)关于“团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针对“团费管理未经会计核算,无会计档案,未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团费管理人员不清楚收支结余情况,未做好交接清算。团费使用未经集体决定,团费使用无发票或收据未经相关人员经手签字;团费收支未公开,保管账户资金进出情况无法与团费收支相对应,存在廉政风险”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团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学校财务部门代办;二是严把团费收支关,团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三是2020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并未开学,团费没有使用,第二季度已经按时公示;四是相关负责人已于2019年12月17日被三门县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处分期自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6月16日止;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十五)关于“对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重视不够,师德师风建设抓得不紧不严”问题。
针对“近五年来,学校有多位教师因嫖娼、赌博、打架等问题受处分”问题。一是联系学校实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二是拟安排2020年10月份联系学校法制副校长对教职工开展一次法制专题教育;三是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着力解决师德失范等问题;四是加强纪律教育,对违反师德师风乃至出现违法违纪情况的,要严肃处理,同时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警示提醒约谈。
(十六)关于“学校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
针对“议事决策、党务校务公开、考勤请假、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奖金发放、评先评优等制度没有制定或未正式发文”问题。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了《学校党总支议事决策规则》、《三门二高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三门二高财务管理制度》、《三门二高奖金发放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推动落实三门二高“小微权力清单”;二是涉及学校重大事项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制度将经学校第四届教代会通过,并以发文形式在校务公开栏公示,告知全体教职工。
(十七)关于“未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问题。
针对“长期休假人员的审批程序不规范。请假超过三个月的老师,未按规定上报县教育局审批;部分请假人员未经校长审批同意。请假依据不足,特别是长期请病假人员,无相关证明;长期请假人员的工资、奖金发放未按规定执行”问题。一是学校办公室对请假超过三个月的老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由当事人提供了医院相关证明,由学校财务室对当事人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了相应扣除,并在巡察期间向巡察组作了说明;二是从本学期开始,严格执行《三门二高教职工考勤制度》,校办安排专人负责教职工的考勤统计,如有缺勤将与教师本人进行核实,有长期请假人员的工资、奖金将交财务室按规定进行扣除;三是今后要严把请假关,学校将核实长期请病假情况,并上报局职能部门备案;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警示提醒约谈。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十八)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未开展廉政约谈,对分管线存在的廉政风险提醒不够”问题。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2020年4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在会上,学校党总支书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二是2020年4月17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二高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会上,各分管校长针对分管线工作谈廉政风险点,党总支书记总结指出,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范;三是2020年7月下旬将组织对学校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班子成员上交述廉述职报告,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四是2020年5月12日建立了党风廉政约谈制度,2020年5月份由党总支书记校长约谈党总支委员和分管副校长共5次,做好记录,确保实效;五是2019年3月4日学校全体党员同志签订了《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制度为保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公务接待、工程建设等制度,做好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风险防范。
(十九)关于“‘清廉学校’建设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针对“学校教师出现嫖娼、赌博、打架等违法违纪情况,未有效开展警示教育”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清廉学校”的指导意见》和三门县教育局《关于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在2020年6月8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上,讨论推进“清廉学校”创建工作,成立了“清廉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规范了学校小微权力实施流程,推进我校“清廉学校”建设;三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着力解决师德失范问题;四是加强纪律教育,对违反师德师风,出现违纪违法情况的,要严肃处理,举一反三,开展对全体教职工的警示教育;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警示提醒约谈。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二十)关于“存在违规报销、报销手续不完整、报销金额错误等情况”问题
针对“1.违规报销;2.报销手续不完整;3.自制凭证报销金额错误。”问题。一是2015年3月份12号凭证,由财务人员和经手人认真核实,根据核查结果,违规报销款项1480元由经办人退到581廉政账户;二是对于部分派车单未经主管领导签字的现象,因实行公车改革,今后不会出现此类现象;三是对于2018年10月份6号凭证、2018年11月份120号凭证明细清单,由经手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核实,份数、单价等已经在发票上如实列明;四是对于2014年12月9号凭证食堂承包款返还多计算1500元进行核查,已由承包方将多算的款项退到581廉政账户;五是2014年4月9号凭证,多报里程补贴100元,经过核查,多报款项100元由经手人退到581廉政账户;六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二十一)关于“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针对“无住宿费发票报销伙食补助与公杂费,多报伙食补助与公杂费;2.多报伙食补助与公杂费;3.未按规定等级乘座交通工具,超支部分予以报销;4.出差无审批单。”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了上级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审批手续,规范票据开具和财务经办流程;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规范操作,严把财务支出审核关;三是由财务人员与经办人进行核实,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报销的伙食补助与公杂费,由相关经办人全部退到“581”廉政账户;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二十二)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劳务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孙先明等人加班、值班无原始记录,发放补贴不规范”问题。一是成立调查小组对上述问题进行调查,所开支的劳务费均为劳务人员实际劳务所得,不存在虚报等问题,在巡察期间已向巡察组作了说明;二是规范劳务合同签订并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金额范围内支付劳务费;三是责令德育处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加班、值班等做好详细记录;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二十三)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油印室承包款”问题
针对“学校与三门益视文教用品印务中心签订《油印室经营权承包合同》,约定从2015年2月15日至2020年7月18日(分三次签订),三门益视文教用品印务中心需支付8.25万元承包款,学校五年来实际仅收取22986.9元”问题。一是2019年5月省教育厅检查组来我校进行财务检查,口头要求学校油印室不能收取承包款,应让利给学生,以减轻学生负担。所以,之后我们就没有收取承包款了;二是按照合同约定,余下的承包款45000元,已由三门益视文教用品印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上缴县“581”廉政账户;三是学校已经委托代理公司,就合同期满后,对油印室进行公开招投标;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二十四)关于“学校对食堂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针对“食堂进行托管后,食堂未按委托管理协议规定,每月向学校提供食堂、超市的财务报表;学校未对食堂进行成本核算。学期结束也未对食堂财务进行审核,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堂按合同规定,控制平均毛利率在规定范围以内”问题。一是严格按照教育局有关规定,拟在2020年8月对食堂托管进行重新招投标;二是加强对食堂的财务监管,本学期四月、五月食堂经营成本核算报表已经上交,期末将根据托管协议对食堂进行成本核算;三是期中对食堂满意度进行了调查,期末前将进行本学期第二次满意度调查;四是就调查的结果和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由校方与托管方进行反馈、沟通并立行整改。
(二十五)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施工方中标后,未上交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未组织竣工验收,缺少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束后,未扣质量保证金;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未约定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问题。一是成立调查小组对上述问题逐一调查,根据调查,2014年12月份室外道路及门卫建设工程、2015年4月份教工食堂改造工程、2015年11月份教学楼厕所等维修改造工程、2016年3月图书馆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2017年8月室内安全设施改造工程均由教育局组织进行招投标,履约保证金均已交到教育局,教育局根据校方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退还给施工方;凡是由教育局组织招投标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因教育局提供的合同范本里,没有具体写明,故学校也没有收取质量保证金;凡是由学校自行经过招投标中心进行的项目,学校均已收取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二是本学期的硅PU工程已经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出示了工程验收报告;三是成立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四是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针对“工程变更手续不规范,小额工程实施不规范”问题。一是学校调查小组对图书馆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的工程量和费用变更总额超过10%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因施工需要,2016年6月30日学校与承包单位签订了《工程联系单》,不存在工程变动虚报情况;二是今后,如遇工程有变更的,学校将于承包方签订《工程变更签证单》,做好会议纪要,完善审批手续;三是规范实施小额工程,严格执行《三门县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细则》以及本校相关规定;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二十六)关于“大额物资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
针对“2017年1月9日购买格力空气能热水器99316.5元,但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却设置‘乙方如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问题。一是加强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二是规范签订《物品购销合同书》,该项目是教育局进行招投标后,把设备和资金交给学校,由校方支付该款项。因教育局提供的《物品购销合同书》未约定履约保证金,故学校无法收取履约保证金;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二十七)关于“资产核销依据不足”问题
针对“2015年10月份31号凭证、 2015年10月份32号凭证、2015年10月份33号凭证以县教育局《关于同意清理部份往来款的批复》(三教计【2015】254号)文件作为核销依据,未经县财政局、原国资局审批同意”问题。一是学校成立工作专班,与财政局、教育局进行了沟通协商;二是学校根据教育局出台三教计【2015】254号文件作为国有资产核销依据;三是制定《三门第二高级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依章办事,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二十八)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学校未按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资产卡片登记不明确,资产型号、使用科室、管理责任人等信息不清楚”问题。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本学期开展了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二是健全固定资产卡片信息,由总务处专人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针对“学校浴室、油印室、医务室等出租未履行相关手续,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使用时间较长,未进行必要管理”问题。一是学校已于2019年8月取消了浴室;二是学校已经委托代理公司,就合同期满后,对油印室进行公开招投标;三是引进松门村卫生室为我校师生提供卫生健康服务,校方与其签订无偿服务协议。
(二十九)关于“存在村级赞助费”问题
针对“2014年9月至2017年10月共赞助上坎头村老人协会20000元”问题。一是学校工作小组于2020年5月20日对赞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上坎头村属于土地征用范围,在我校前期发展中做过贡献。这三笔资助款均已由村方收入,并用于重阳节购买食用油等物品慰问村里老人、做社戏等支出;二是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下一步,三门二高党总支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持续努力,深化整改。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整改,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二是注重规范,长效管理。以整改工作为契机,在全校倡导和形成守规矩,讲规范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氛围,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长期坚持,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出新成效、上新水平。三是扩大成果,推进工作。努力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将落实整改与“清廉机关”建设、党总支主体责任落实、作风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转作风、强队伍、促改革、谋发展,推动我校教育教学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6-83344285;邮政信箱:三门县海游街道西区大道135号三门第二高级中学办公室,邮编:317100;电子邮箱:smegx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