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刘贤月对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廉政集体谈话。会议深入学习了
关于对省纪委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失信公职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办法(试行)。
会议对出台县总工会机关干部个人收入证明审批制度进行讨论,要求规范内部审批流程,明确负责审批的领导,按规定对本单位公职人员借贷、担保情况进行审批,严格控制公职人员的担保次数,避免盲目担保。要求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为警戒,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刘贤月对下一阶段廉政纪律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全体机关干部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廉政教育和道德教育,提升公职人员法治观念、廉洁自律意识和诚实守信观念,进一步增强其担保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崇廉尚俭过节;
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率先垂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十个严禁”真真切切落到实处;
三是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自律意识,切实做到在政治上坚持党性原则,在工作上坚持公道正派,在生活上坚持廉洁自律。
刘贤月强调,节点亦是“考点”,特别是今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繁重,叠加疫情影响,对干部作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自觉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久久为功,把从严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为“重要窗口”建设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