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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通报6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问题
更新日期:2021-05-02   浏览量:5484  来源:本站编辑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教育警示,切实防止党员干部“酒驾”行为、“酒局”问题的反弹回潮,台州市路桥区纪委区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问题:

  1.桐屿街道党工委委员、常务副主任叶剑峰酒驾问题。2021年1月15日晚,叶剑峰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路桥区腾达路路段时被交警设卡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2021年2月,叶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伦敏酒驾问题。2020年12月10日晚,李伦敏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路桥区南官大道路段时被交警设卡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2020年12月,李伦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路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余小飞酒驾问题。2020年4月28日晚,余小飞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路桥区新安西街路段时被交警设卡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2020年8月,余小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於再祥酒驾问题。2019年4月16日晚,於再祥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路桥区商海北街路段时被交警设卡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2020年12月,於再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峰江街道李蓍埭村党总支委员戴青青酒驾问题。2020年6月3日晚,戴青青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路桥区桐方线路段时被交警设卡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2020年12月,戴青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金清镇勤劳村党支部委员厉子林酒驾问题。2020年5月7日晚,厉子林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路桥区金清大道路段时被交警设卡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2020年6月,厉子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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