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调查清楚事情真相,还我清白……”近日,手持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送来的《澄清正名通知书》,县科技局干部林某激动地说道。
此前,第四纪检监察组接到群众举报,称县科技局干部林某存在违纪违法行为。针对群众举报的相关内容,第四纪检监察组立即开展深入调查,通过调取相关资料、查阅档案文书等方式,第一时间还原了事情真相。
经查,反映人所反映的对象与县科技局干部林某同名同姓,因不了解反映对象的具体身份,致使“乌龙”发生。随后,第四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向反映人反馈调查结果,让其了解事情真相,最终,反映人对调查结果和反馈程序表示了“双满意”。
在向反映人反馈调查结果的同时,第四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向被举报的党员干部发放《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澄清正名通知书》,最大程度消除负面影响。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坚持正面导向,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坚持从严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要坚持严管厚爱,支持干部依纪依规履职干事。通过激浊扬清,扶正祛邪,积极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第四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薛宝军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