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6日至6月19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三门县开展了巡视,7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三门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三门县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县委坚决拥护、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先后4次召开常委会,召开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加强领导,严明责任。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97项整改措施、13名牵头县领导和57个责任单位。特别是巡视整改期间,县委主要领导和部分县领导涉及工作调动、分工调整,始终做到力度不减、一抓到底。三是上下联动,狠抓落实。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整治月”等专项行动,建立挂牌销号制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四是健全机制,拓展成果。在落实“两个责任”、选人用人等方面出台制度41项,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以巡视整改实际成效助推三门高质量发展。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59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53件,办结率89.8%。对巡视移交的9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9件,办结率为10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69人(党内警告26人,严重警告18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留党查看4人,开除党籍19人);政务处分10人(警告2人,记过1人,记大过1人,降级2人,撤职2人,开除2人);诫勉谈话76人,通报2人;清退违规款项78.76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202.08万元。
一、关于“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提出‘三门要走发展的特色之路,充分发掘水产、电力、港口等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的要求还有差距”问题。
1.提升县域经济总体实力。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图一码一指数”综合考核连续两个季度全市第一,上半年GDP增长3.3%,增速全市第一。强化科技创新赋能,修订《三门县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1至8月份,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4.3%,居全市第一,一季度、半年度我县科技创新评价指数分别居全省第一、第二。先后入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国家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韵达三门电商总部基地、大孚健康产业园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年内投产。
2.加快电力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大型电力项目核准,配合国家能源局完成三门核电AP1000项目建设运行评估,启动台州第二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大力发展电力关联产业,上半年全县电力产业增加值15.6亿元,占GDP比重12.7%,较去年同期提升2.8个百分点。
3.推动港口开发开放。健跳港国家一类开放口岸获国务院批复同意,海关边检入驻工作加快推进。启动健跳港区总体发展规划调整,统筹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台州联动创新区三门片区、甬台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建设,大力发展临港型产业,沪甬台合作产业园完成规划编制。
4.抓好闲置岸线盘活。成立低效用海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内28家船舶企业用海面积、用海现状、规划等进行全面排摸核实。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明晰区块功能定位,加快推进条件成熟企业低效用海处置,完成中达船业处置,启动3万吨级码头修造及港口物流基地项目建设,有效盘活闲置岸线400余米,通达船业完成一期填海工程竣工验收。
5.促进水产养殖提档升级。加强与上海海洋大学、宁波大学、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等高校院所合作,共同推进缢蛏良种高效繁养等7个项目技术攻关。深入推进3个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创建,加快海八鲜水产品深加工、海之蓝年产2000吨水产品深加工等项目建设,延伸水产品加工产业链。
(二)针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还有偏差”问题。
1.扩大有效投资。打好招大引强攻坚战,截至9月份,新签约韵达(三门)产业园等5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13个,其中30亿元以上项目3个。开展重大项目攻坚活动,总投资约68亿元的两高联络线“项目+资源”建设模式成为全省交通投融资改革试点。
2.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成立三门县橡胶制品行业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进橡胶产业改造提升示范区创建,对153家橡胶企业开展“一厂一策”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小微园区提档升级,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园、吴岙小微园主体工程竣工,冲锋衣小微园建成并启动招商工作。
3.实施企业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完成全县1389家企业用地情况排摸并对外公示,10月份全面完成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深入推进亩税5万元以下低效企业整治提升。
二、关于“落实中央重大决策、省委部署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1.落细落实脱贫攻坚“六个精准”。成立扶贫开发专班,开展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百日攻坚”行动,建立“县领导包乡联户”“一村一策一单位”“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确保“三个清零”。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实施,海润街道叶家村异地搬迁项目因原合作旅游公司倒闭导致项目无法推进,按照规定程序取消,收回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其它扶贫项目,海润街道葫芦岙异地搬迁、沙柳街道旗门塘养殖塘提升等5个项目完成建设,珠岙镇竹墩村、蛇蟠乡山前村异地搬迁2个项目按计划进度推进。
2.抓好“两不愁三保障”。实行扶贫、民政低收入农户“两线合一”工作,积极推进助共体建设,成立县联合帮扶中心,全面推广“救助码”,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帮扶体系。全力解决困难群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等突出问题,346名低保家庭学生教育扶贫资助全部发放到位。
3.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追回向已死亡人员发放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20.35万元,对20名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人。针对“2019年23名特困供养人员住院医疗费9.48万元未全额保障问题”,县医保局对2019年度我县特困供养人员住院费用中的合规医疗费用自负部分,已按100%给予全额救助。向县残联党组和县民政局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健全工作流程和机制。加强扶贫领域巡察,将县医疗保障局纳入县委第十五轮巡察。组建4个回访检查组,督促整改问题12个。
(二)针对“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还有不足”问题。
1.持续抓好精密智控。按照“应检尽检”的要求,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隔离监测等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疫情报告制度,全县未发生瞒报、谎报、漏报等情况。扎实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明确56项任务清单,确保疫情防控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2.提升企业服务效能。深化“三服务”工作机制,县级部门共派驻驻企指导员327人,汇总企业反馈问题1552个,已解决1447个。建立“金融指导员”“行长管家”“两链”风险联防联控等机制,加快企业码推广应用,受理的企业诉求全部办结。加强“五减”政策、资金落实,截止8月底累计兑现金额5.45亿元,兑现率109.49%。
(三)针对“污染防治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1.严肃中央、省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治。深化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完成锅炉淘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行业环境整改等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系列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进驻期间三门无重点信访件。常态化开展沿海超规划养殖执法巡查,有效管控辖区内超规划养殖。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供热管网已覆盖沿海工业城主要区域。
2.完成善岙蒋退役化工污染场地整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土方修复61997m?,治理地下水32421m?,完成项目建设和县级初步验收,9月底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效果评估报告专家评审。
3.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制定年底主厂房主体结构到顶、烟囱主体结构到顶的“双到顶”目标,将工作进度量化到周全力推进,7月底完成场地平整,8月份完成临建、渣坑、烟囱基坑等基础开挖工作,总体建设进度按时序推进。
4.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全县6座资源化处理站点设备已完成招标,各乡镇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全部启动。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指标列入县对乡镇(街道)考核体系,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将达到90%以上。
(四)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不足”问题。
1.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制定《三门县企业“两链”风险联防联控实施意见》,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金融领域扫雷行动,重点加强源头管控,对16家经营范围涉及金融相关的非金融机构进行注销、变更经营范围。
2.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今年以来排查整治企业层面隐患583处,责令停产整顿12家,关闭取缔2家。
3.严防渔业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渔船安全隐患检查,今年以来共排查隐患渔船97艘,整改率100%。强化海巡、港清和陆查三位一体执法力度,4月份以来累计检查扣押隐患渔船47艘,立案87起,其中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起13人。今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渔船安全事故。
4.加快海塘加固工程建设。成立三门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研究制定《三门县海塘加固工程政策处理方案》,制定出台《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办法》《资金拨付管控制度》等制度,保障海塘加固工程无障碍施工。其中北塘施工标段于6月中旬正式开始建设,为台州首个正式启动建设的海塘安澜千亿工程。
三、关于“落实‘两个责任’还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县委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够有力”问题。
制定《三门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严格执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纪实手册制度,结合卫健系统专项治理,对县卫健局党委及15家乡镇卫生院社会服务中心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立案12人。深化村级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全县58个村围绕扶贫、村级党组织换届、村级巡察整改落实等方面,现场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挥信息化监督作用,探索推动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和年度任务安排、“三重一大”事项报备等事项线上推送、线上监督。
(二)针对“县委巡察工作不够规范有效”问题。
1.严格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轮一汇报一研究巡察工作规程,每轮巡察结束1个月内及时安排召开巡察领导小组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察成果运用。
2.提升问题线索处置效率。完善问题线索三色交办机制,对重要问题线索快查快办,今年以来三色交办8条问题线索全部办结,问责25人,其中党纪处分1人。开展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核查行动,前十三轮巡察移交县纪委的问题线索350条已办结234条,办结率从巡视反馈时的44.9%提高到66.9%。
3.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完善“七个一”、六方联审等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强化巡察整改责任。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项检查,对40家单位巡察整改开展“回头看”,发送督办函17件次。强化巡察整改责任追究,对2名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人员严肃问责。
(三)针对“县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一度不够到位”问题。
进一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今年以来,全县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743人,同比上升108.7%;立案216人,立案数同比上升36.7%;监察立案29件,留置8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效整合力量,提升案件查办力度。今年以来乡镇立案149件,同比上升38%;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17件,同比上升183.3%。
四、关于“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和国有资金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土地领域监管缺失”问题。
1.完善土地开发利用相关制度。制订《关于完善村留地开发管理的若干意见(修订稿)》《三门县工业企业不动产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三门县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规定(试行)》等3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利用工作。
2.加强土地批后监管。成立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全县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全面排摸相关土地情况,消化处置用而未尽土地1001亩。
3.加大违法用地执法力度。深入开展2019年度、2020年一季度、二季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共处置违法用地23宗,其中立案查处6宗,拆除复耕4宗,依职权移交13宗。
4.加大违纪违法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2名原副主任利用职权收受贿赂问题,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于7月中旬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二)针对“重大工程项目监管缺位”问题。
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对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一期擅自变更的问题线索开展核实,给予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记过处分,给予县人民医院基建办原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修编三门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起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手册》,进一步明确重大项目各环节部门监管责任。
(三)针对“资金监管不严”问题。
1.加强国有公司财务监管。要求县属企业对2020年6月以来大额资金划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
2.建立长效资金监管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金管理的通知》,规范资金支付流程。
3.加强乡镇(街道)财政财务管理。要求各乡镇(街道)就广告宣传费用支出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广告宣传支出压减比例未达25%的乡镇(街道)督促限期整改。健全乡镇(街道)广告宣传费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广告宣传费用涉及的项目资金安排、采购方式、验收等程序。
4.成立三门县晏站涂建设有限公司案件调查组,开展专项调查,对三门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五、关于“农村‘微腐败’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插手村级工程项目”问题。
1.加大监督查处力度。4月份以来,共查处插手村级工程相关问题10人,留置2人,其中对浦坝港镇泗淋塘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他6名相关人员主动到县纪委监委投案自首。
2.强化农村党员干部法纪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在全县各村社全面推广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五不承诺”“五步监督”机制,加强对村级工程项目的监督。
(二)针对“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
开展全县村级财务清查,完成全县275个行政村财务清查和整改,清查集体资产总额72.79亿元,整改不规范问题59个,退赔违规金额4.67万元。加大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健跳镇下街村原村委会主任林咸丰挪用工程款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三)针对“涉黑涉恶”问题。
1.加大打击力度。今年4月份以来,依法对“十类”涉黑涉恶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9人,判决徐椒、叶海卫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系列案件,对徐椒执行有期徒刑18年,处罚金人民币325万元。
2.提升治理效能。深入推进“无黑恶乡镇(街道)”创建,探索建立铲除农村涉黑涉恶土壤的长效机制,全县共创建无上访、无邪教、无诉讼、无盗抢、无毒品“五无村居”129个。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整治月”活动,重点聚焦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起28人,党纪政务处分21人。
(二)针对“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成立专项调查组,对县市场监管局2016年以来宣传品采购使用及领用发放情况进行核查,核算违规发放福利共计435738元,以现金形式于8月19日全部退赔到位。同时,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予以立案审查,对时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时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时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等4人予以警示约谈,对时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局党委委员等2人予以诫勉谈话。
七、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个别基层单位党的领导作用弱化”问题。
对县科技局、县统计局、蛇蟠乡等存在执行民主决策议事规则不规范等问题的单位,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发送整改建议书3份,督办函2件次。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县级各单位8月份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严格抓好制度的规范落实。
(二)针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还不够坚固”问题。
1.全面实施资格预审。出台《三门县高质量开展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评价办法》,细化资格条件认定情形,对全县2854名村干部意向人选进行资格预审,确保村社组织班子高质量。
2.规范村干部队伍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主职干部队伍建设若干意见》,规范和深化村干部备案管理、停职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今年累计对6名村干部停(歇)职教育,完成行政村主职干部县级备案管理。
3.严查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对2020年4月带头阻扰重点项目建设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健跳镇猫头村3名村干部进行刑事拘留,并将此案件列入全县典型案例,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县党员在9月份的全县主题党日上进行通报学习,依法依规取消3名涉事村干部本次换届被选举权。
(三)针对“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把关不严”问题。
1.实施发展党员提级管理。出台《关于推行发展党员提级管理积分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全部纳入乡镇(街道)党员志愿服务队进行积分制考核,掌握表现情况,提高发展质量。
2.深化发展党员预审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的通知》,明确将省委组织部要求的“五类重点人员”县级预审扩大为对所有新发展党员县级预审。今年新发展的304名党员全部完成县级预审,并对“五类重点人员”实行预审前报批制度。
3.建立党员档案经常性检查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发展党员工作交叉检查和党员档案专项集中检查,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抽调40名党务骨干对全县各单位近五年的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专项集中检查。
4.健全党委审批把关机制。出台《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对全县各基层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各环节的程序和文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深化发展党员“四季”工作法,确保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环节程序规范,资料齐全。
5.严肃发展党员工作责任。2020年6月,经调查核实,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一名干部的党员身份不予承认,免去其提任职务。责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向县委作深刻书面检查;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进行全县通报;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2人,警示约谈3人,诫勉谈话1人。
八、关于“执行干部政策和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违规设置机构、配备领导干部”问题。
1.撤销违规设置的机构。2020年7月,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撤销县政协研究室,免去县政协研究室相关人员职务。
2.严格落实干部超职数整改。对全县机构设置以及领导干部配备情况进行再梳理、再排查,重新制作《三门县管干部超职数(违规配备)配备情况一览表》。严格抓好超职数干部整改消化,省委巡视组4月份进驻以来,消化县管领导干部5名。
3.规范中层职数配备。对巡视反馈的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等副职高配为正股级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县公安局已及时纠正,按规定规格配备中层干部,并对全县各单位类似问题举一反三,严格中层职数管理。
(二)针对“干部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
1.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针对5名县管干部任职满10年未交流的情况,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制定调整交流计划方案,及时进行交流调整。截至目前,3名同志已完成整改,另外2名干部由于专业性较强、岗位匹配度高等原因,暂时不予以交流。
2.堵塞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漏洞。严肃查处16名干部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警示提醒约谈13名,通报批评1名,诫勉谈话1名,记过处分1名。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13家单位督促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3.进一步加强对失信干部的监督管理。全面排查全县失信公职人员,梳理核实后的73名失信公职人员信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反馈给相关单位党委(党组)进行关注,对1名因失信影响工作的中层股级干部予以免职。出台《关于对失信公职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办法(试行)》,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职人员在晋升职务(职级)、交流调动、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联合惩戒。
(三)针对“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严肃问责通报。严肃查处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窗口一名工作人员因工作不实、主观臆断造成项目不能落地的问题,给予该名工作人员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审批科科长诫勉谈话处理,给予该局总规划师警示提醒约谈,相关案件向全县进行通报。对珠岙镇高速桥下违章建筑问题中存在履职不力问题的村干部进行问责,结合其他违纪问题,给予时任高枧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村监会原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案件均向全县进行通报。
2.建立干部经常性考察研判机制。出台《关于建立经常性考察和常态化研判制度的通知》,今年以来,专门组织在疫情防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开展干部专项考察工作。
3.实行干部澄清保护工作机制。今年4月份以来,已为32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九、关于“对巡视指出的一些问题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婚丧喜庆歪风禁而未绝”问题。
1.加强宣传教育。将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知识列入9月份的主题党日,以现场直播形式召开婚丧礼俗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县开展婚丧礼俗整治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相关要求。在农村文化礼堂、家宴中心做到限额标准、操办审批流程上墙,打造了前郭村、善岙杨村、潺岙村等一批婚丧礼俗整治工作示范村。
2.加强日常巡查。开通婚丧礼俗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将婚丧礼俗整治纳入县委巡察的范围,进一步强化对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干部的日常督查,今年以来未发现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事宜相关情况。
3.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审批流程的通知》,制作《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审批流程图》,从严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一承诺两报告一公示”制度。
(二)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加强施工力量、倒排工程进度,全力推进101个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30个重点村工程10月15日全部完工,其余71个村水泵、PLC柜等设备安装工程全部安装完毕。抓好设施托管接收工作,全面完成101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托管接收。
下一步三门县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从严抓好整改。对巡视整改工作坚持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中的问题,按照工作计划加快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二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五严”要求,深化清廉三门建设,深入开展“清廉型、模范型”机关创建,持之以恒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注重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逐步完善;对存在制度漏洞问题的,及时查漏补缺,扎紧制度篱笆。三是统筹推进各项事业。坚持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定位结合起来,与浙江省委全会作出的加快形成13项重大标志性成果决策结合起来,与台州市委“三立三进三突围”部署结合起来,全力统筹一体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三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向省委、市委、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6-89337027;邮政信箱: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3号滨海工贸403室;电子邮箱:smxwxcb1@163.com。
中共三门县委
2020年12月25日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