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第二届基层清廉建设(浙江)十大创新经验发布活动,在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国际会议厅举办。三门县纪委县监委的《“三个三”制度将主体责任延伸到村级》荣获《第二届基层清廉建设(浙江)十大经验》优胜奖,这份沉甸甸的荣誉也是对我们自2018年开始,坚持不懈做好“村级主体责任汇报会”的肯定。
据悉,“基层清廉建设(浙江)十大创新经验发布活动”目前已经举办两届,该活动是在省纪委省监委的支持和指导下,由浙江大学、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浙江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和反腐败导刊杂志社承办,探索实践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推动清廉浙江建设走向纵深为主题的活动。该活动旨在更好地展现浙江省各地全面从严治党的创新成果,为全国纪检监察工作与清廉建设贡献更多“浙江经验”。
专家点评
三门县纪委县监委通过建立“三个三”制度做了扎实而有益的探索。第一个“三”,通过日常工作“常规报告”、重点工作“专项报告”、难点工作“提级报告”,实现监督全覆盖;在监督过程中,有效协调外部资源,推动农村基层难点工作的解决,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第二个“三”,通过填空式报告、体检式评议、辣味式质询,减轻了农村干部的文字负担,聚焦真问题,真解决问题,惠及千家万户。第三个“三”,通过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措施单一、载体缺乏、质效低下三方面的问题,从问题出发,充分发挥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同向精准发力,既减轻了基层的负担,也促进了基层重点难点工作的快速解决、有效落实。
(浙江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傅夏仙)
来源:清廉三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