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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海洋与渔业局四措施加强支农项目监管
更新日期:2008-010-21   浏览量:4201  来源:
 
 

为有效地规范局支农项目的申报及管理,增强项目申报透明度,切实提升我县渔业项目质量,促进我县海洋渔业经济发展,县海洋与渔业局成立了海洋与渔业项目申报和管理领导小组,并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加大审核力度。采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县范围内海洋与渔业项目的考察、筛选、论证、评估、编报等前期工作,对项目的真实性和上报文件的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为:申报单位及所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项目的申报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概预算编制是否合理等。

二是深入政策研究。加强海洋与渔业扶持政策的研究,提出调整海洋与渔业项目资金管理的思路、意见和建议,指导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提出项目初审意见,并报局党组研究决定。

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定期检查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加强对项目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发现有违规行为的,收回项目资金、取消项目计划外,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停止安排下年度项目资金。

四是负责跟踪管理。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将项目跟踪分配到相关科室,层层落实管理责任。每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召开项目进展例会,各线对相应管理的项目汇报进展,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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