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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委巡察组向10个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更新日期:2021-9-30   浏览量:16972  来源:本站编辑
 


 经三门县委同意,近日三门县委巡察组向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门分中心、县供销联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十三届县委第十七轮巡察的10个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县委办,县委巡察组指出,县委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当好县委参谋和助手,综合协调各方面工作开展,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三服务”水平提升存在差距,为县委决策发挥参谋作用和统筹协调创新意识有待加强,下基层调研不够深入,服务联系群众不够紧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不够扎实,夜餐费发放、公务接待费支出、财务报销等不够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党的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在县府办,县委巡察组指出,县府办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按照“参谋高水准、督查高质效、协调大力度、服务上档次”总体要求,立足岗位职能,扎实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效,促进了政府工作的高效运转,为我县建设“生态型、科技型、湾区型长三角卫星城市”发挥了积极作用。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系统深入,服务创新方式不够优化,意识形态工作还需持续加强。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够到位,担当尽责还有提升空间。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到边到底,党建工作还不够扎实。

在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巡察组指出,县委改革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重大改革部署,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县改革工作,推动数字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落地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数字化改革工作有待提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不够扎实,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党建工作还存在短板,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巡察组指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抓办案立公信,抓业务树形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重要窗口”、“长三角卫星城市”建设贡献了三门检察的智慧和力量。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待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和司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少数干部作风还不够扎实、制度和财务管理还不够规范;党建引领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还不够严实、出国(境)管理还不够严格、公文格式和内容还不够严谨、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等。

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巡察组指出,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治站位不断提高。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保障、保护和服务”,认真履职,担当作为,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曾获“2020年浙江省不动产登记窗口便民利民服务成绩突出集体”“浙江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18年台州市高质量发展风云榜‘五心’‘妈妈式’服务先进集体”“2018年度集体三等功”等荣誉。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远,规划引领作用未有效发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不够牢固,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有差距,部分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党建引领发挥不够充分,内部管理不够紧实,专项督查整改不够彻底等。

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县委巡察组指出,原县国投公司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原北部湾区集团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上级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县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在巡察中,县委巡察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有待加强。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理论学习不深不透,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还有欠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压力传导有递减现象,清廉国企业建设有待加强。内部管理不够到位,津补贴发放、费用报销、政府采购等财务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签订变更等不严谨,绩效管理和薪酬激励有待加强。三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紧不实,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意识形态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在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委巡察组指出,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改革压力,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全县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和重要改革工作中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被县政府记集体三等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方面,存在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不够重视、落实县委中心工作有差距、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现象。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财务管理不严、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固定资产管理缺位的现象。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不到位的现象。

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门分中心,县委巡察组指出,三门分中心分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党史学习等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连续六年获得台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考核优秀等次。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方面,存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现象。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财务管理不严、固定资产管理缺位现象。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党建工作不严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象。

在县供销联社,县委巡察组指出,2018年以来,供销联社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推进农合联体系建设,对外推介三门农副产品,助推“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三位一体”改革推进和改革破难不够有力,社企关系不够顺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不够扎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津补贴、福利享受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夜餐费报销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情况。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干部队伍管理有待加强。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到位,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仍然存在。

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委巡察组指出,2018年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大局,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创新城市综合管理,探索小区综合治理模式,设立街长驿站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打造 “三精八度”品牌,创成市级党建和清廉机关示范点,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改一拆”等各项专项工作。先后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三门县“克难攻坚”工作突出贡献集体、三门县“乡村振兴”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平安三门建设突出贡献集体等荣誉。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精神不够系统深入,城市精细化管理理念和水平、履职尽责还有欠缺,意识形态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党建工作、干部队伍管理不够扎实,巡察整改长效性不够。

县委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与党史教育、日常监督、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好巡察整改。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要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使巡察成果真正转化为正风反腐、推动发展、取信于民的实际效果,为高水平推进清廉三门建设和“两手硬、两战赢”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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