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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门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更新日期:2021-11-02   浏览量:2474  来源:本站编辑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4月24日至6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9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指出在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实抓紧抓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对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及时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局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整改责任。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针对三大方面23个具体问题,共梳理出75个具体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和完成时限,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了落实。特别是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具体人、具体事,立项督办,专项整治,做到应查尽查、一纠到底。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局党组先后4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2次专题听取各科室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从政治上看待整改,分析问题根源,做到坚决改、彻底改。党组书记亲自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着重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三大方面23个具体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整改期间,警示提醒约谈8人次,建立完善制度2项。

“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招法不足、创新不够、成效不尽明显等问题”方面

(一)关于“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普法宣传教育有待提升。存在普法主动性不足、针对性不强、方式创新不够等问题。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基本是通过宪法宣传日等固定节日发放材料、组织培训、出专栏等,对于农村普法缺乏探索,鲜有针对百姓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和易知易懂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新媒体法律宣传效果不理想,微信公众号三门普法用户关注量不满四千,2020年4月至6月期间,共发布法律科普内容32条,84%阅读量不过百,如:5月7日,关于《劳动法》员工解聘相关条例解释,阅读量仅14;5月29日关于民法典草案科普阅读量仅16”问题。

一是多形式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家庭、进网络、进“两新”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十进”活动,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今年以来,与各部门联合开展宪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25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截至目前,共建成宪法主题公园、宪法长廊、宪法墙等12处,浦坝港宪法主题公园正在建设中,全县92个省、市级民主法治村阵地建设中均融入了宪法等相关法治文化内容。二是利用春节、元宵、清明、重阳等节假日,发挥各级民主法治村宣传栏、农村广播等普法阵地作用,有针对性地对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今年以来,在沙柳街道举办了送法治春联、在海游街道举办了猜法治灯谜、律师面对面析法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60余场,录制农村广播普法栏目20期。三是利用各种法宣活动、微信塔群推广三门普法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主题法律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增加阅读量,扩大影响力。今年以来,共计印刷了国家安全法、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禁止非法捕捞、民法典等相关宣传资料8000余份,进行多时段发放。目前,三门普法微信公众号的推文阅读量相较之前有所上升。

2.针对“依法行政指导监督有待加强。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所不足。2015年至2019年,全县共受理行政复议90件,纠错15件,被纠错率16.7%;发生行政诉讼381件,审结378件,败诉36件,总体败诉率9.5%,其中2019年审结39件,败诉7件,败诉率高达17.9%”问题。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完善法制机构设置,配备专职法制审核员,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法制审核人员业务水平。同时,还聘任10名来自各行各业的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日常行政执法监督。二是加强府检协作机制建设。在原有府院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出台府检联席会议、行政复议与行政检察衔接等制度,完善信息共享、行政复议工作引入检察监督、检察参与复议案件听证和调解等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加强错案纠错机制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错案约谈等制度,对发生错案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开展约谈,加大败诉案件问责力度,确保错案移送率和责任追究率达100%。加强诉源治理,做好行政争议和解调解,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减少行政诉讼发案量。四是加强执法监督质效。狠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证照分离”行政审批事项专项监督、案卷评查等活动,对国土资源、环保、行政执法等领域的个案进行跟踪监督,制定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3.针对“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薄弱,‘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宣传不到位,村民不知道本村有法律顾问情况普遍。全县共有275个行政村、7个社区,2020年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仅2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仅20名,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发挥好公共法律顾问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如:上枫坑村在2019年年底至2020年年初期间,多次电联本村法律顾问咨询工程合同相关事项,但由于顾问未接来电、没有时间下村等原因,最终未能实现法律咨询”问题。

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十百千万”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融入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加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指引等相关服务。二是调整充实村(社区)法律顾问。提升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加强技能培训和素质提升。出台《三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完善考勤机制,将村级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并设置行政村和司法所的评价分值,提升考勤实效。三是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和微信塔群等媒体,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与作用的宣传,提高村级法律顾问在农村工作中的知名度。

(二)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4.针对“督查考核力度不够。2018、2019年党组对下属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督查仅开展一次,没有做到规定每半年一次的要求,且督查通报只有结果档次,没有将督查到的问题进行公布,后续督促整改未跟进”问题。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小组,按规定对下属各支部开展工作督查。二是组织开展培训。组织领导和党务干部逐条研读《2020年县级机关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三是加强常态督查。在开展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的规范指导和督查。同时完善相关督查资料,并督促落实整改。

5.针对“存在应付考核检查现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三门县司法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造假,文件号与实际发文登记不符,且预案中的指导思想仍停留在党的十八大精神层面;2019年第四季度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与2018年第三季度内容一模一样”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门县司法局公文审批管理制度》等文件,指导规范全局工作人员的公文拟制、办理、归档等一系列相关工作。同时,对制定的其他内控制度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二是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学习夜等多种学习平台,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三是10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翟金源、政治处主任王利顺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10月19日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利顺对政治处张玉宝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责任传导不到位、制度建设有漏洞、监督管理不紧实等问题”方面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导未压实”问题的整改。

6.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虚化。部分班子成员对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内容不清,科室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走过场。如:2018年7个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牵头专项工作半年度与年度汇报内容一字不改”问题。

一是9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三书两报告制度》等。二是10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翟金源和各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按照党风廉政相关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牵头专项工作台账进行汇总梳理,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规范性和完整性。四是制定责任分工方案,确保班子成员对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内容清楚,杜绝科室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走过场现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五是10月19日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利顺对政治处张玉宝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7.针对“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上下一般粗。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干部签订的责任书内容均一样,未能分解具体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问题。

一是督促各科室根据职能,对党风廉政责任状进行细化,具体任务分解到人,层层压实责任。10月份,开展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风险点43个。二是9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三书两报告制度》等。三是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方面的知识学习。

8.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走过场。2015年至2018年,年年汇报对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了完善,但年年未根据岗位调整变化等进行更新。2019年机构改革后,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制定又未细化到岗位”问题。

一是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对全局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制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10月份,开展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风险点43个。集中研究制定防范化解措施,形成43项防范化解措施。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明确牵头责任人、参与责任人、完成时间,确保有效防范岗位党风廉政风险。三是严格执行工作专题例会制度。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实行每半年班子成员履职述职制度,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10月15日,局党组专题听取各分管领导2020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分工落实情况汇报。四是加强自查防控。定期开展自查,不断强化干部廉洁意识。同时,对廉政风险点根据实际工作进行动态调整。

(四)关于“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9.针对“年度责任落实报告不重视。2015年至2019年,向县委、县纪委报告的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中,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内容基本雷同”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单位实际,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二是9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三书两报告制度》等文件。三是10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翟金源同志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10.针对“干部管理不严格。个别干部出现长期上班不正常现象,直至被群众检举后,才对其作出行政警告处分”问题。

一是开展干部管理工作“回头看”。重点围绕干部上班纪律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二是严格执行《三门县司法局考勤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严查干部“慵、懒、散”现象,不定期突击检查,明确对迟到、早退、工作散漫的干部进行警示约谈。屡次不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11.针对“廉政约谈不全面。部分中层干部岗位调整后未进行约谈”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门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三门县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暂行办法》,并开展经常性约谈工作,定期提醒班子成员开展廉政约谈。今年以来,已开展工作约谈56人次,警示约谈12人次。三是加强定期检查约谈记录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

(五)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12.针对“服务群众意识有所淡化。2017年至2019年,因答复解释不到位、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等原因,被群众投诉至12345热线电话6次”问题。

一是要求局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牢宗旨意识,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善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和责任的落实,坚决杜绝“四风”问题。三是如工作人员外出办公,导致电话无人接听,要求回来后查看来电并及时回电。四是10月19日、10月20日党组成员沈显蓬分别对王勤乾、倪素琴、林英杰等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10月26日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国量对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姚灵巧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13.针对“政治生态报告不严肃。2018年度单位政治生态报告存在抄袭现象,报告中出现环保局党组成员履职情况的内容”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9月30日,召开了整治形式主义专题学习会,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在工作上立足实际,克服形式主义,改进工作作风,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地开展工作。二是强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台账资料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自我检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三是10月19日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利顺对政治处张玉宝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14.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存在雷同现象”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规范履职。各班子成员认真对待年度述职述廉,高标准完成述职述廉年度报告。三是10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翟金源和各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9月17日党组书记翟金源对党组成员邵圣满、沈显蓬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六)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15.针对“落实财务制度不够严肃。存在财务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如:没有将公务接待需提供公函等要求纳入本单位现行财务管理制度中;2015年13.8万元拓展训练服务项目,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未按一年一次盘点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等”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10月15日,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公务接待等文件规定。二是完善制度。及时对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严格执行。三是强化管理。对政府采购目录要求的相关事项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开展专项行动,确定专人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盘查。四是10月25日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国量对办公室主任朱广辉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16.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司法局车辆管理规定》未涵盖车辆维修审批等内容,存在维修前无审批、维修费挂账等现象,如:2019年9月支付浙J.D029警车维修费1950元无审批程序”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10月15日,组织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含全体驾驶员)召开学习会,学习上级有关公务用车和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对三门县司法局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增加车辆维修审批等内容。三是强化管理。严格执行修订后的车辆管理规定,加强车辆维修前审批,及时结算维修费用。四是10月25日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国量对办公室主任朱广辉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17.针对“项目管理有漏洞。存在未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后补等现象,如:2015年三门县法律服务中心装饰工程未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三门县艺邦广告公司实施的司法宣传展板项目,完工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而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0月21日”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10月15日,办公室集中学习了上级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物资采购等方面的文件精神。二是严格执行县司法局工程建设(基建、维修)及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三是10月25日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国量对办公室主任朱广辉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规范化建设有落差、学习教育有温差、干部管理有漏洞等问题”方面

(七)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8.针对“民主生活程序执行不严格,2016至2019年民主生活会均未通报前期意见征求情况,2016、2018、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没有通报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10月10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充分认识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二是认真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程序。三是10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翟金源和各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做到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并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上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

19.针对“党组织换届不及时。目前的司法局党总支及下属机关支部支委于2019年9月换届选举产生,上届支委选举时间为2014年10月,任期超时,不符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的规定”问题。

加强《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周一学习夜、主题党日活动等途径,不断充实丰富全体党员关于党的理论知识。

20.针对“党员活动记录不规范,存在活动记录不全、签到频繁涂改、请假事由登记不详等情况。如:2017年无组织生活会记录;2018年至2019年活动记录签到发生涂改15人次,2019年12月6日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会无签到记录”问题。

一是落实党建责任。严格落实机关主要负责人、机关党组织书记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班子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做好党建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二是加强党建队伍建设。配强各支部委员,选举业务骨干担任支部书记和支委,负责做好机关党建的日常工作。三是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落实专人做好党员活动记录,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党建台账。10月10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四是10月19日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利顺对政治处张玉宝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巡察反馈后,召开支委会3次,支部党员大会3次,上党课2次。

21.针对“预备党员党费收缴不到位。预备党员没有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问题。

一是强化相关制度的学习。10月10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党章》,按照《党章》要求,逐条对照,抓实工作,加强监督。二是明确专人负责,补缴相关人员党费。6月15日,党员王鹏、预备党员朱广辉已补缴漏缴一个月的党费。

(八)关于“学习教育走过场。‘两学一做’问题查找不严肃,存在党员个人问题整改清单连年相同、有关会议记录造假等现象。2016年至2019年机关党支部党员个人突出问题整改清单一模一样;‘两学一做’2016年10月20 日会议记录造假”问题的整改。

一是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领悟“十九大”精髓,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并不定期开展讨论交流。二是高度重视问题的反弹性和顽固性,利用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要求党员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坚决杜绝党员个人问题整改清单连年相同、会议记录造假等现象。三是10月19日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利顺对政治处张玉宝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九)关于“干部出国(境)管理不够到位,存在证件上交不及时、申请办理出国(境)证件监管不到位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相关人员出入境证件情况进行核查。并于2020年5月对董芳芳的出入境证件已实行集中保管。二是开展因私出国(境)工作全面核查。认真对照《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对我局因私出国(境)证件审批管理工作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同时将管理工作延伸到临聘人员,对照出入境管理局出具的我局出入境情况,逐个检查出入境审批情况,形成台账及时更新。共集中保管出入境证件41本,其中普通护照22本,港澳通行证18本,台湾通行证1本。实现了登记备案“应备尽备”、因私出国(境)“应审尽审”、因私证照“应收尽收”、违规违纪“应查尽查”的要求。三是完善《三门县司法局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建立出国境管理台账。四是10月19日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利顺对政治处张玉宝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下一步,县司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二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的职能,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三门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6-83325116;邮政信箱: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司法局,邮编:317100;电子邮箱:smxs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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