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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门县环境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更新日期:2021-11-02   浏览量:2649  来源:本站编辑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三门县环境有限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4月1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环境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县环境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迅速行动。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分工事宜,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切实把全体班子、全体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二是以上率下,压实责任。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制定了150条整改措施,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落实整改责任。三是强化督查,狠抓整改。强化动态跟踪管理,每半个月召开党委会议听取一次整改工作进度汇报,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要求,倒排时间表,扎实推进整改,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6月18日,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3大方面24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期间,给予工作提示约谈、警示提醒约谈共88人次;全额清退违规款项;修订出台各类规章制度17个。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近五年来,年供水管网漏损率均超过20%,企业经济效益有待提高,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有待加快,保供水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一是5月21日,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重要指示精神,以县委县政府关于国企改革会议和文件精神为动力,发展多板块经营,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工作,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二是继续加大管网漏损管控工作力度,加快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特别是交通路老旧水泥管计划今年启动改造,计划对原有环卫用水、绿化用水以及其他政策性减免水费没有装表的进行全面装表计量,以及加大违章用水打击力度等,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三是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继续做好小港片供水管道、葛岙至文化路供水管道、大周至姚家供水管道等一体化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四是提升保供水能力,应对应急抗旱供水,计划实施城南水厂抗旱应急扩建工程,提升供水规模。

2.关对《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党中央、国务院2015年9月印发)、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2016年10月召开)、《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等精神学习传达不够”的问题。

一是521日,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2016年10月召开)、《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等文件精神,提高党委班子政治站位和理论素养。二是各部室、分(子)公司在6月11日前均开展了专题学习,深化公司党员干部职工对国企改革、企业党建等方面的认识。

3.关于“多年来,一直未召开职工代表会议。企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够到位,落实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主人翁积极性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出台《三门县环境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试行)》(三环境发〔2021〕43号);于6月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向职工代表通报环境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二是在全公司涉及重大决策时,开展调研,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决策结果及时公开。三是在停车场设立企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公司业务信息等;由网站管理员负责管理和运维公司网站、运营公众号,按程序及时公开业务开展情况、发布公告。

4.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学习不全面,如2018和2019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未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没有按规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约谈,班子成员未对分管线科室人员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约谈”的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县环境公司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会上作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检视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把对上级党委有关意识形态重要文件的学习纳入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年度学习计划中,5月28日认真组织学习2017年以来上级党委意识形态相关文件,切实贯彻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巡听旁听制度,一步提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三是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约谈,班子成员对分管线科室人员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约谈,认真做好约谈记录,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维护公司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巡察整改以来,共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约谈29人次。

5.关于“公司网站‘僵尸化’,栏目信息未更新,网站内容停留在2017年”的问题。

一是落实专人管理公司网站,联系县大数据中心开放运维权限,4月30日已恢复网站运维。二是出台公司《信息报送与信息公开制度》(三环境发〔2021〕47号),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报送与信息公开审批机制,成立公司信息工作小组,各部室、分(子)公司明确信息员,按照流程和要求报送信息,实行信息公开审批,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三是6月1日,分管副总经理对网站管理员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不够扎实

6.(1)关于“执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有偏差,财务审批仍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的问题。

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公司党委书记作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严格执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根据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财务审批由公司总经理签批。三是在财务审批过程中严格把关,规范审批流程,强化监管力度。

2)关于“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未完整填写三门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手册中工作纪实内容。廉政约谈不够深刻,未结合约谈对象岗位特点和廉政风险有效开展,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6月4日,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公司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三环境委〔20218号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深化班子成员对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按要求规范填写纪实手册。三是严格落实廉政约谈制度,班子成员根据约谈对象岗位职责与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约谈,起到“抓早抓小抓苗头”的作用,确保约谈成效。

3)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连续几个年度总结内容雷同”问题的整改。

一是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深刻反思工作。二是5月26日,召开班子专题会议,加强对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的学习,提高班子成员对述职述廉工作的认识和重视,提升报告写作水平。三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领责任并做好整改。四是5月26日,公司党委书记对个别班子成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7.关于“2018年审计指出的工程项目管理及材料采购不规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应收水费长期挂账等类型问题还存在,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一是5月24日,召开工程款欠款催讨整改落实及制度学习专题会议,修订完善公司《供水工程管理办法》(三环境发〔2021〕35号)、《材料物资管理办法(试行)》(三环境发〔2021〕39号),加强工程项目和材料采购管理。二是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财经法规、公司财务制度等规定,对已发生的往来款进行分类清理,做到应清尽清,下阶段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三是加强收费管理体系建设,5月3日升级了投资表务管理预警系统,从源头开始控制;出台公司《水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三环境发〔2021〕50号),严格控制水费拖欠,对陈欠水费加大催缴力度,截止6月15日,已发出律师函20封进行催缴

8.关于“公司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日常监督有待加强,‘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够充分,无廉政谈话记录。廉政防控机制不够健全,未建立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廉政风险点未动态更新。”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5月28日召开专题会,组织公司纪委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纪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强化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切实履行公司纪委监督职责。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开展廉政约谈,及时做好廉政谈话记录,按要求每月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进行报备。三是健全公司廉政防控机制,进一步排摸和更新廉政风险点,做好风险防控,6月7日前已完成公司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建档工作。

9.(1)关于“超标准接待”的问题。

一是核实情况后,5月6日,相关责任人已全额清退超标准接待费用至公司财务账户。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接待管理制度》(三环境发〔2021〕36号),今后严格执行制度,根据接待标准严控接待费用,规范报销餐费手续,杜绝出现类似情况。三是5月31日,分管副总经理对财务部全体人员开展警示提醒约谈。6月1日,分管副总经理对经办人员开展了警示提醒约谈。

2)关于“以公司邀请函接待”的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经核查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其中5餐属于正常的商务接待、1餐属于正常公务接待,特使用公司邀请函。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接待管理制度》三环境发〔2021〕36号,今后所有接待报销按制度执行,整理好菜单备查报销。三是6月1日,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接待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接待审批流程。

3)关于“工作餐以酒店发票报销入账”的问题。

一是成立核查小组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经办人员已于5月10日退回加班餐费。二是5月31日,组织财务部所有人员学习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三环境发〔2021〕42号),加强认识,按规章制度办事,规范报销流程。三是6月1日,分管副总经理对八达公司副经理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10.(1)关于“报销审核不严格”的问题。

①针对“无效发票报销”问题。

一是开展对票据的自查自纠工作。经核查,系当时三门县长龙茶叶专业合作社工作人员疏忽,未在票据上盖发票专用章,该供应商已于2021年4月23日补盖发票专用章并附情况说明。二是6月1日,组织办公室人员开展关于票据审查、管理等方面的专题学习,加强票据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审查,切实规范财务报销工作。三是5月31日,分管副总经理对财务部所有人员就发票报销审核问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②针对“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慰问金”问题。

一是5月26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扶贫工作相关文件,提高政治站位,重视扶贫工作。二是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杜绝类似情况。三是4月26日-5月7日,相关班子成员已全部清退慰问金至公司财务账户。四是相关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和自我批评。

关于“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针对“多报会务费”问题。

一是情况核实后,4月22日—4月27日,相关责任人员已退回多报的差旅费、会务费。二是5月31日,分管副总经理组织财务部全体人员开展费用报销相关规定等学习,举一反三,严把审核关。三是5月31日,分管副总经理对财务部全体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加强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差旅费报销制度》的学习和掌握。

④关于“附件不齐全”的问题。

针对“购买别克轿车未附大额资金审批单及会议记录、车辆购置审批。支付员工或家人生病住院看望慰问品费未附清单”问题。

一是核查相关情况:(1)关于员工或家人生病住院看望慰问品费用未附清单问题。经问询,情况属实,当时由于工作人员报销时工作不仔细,管理上不严格,报销时未附上清单,且因时间长久,清单已无法查找。今后将切实加强对本项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无清单一律不得报销。(2)关于购买轿车未附大额资金审批单及会议记录、车辆购置审批问题。经核实,购车审批单等附件由经办人员保存,现在已由财务部取回并订回凭证。二是5月31日,分管副总经理组织财务部全体人员学习财务管理知识、《工会经费管理细则》等,加强资料管理,清查类似情况并进行整改,杜绝此类现象。

2)关于“现金发放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一是补齐领款人签名手续。二是5月31日,分管副总经理组织财务部全体人员学习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三环境发〔2021〕42号),规范现金发放流程,加强财务审核。三是5月31日,分管副总经理对财务部全体人员进行警示约谈,要求按规定发放现金。

3)关于“会计科目使用错误”的问题。

一是5月31日,分管副总经理组织财务部全体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三环境发〔2021〕42号),严格执行财务规定。二是落实专人负责使用财务U8系统固定资产账套,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半年盘点1次,切实加强单位价值5000元以上资产的管理。

11.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发放生育津贴时,未扣除已发工资”问题。

一是5月31日,分管副总经理组织财务部全体人员学习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三环境发〔2021〕42号,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二是截至4月30日,2015-2019年产假期间未扣除已发工资的女职工清退多领取的生育补贴至公司财务账户。

12.(1)关于“工会经费违规慰问”问题。

一是核查情况后,相关责任人员已于5月7日退回慰问金至公司账户。二是5月31日,分管副总经理组织财务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工会经费管理细则》,并严格执行,杜绝此类现象。三是5月31日,分管副总经理对财务部全体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学习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规定。

2)关于“工会活动无方案”的问题。

一是加强工会管理和活动开展等方面制度的学习。二是加强审核,做到无方案不予以报销,杜绝此类情况。

3)关于“工会账务处理不当。应做入工会账务的开支,直接在总公司账福利费中列支。”的问题。

一是根据县财政的有关规定调整账务,6月4日公司工会退还三门县环境有限公司代付的员工生日蛋糕费用。二是5月31日,分管副总经理组织财务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工会经费管理细则》,并严格执行。

13.关于“食堂未单独建账,职工食堂费用直接在福利费中列支”的问题。

一是5月25日,已开设食堂费用资金专户,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二是落实专人加强食堂管理。

14.关于“材料采购不够规范,公司授权材料采购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无具体议事规则,无原始会议记录,相关制度不够完善,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公司《材料物资管理办法(试行)》(三环境发〔2021〕39号)。二是制订《三门县港弘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议事细则(试行)》(三环境发〔2021〕48号)。三是6月9日,港弘公司组织部门人员开展相关制度学习,严格按制度执行物资采购,切实规范物资材料采购工作流程。四是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工作,建立港弘公司档案室。五是5月21日,分管副总经理对港弘公司采购科科长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15.(1)关于工程超预算现象较多”问题。

一是对超预算工程进行逐一核查,出具情况说明。二是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管理。三是加强对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人工、材料、机械的管理。四是组织工程部、内审部、八达公司人员学习《供水工程管理办法》三环境发〔2021〕35号,今后工程严格执行该办法中的工程变更程序。五是5月28日,分管副总经理对内审部、八达公司、分公司、第二分公司等9名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5月31日,分管副总经理对内审部经理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关于“施工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施工班组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和施工日志记录人为同一人,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5月28日,八达公司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供水工程管理办法》(三环境发〔2021〕35号);6月7日,分公司组织工程科全体人员学习《供水工程管理办法》,严格制度执行,切实规范现场施工和记录。二是5月28日,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程施工建设技术水平。三是5月18日,分管副总经理对现场负责人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5月28日,分管副总经理对第二分公司工程科科长、浦分公司工程科科长、浦分公司工程科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3)关于“施工日志记录不规范。记录要素不全,未严格按照公司出台的供水工程管理办法要求记载。”问题。

一是5月28日,八达公司组织学习《供水工程管理办法》(三环境发〔2021〕35号);6月7日,浦分公司组织工程科开展专题学习,学习《供水工程管理办法》,要求工程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施工日志。二是严格执行《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对人、材、机的管理。三是5月28日,分管副总经理对八达公司副经理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4)关于“工程辅料采购及机械租赁不规范”的问题。

①针对“无供应商提供的原始票据,仅在施工日志上注明使用数量及金额”问题。

一是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工作内容和费用等情况属实,但是开票内容不符合要求。对原先所开票据进行作废,按照要求对工程款、机械费、辅助材料费三大项重新开票。二是6月7日分公司组织人员开展《供水工程管理办法》(三环境发〔2021〕35号)专题学习。三是严格执行《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加强辅料采购的审批审核,规范工程辅料采购及机械租赁工作。四是6月15日,分管副总经理对浦分公司副经理、生产科科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②针对“原始票据存在信息不全、连号、时间错乱等现象”问题。

一是5月28日,组织八达公司、工程部人员开展《供水工程管理办法》(三环境发〔2021〕35号)专题学习。二是严格执行《供水工程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对采购、支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切实规范工程采购工作。三是5月28日,分管副总经理对八达公司副经理、浦分公司工程科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16.关于“未充分发挥内审作用,内审成果运用不够”问题。

1)针对“内审力量薄弱,未将预算执行、财务、材料采购等纳入内审范围”的问题。

一是2021年2月份招入内审专业人员1名,将于7月份参加由台州市内部审计协会举办的2021年内部审计职业能力提升培训。二是制定内审计划,对预算执行、财务、材料采购进行内部审计。三是6月1日,组织内审部人员学习《内部审计制度》(三环境发〔202140号),今后严格执行制度

2)针对“供水管道工程内审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工作有疏漏”问题。

一是6月1日,组织内审部人员学习《内部审计制度》(三环境发〔202140号)。二是对内审报告进行认真复查,确保报告准确性。三是5月31日,分管副总经理对内审部经理及工作人员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3)针对“内部审计入档资料不完整,个别工程内审档案缺少施工日志、竣工验收报告”的问题。

一是6月1日,组织内审部人员学习《内部审计制度》(三环境发〔202140号)、《档案管理制度》(三环境发〔202138号。二是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及档案归档制度,对归档资料进行核对。三是内审部落实专人负责内审档案归档管理工作。

17.关于“存在车辆维修无审批单、先维修后审批、维修清单与审批不相符的情况”的问题。

1)针对“环境公司汽车维修17次,其中8次无审批单”问题。

一是成立专项调查小组,调查情况并出具情况说明。经询问当事人、调档定点修理厂的维修结算单,确认8次无审批单的车辆维修均属实,均有进厂维修记录和维修结算单,当事人已查找到当时的8张车辆维修审批单并全部附在报销凭证中。二是6月1日,组织办公室主任、车队队长及全体驾驶员学习公司《车辆管理办法》,针对报销人员在报销时未附审批单的问题,要求今后车辆维修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无审批单一律不准报销,审批单存根交于车队长统一保管存档。三是6月1日,分管副总经理对办公室主任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加强车辆维修审批工作。

2)针对“港弘公司汽车维修7次,其中2次为先维修后审批,3次维修清单与审批不相符”问题。

一是针对以上问题逐一进行核实,根据核实情况进行相应处置。①其中2次先维修后审批问题的调查结果为:2次先维修后审批车辆为工程皮卡车,因工程车辆出车比较频繁,且多为工程施工地段,故车辆在用车过程中出现故障也较多,常出现车辆损坏在半路的现象,叫拖车直接拉到修理厂先进行维修,但驾驶员仍在施工现场安排工作,因此没有及时审批,造成了先修理后补审批单的现象。处置结果:6月1日,分管副总经理对驾驶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其按照《车辆管理办法》做好事先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补办程序。②其中3次维修清单与审批不相符问题的调查结果为:因报销和审核时不仔细,出现了审批单在港弘公司,发票在环境公司的现象,造成3次维修清单与审批内容不相符的问题。处置结果:已将审批单和发票重新核对好存放。6月1日,分管副总经理对驾驶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认真做好报销单据审核工作。二是6月1日,组织办公室主任、车队全体驾驶员学习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办法》,落实审批流程,规范用车及维修行为。

18.关于“存在租车管理不严格问题”的问题。

一是分公司经营科、综合科逐一核查租车明细单和抄表单,经核查情况均属实,无不必要租车、私事租车等情况。二是出台公司《公用租车管理办法》(三环境发〔2021〕46号),明确租车事项,规范租车审批和报销流程。三是6月4日,分公司组织学习《公用租车管理办法》。四是6月15日,分管副总经理对分公司经理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19.(1)关于“材料物资现场核对验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69日,组织港弘公司全体人员学习《材料物资管理办法》(三环境发〔2021〕39号),并严格执行,强化对材料物资的管理。二是加强物资供应材料出入库管理,直发工地材料须先由港弘公司仓管检验签字后,方可出库发往工地现场。三是明确发往工地现场材料须由专人跟单,办理交接货物手续,避免出现工作环节漏洞。四是5月21日,分管副总经理对2名仓管人员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2)关于“材料账务处理不够精细”的问题。

一是6月9日,组织港弘公司全体人员学习《材料物资管理办法》(三环境发〔2021〕39号),并严格执行,强化对材料物资的出入库管理。二是建立材料物资销售价格参考标准,结合台州信息价和预算造价等,由专人负责及时更新销售面价库存表价格。三是建立材料入库数据的录入标准,按产品型号、压力、价格分类分品名入库。四是加强同财务部的相互沟通,仓管和录入销售人员相互协助,避免发生错误。五是加强监管力度,每半年组织一次工作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库存的盘仓工作。

20.(1)关于“工程款挂账较多”的问题。

一是于5月24日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挂账工程款进行催讨清理。二是发出20封律师函催讨往年未收回的工程款。三是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时收取、催讨工程款。

20.(2)关于存在工程款减免无依据现象”的问题

一是4月10日,已将珠岙镇东谢村饮水工程竣工结算送达珠岙镇东谢村村委会,由业主方送第三方审计,目前已在送审中。二是5月28日、6月18日,组织工程部经理、八达公司副经理等工程相关人员学习《供水工程管理办法》,今后所有八达公司外包项目,严格执行施工合同的结算方式,加强内部结算管理。

(三)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

21.1)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重视不够,先进典型培树有待加强;对非党职工教育管理探索不够;团队凝聚力、战斗力、工作积极性未充分激发,无较好的激励机制。”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结合党史教育活动,通过“三会一课”、周一党员学习夜,学习党史、《党章》和先进党员事迹,宣传环境公司“优秀党员”先进典型,以身边先进事例激励党员干部职工创先争优。二是出台《加强职工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施方案》(三环境发〔2021〕44号),开展“学党史饮水思源,守初心牢记使命”、“文明三门,环境先行”、安全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强化对非党职工的教育管理,推进公司队伍和作风建设。三是推进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多元化的工会、团建活动、谈心谈话等,如组织职工参加了本年度的全县职工运动会、参加了县警察协会的篮球比赛等,关心职工工作和生活,提高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工作积极性

2)关于“公司工会组织正式成立于2020年11月”的问题。

推进工会建设,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特点、职工需求,积极组织多元化的工会活动。2021年6月4日,召开一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代表大会,向大会作工会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工作报告。2021年3月,组织女职工开展集体工会活动1次;4月,组织66名职工参加县首届职工运动会;5月,组织12名职工参加县警察协会篮球赛。

21.(3)关于“年龄结构不够合理,年龄老化问题比较突出。单位正式人员和合同工共156人,其中30岁以下仅有7人,未来5年内退休人员达34人”的问题。

一是经县领导同意,根据三门县人民政府抄告单(三政办抄〔2019〕218号)文件精神,公司于2020年11月启动新员工招录工作,2021年1月底完成招录新员工共17名。新员工经过业务学习后,5月7日,根据公司党委会讨论意见,安排新员工到岗到位,充实队伍,进一步优化公司人员年龄结构。二是根据岗位需求,制定人员招聘计划,有序开展招聘工作。

4)关于“未与劳务人员签订合同,存在劳资纠纷风险。”的问题。

一是针对该问题进行核查,经查,未签订合同的劳务人员为16人,处置情况:要求办公室立即与未签订人员进行合同补签,今后按制度严格执行,杜绝漏签现象。二是严格执行劳资用工有关规定,及时与未签署合同的劳务人员签订合同,截至5月20日,已与16名劳务人员补签了劳务合同,完成所有劳务人员合同签订。

22.(1)关于“窗口服务有待提高,存在群众投诉现象。”的问题。

一是6月7日,分公司组织经营科营业大厅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和礼仪知识,提高大厅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为民服务意识;6月10日,城关分公司组织营业大厅工作人员,开展“最多跑一次”“营商环境”的相关业务知识和服务礼仪培训。二是出台《窗口服务考评制度》(三环境发〔2021〕49号),在每个窗口设立满意测评器,让用户面对面进行服务评价,并计测评分数,建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考评和用户满意度测评机制。三是5月24日,分管副总经理对城关分公司副经理进行警示提醒约谈。6月4日,分管副总经理对分公司经营科科长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2)关于“水费抄表存在估表现象。”的问题。

一是健全监管机制,完善《抄表员管理制度》(三环境发〔2021〕41号);加强抄表人员的制度学习,提高抄表员的责任心。二是开展投诉处理“回头看”,针对抄表员因估抄、代抄、漏抄、错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惩。对于屡教不改的正式工安排转岗,临时工降级,劳务工辞退处理。三是5月18日,分管副总经理浦分公司经营科科长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5月25日,分管副总经理对城关分公司营业厅负责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2.(3)关于“职工上下班存在迟到早退现象”的问题。

一是修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三环境发〔2021〕37号),加强考勤工作管理。二是加大考勤监管力度,由办公室每月进行考勤统计,班子成员不定期进行考勤情况抽查,督促落实。巡察整改以来开展考勤情况抽查2次。三是严格执行《员工奖惩规定》,对未遵守公司上下班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处罚,严肃工作纪律。

23.关于“近5年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通过党员学习夜、“三会一课”等,加强法律法规、党纪条规的教育。5月31日,组织党员学习《关于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肃整治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的通知》(三纪办〔2021〕17号),提高党员纪律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二是加强作风、行风建设,抓住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警示教育,做好重点提醒,警钟长鸣。通过廉政约谈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预防。三是巡察整改期间,对公司违规违纪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24.(1)关于“存在非支部书记主持党员大会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6月11日,组织各支部书记学习《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文件,深化认识,规范开展支部工作,明确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同时督促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三是责任领导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关于“会议签到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6月15日,开展党员学习夜,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文件制度,强化党员学习意识、纪律意识。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制度,严肃会风会纪,明确党员大会的出席率不低于80%,建立学习通报机制,通报会议考勤情况。三是6月11日,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对各支部书记进行警示约谈,各支部书记对未签到人员开展约谈提醒,加强教育,严肃会风会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3)关于“个别会议仅有人员签到,无会议内容。个别会议记录过于简单,仅有一两句话。”问题的整改。

一是6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纪律。二是6月11日,组织各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开展党务知识培训,规范会议流程和会议记录。三是6月11日,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对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环境公司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健全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健全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二)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按照既定目标和要求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开展整改“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要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切实提升整改成果。

(三)抓好整改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与“清廉国企”建设相结合,不断推进环境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推进公司制度建设,对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完善内控机制,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权力运行和日常监督机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落实整改与切实完成县委县政府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与认真做好公司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全县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3302002;邮寄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上洋路20号三门县环境有限公司办公室,邮编:317100;电子邮箱:sanmenws@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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