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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更新日期:2021-11-02   浏览量:3299  来源:本站编辑
 

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2月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开展巡察工作。4月1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我中心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在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对此,我中心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综合情况

(一)提高站位,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巡察情况反馈会后,我中心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明确提出要提高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

(二)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召开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一把手”全面压实第一责任,专门召开整改部署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各科室同志全面负责本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三)全程跟踪,推动整改落地见效。主要负责人每周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对反馈的问题逐一梳理、逐一跟进,以零容忍的姿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由综合科对问题整改跟踪督办,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杜绝敷衍整改。

(四)建章立制,着力形成常态化制度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分析原因、归类梳理,对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巡察反馈后,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9个重点事项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对巡察组提出的建议全部落实,退款206元,教育谈话3人,出台和完善修订《三门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门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等制度6项。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

1)针对“领导班子较长时间不健全,严重影响班子整体功能的形成和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自2019年1月至今,中心班子仅一人,导致民主决策等制度无法执行”问题。一是将我中心班子成员不健全的情况,已向分管联系我中心的县领导汇报;二是已向县委组织部反映班子情况,要求尽力解决现实问题;三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履行“两个责任”,5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相关领导作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干部队伍存在理想信念弱化、不够担当等情况。因中心机构改革前景不明朗,部分党员干部患得患失,存在等待观望思想,考虑个人前途发展的多一些,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少一些”问题。一是持续深化学习教育,每周一党史教育学习夜,组织全体人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定全体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二是5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全体人员深刻检视问题,会上主动作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把自身摆进去,找差距、找问题;三是由分管副主任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 关于“深化改革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针对“对上级机构改革相关精神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职能上仍以基础管理为主,未及时将重心向服务领域转变,如日常工作仍以检查、指导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为主,服务、维权等工作开展较少”问题。一是组织全体人员配合县公安局对全县流动人口开展“防交通事故、防电信诈骗”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二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深入企业调研3次,积极探索流动人口再组织化融合管理模式,做好调研分析,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党员和高层次流动人口的带动作用;三是畅通服务渠道,及时开展流动人口的健康促进、均等服务、维权保障等工作, 会同公安、人社、教育、卫健等职能部门帮助解决流动人口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为流动人口送政策、送宣传、送温暖;四是5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全体人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 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部分班子领导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未体现意识形态内容,如2019年度XXX副主任述职报告中,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问题。一是4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组织学习、严格落实《三门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三县委办【2017】25号)文件;二是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修订《三门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意识形态研判制度》,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并贯彻到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三是5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相关领导作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党组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重要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不全面,未学习传达历年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问题。一是每周一组织党史学习,并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重要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二是4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组织学习、严格落实《三门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三县委办【2017】25号)文件;三是组织学习领会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为我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贡献力量;四是5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相关领导作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3)针对“未做到党组书记年中、年终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2019年、2020年的会议记录中未发现该项内容记录”问题。一是4月13日组织学习、严格落实《三门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三县委办【2017】25号)文件;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分管副主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三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组织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四是5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相关领导作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4)针对“意识形态约谈工作不全面,2019年班子成员未对分管线科室人员进行意识形态工作约谈”问题。一是4月13日组织学习、严格落实《三门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三县委办【2017】25号)文件;二是分管副主任对各科室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警示约谈;三是5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相关领导作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4. 关于“制度虚设、有章不循”问题的整改。

针对“在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如在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情况下,县卫健局工作人员以‘向相关领导打招呼’方式从中心取得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问题。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保密制度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二是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三门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信息查询服务工作规定》,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其他单位如要获取数据信息,必须携带公函才给予调取;三是对涉密资料、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对照保密要求修订完善《三门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四是由分管副主任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5. 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无公函接待”问题。一是开展财务自查自纠,对2015年2月28日接待未附公函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三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加大财务管理力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三门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定》;四是由分管副主任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针对“陪同人数超标准”问题。一是成立核查小组,对2015年2月28日“陪同人数超标准”费用进行核查,超标准接待费206元由相关责任人退回,由综合科逐人登记造册后,已统一退还到三门县财政局(库款户);二是加强各科室对《三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开展财务自查自纠,对类似问题进行整改;三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三门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定》;四是由分管副主任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3)针对“一函多餐”问题。一是开展财务自查自纠,对20151130日安排两次工作餐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各科室对《三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三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三门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定》;四是由分管副主任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4)针对“未留存菜单备查”问题。一是开展财务自查自纠,对2016年3月31日接待未附菜单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各科室对《三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三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三门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定》;四是由分管副主任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6. 关于“财务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一是对2016年3月31日差旅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加强财务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派相关人员开展财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能力;三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三门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定》;四是由分管副主任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针对“会计处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对2016年6月30日原始凭证无经手人签字,2016年4月30日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加强财务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派相关人员开展财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能力;三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三门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定》;四是由分管副主任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存在的问题

7. 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务公开不到位。党务公开栏空白,存在应公开未公开情况”问题。一是及时整理、归档党务公开资料,需要公开的信息通过党务公示栏予以公示;二是建立党务公开工作登记台账,各项事宜逐项登记,专人负责;三是5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相关领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二是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三是规范会议记录,由党员负责记录,确保内容不漏项、记录准确规范;四是5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相关领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 关于“‘末位表态’制度未严格执行”问题的整改。

针对“人事变动决策过程中,存在‘一把手’提前发言情况”问题。一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二是组织学习《中共三门县委“四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修订《三门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四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及监督管理办法》;三是严格执行修订《三门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9.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应约谈未约谈”问题。一是由分管副主任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二是严格落实廉政约谈制度,教育党员干部守住遵纪守法底线;三是加强对下属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示范表率作用,组织人员参加志愿活动。

2)针对“约谈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开展自查并整改,约谈做到针对性强、记录规范;二是规范细化约谈记录把党员干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记录规范、跟踪落实;三是了解党员思想动态和心理诉求,及时送上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中心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我中心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

(二)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三)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并将已有的制度贯彻落实好,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3306846;邮寄地址:三门县海润街道公安大楼429室,邮编:317100;电子邮箱:smldrkgl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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