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8月18日至10月28日,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对我镇党委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2020年12月29日,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亭旁镇党委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收到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先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党委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并制定整改方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各项整改工作。二是压实责任,明责履职。迅速成立由党政正职任组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等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推进时间表,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号制度,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三是问题导向,治标固本。坚持从促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看问题、找根源、定举措,确保发现一个问题完善一项机制,解决一个问题查补一个漏洞,在个性和共性问题上齐力共抓,在治标和治本上协调共进。
截至目前,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的2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4个;巡察期间移交的8件信访件,已办结8件,办结率100%;给予诫勉谈话2人,教育提醒40人次;共清退款项11笔942068元,31笔应收账款共计333661.5作为坏账处理。
一、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推进巡察整改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与党对农村基层工作的要求有差距
1.关于“思想政治工作基础还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二是强化龙头带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对接中央、省市各级党校及井冈山大学等专业院校,全面提升亭旁红色文化教育基地服务水平。打造红色文化资源展示平台。三是注重人才培育。启动“红色雏雁”培育工程,依托红色先锋队积分制考核,联合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三农”技能培训,实现后备干部培训全覆盖。四是做好农村意识形态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网络理事长制度建设,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暨村文化礼堂管理员培训会,强化文化礼堂建设,常态化开展各类文化宣传活动,加快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倾斜、向全域覆盖。五是打造亭旁宣传品牌。打造“浙江红旗第一飘”微信公众平台和“红色之声”农村广播建设,充分发挥网评队伍和亭旁红色先锋队力量,扩大宣传范围。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存有明显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专题讨论经济建设水平滞后问题和土地法律法规执行问题,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分工,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加强企业“三服务”走访,及时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三门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政发〔2018〕29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村级重点工程、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四是加强村干部管理,完善村干部考核办法,严格落实《亭旁镇村干部履职33条》。五是加强长效管理,建立合同归口管理机制,梳理合同归档管理流程,确保流程规范、资料完整。
(二)“严”的主基调没有得到长期坚持,不正之风仍然存在
3.关于“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及历次全会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开展信息材料撰写培训。二是入户走访低保对象,动态更新低保对象信息,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人员及时核减。三是组织学习《国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出台公文审核、文稿签发制度,加强公文审核,对发文及时登记存档。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对照文书档案管理规定对涉纪信访案卷、纪检案卷进行归档整理。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亭旁镇机关管理制度》,对三公经费使用行为及相关审批流程再规范。加强公务接待审批,按照《三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严格审核把关,凭公函接待,严禁同城接待和一批次客人多餐接待,鼓励食堂接待。三是加强会议费使用监督,严格按照会议费、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镇纪委、党政办联合对会议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使用、超标使用等行为进行追责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四是干部清退相关违规费用,在职干部兼职取酬已将兼职收入全部清退至亭海公司账户。今年,党政办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全镇全体在职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持续性摸排,未发现违规兼职行为,将常态化开展一年一度兼职摸排。
5.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三门县亭旁镇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招标支付流程,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报备、审批等程序,规范组织项目交易。二是加强对施工单位资质审查、业务范围考察、项目招标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确保程序规范。三是健全亭旁镇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亭旁镇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对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予以实施。
(三)党的建设基础还不牢固,管党治党仍然失之于宽
6.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决策事项。修订出台《亭旁镇党委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规范临时动议,防范廉政风险。二是规范会议流程。党委会和党政班子会议分开召开,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坚持重大决策表态一人一票,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专人记录。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共性计划,各村因村制宜开展个性活动,从严从紧从实抓好村级党组织政治生活。四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每年年初制定村级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指标,将其作为村级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镇党委书记对9名连续5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警示提醒约谈。五是及时核实机关“口袋”党员问题入党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发现其党员档案有部分缺失,但党员身份无误,已按要求做自我检讨并补齐四年党费。
7.关于“落实干部选任规定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全部撤销“三定”外职务人员,已及时消化过渡期人员。二是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坚持以实绩选人用人和在重点项目和急难险重岗位培养干部,组织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细化和完善选人用人流程,坚持集体酝酿、集体决策,把好干部提拔审核关、程序关。三是创新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完善《亭旁镇2021年度机关干部考核办法》,出台《关于开展亭旁镇年轻干部“星火燎原”活动的通知》文件,建立“1+1+1”的“传帮带”机制、多维度实践锻炼机制,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8.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实责任主体,明确职责定位。开展对“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的专题培训,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履职担当。按照《问责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 研究完善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全面规范廉政约谈。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任务及时进行警示、提醒,预防在前,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监督,及时做好廉政约谈记录。三是完善亭旁镇机关管理制度,从上下班考勤、请销假、办公用品购置、公车使用、公务接待、业务工作、专项工作、中心工作等8方面,约束机关干部行为,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四是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做到“应收尽收”,规范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落实一外出一审批报备。
二、立足长远长效,进一步巩固提高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务实有效的作风推进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努力推动亭旁镇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镇党委将继续对巡察整改紧抓不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意识,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对完成整改的问题,常态化组织“回头看”,检验和巩固整改成果,同时继续落实建章立制,从长远角度思考问题,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巡察整改切实为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镇党委领导班子将继续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严格执纪问责,持续不断转作风、强责任,营造奋发有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念坚定、充满激情、战斗力强的干部队伍。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镇党委班子成员将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同推进,夯实责任,严肃纪律,同时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支持纪检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将整改成果真正转化到推动我镇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3550020;邮寄地址:三门县亭旁镇宁和路280号党政综合办公室,邮编:317100;电子邮箱:smxtp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