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三门县纪检监察廉政教育和技术保障中心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事业人员1名,为巡察办专编专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岗位等级:管理九级;岗位性质:全额。
二、资格条件
1、讲政治、顾大局、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在县级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须满3年,在乡镇工作满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外);
3、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计算机类、法律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审计学;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政纪处分未过处分期(影响期)的;
(4)上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不符合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2021年12月14日-1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地点:三门县湫水大道3号滨海工贸4楼巡察办综合科(403),联系电话:89337027。
2.资格审查。县委巡察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经资格审查,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此次选聘。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1次为限。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6.考察。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7.公示、调动。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聘资格。
2、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附件: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三门县纪检监察廉政教育和技术保障中心
2021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