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5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巡察工作。9月2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增强整改自觉。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局党委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全盘认领,照单全收。并在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分别召开了党委会扩大会议、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了每项具体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二是问题导向,狠抓整改推进。出台了《中共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3大方面28个具体问题逐项分解,对应提出148条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等“三张清单”制度,通过整改销号,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强化督导,每半月召开中层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对反馈的问题逐一跟进,坚决杜绝敷衍塞则、形势主义。三是标本兼治,推进常态整改。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分析原因、归类梳理,对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截至目前,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3大方面28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整改期间,共出台完善相关制度文件19个,清退相关费用7.376万元,给予警示提醒约谈19人次,工作提醒约谈23人次。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精神不够系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分别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精神。二是出台了《三门县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对改革事项进行了部署。三是组织领导干部赴珠岙镇、浦坝港镇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调研,赴金华市金东区、浦江县、义乌市和台州市仙居县考察学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四是组织召开垃圾分类专题培训会。五是通过多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并建立了垃圾分类督导员、讲师体系。
2.针对“系统性谋划不够深远”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利用周一学习夜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各科室梳理了2022年工作思路,谋划了11个投资2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三是开展了“和合”街区创建,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四是大力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展绿化树丛垃圾清零、房前屋后乱堆放清零、城市精细化管理、文明促进等专项行动。五是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六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围绕新时代谋求新作为、新形势推动新改革两项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检视剖析。
3.针对“城市执法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中重点招录法学和公共管理类等专业对口人员。二是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任务,通过填写自评表,每季度开展自评工作。三是出台《三门县2021年度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建立考评机制。四是制定《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法制学习培训计划》,建立法律学习考试制度。截至目前共计开展法制培训16次,法律知识考试3次,参考合格率100%。五是贯彻落实《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共计梳理执法事项488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到位率100%。六是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并填写每日巡查日志。七是对2018年-2020年信访投诉件进行全面梳理答复。
二、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理念和水平还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精细化管理理念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广智联中心应用,加强智能感知建设,今年我局共建设35路视频监控,通过视频上报案件2519条,处置率100%。二是建立街面治理“街长制”,实施网格化管理,城区共划分6大战区28个街区,每个街区落实街长包干,出台《和合街区临街店铺积分制管理办法》。三是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项目,对城市路面、园林绿化等破损进行修复、改造、提升。四是出台《环卫保洁人员精细化管理的规定》,规范保洁制度,提升保洁水平;五是开展“绿化带清零”、房前屋后乱堆放清零、物业小区文明创建“清零”等专项行动,大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六是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海游中队中队长、园林市政服务中心主任和分管副主任进行工作提示约谈。
2.针对“‘垃圾革命’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出台了《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专项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三门县2021年度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和《三门县2021年度县级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等文件。二是召开了全县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县主要领导作工作部署。三是对分类办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四是垃圾焚烧项目完成建设并成功点火和并网发电。五是实施垃圾收转运体系提升工程,用三年时间在全县新改建7座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中转站基础设施和除臭、压缩技术。六是已购置勾臂式垃圾清运车7辆,计划在2021年底再次购置6辆垃圾清运车,同时在城区配备分类收运车辆,提升分类收运能力。
3.针对“‘物业革命’仍需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设立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站,积极参与多方议事协商。二是开展物业企业年度评优、信用申报评定工作。三是提升物业企业、业委会信息公开率。四是开展《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培训。五是赴各物业小区指导督促物业公司履行消防职责,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六是对对文明城市创建、高层消防工作管理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减分。七是制定《物业维修资金指南》,组织经办人认真学习审批流程。八是监督项目招标,并积极参与验收核实,坚绝杜绝“两金”被滥用等现象。
三、关于“履职尽责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职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了新划转职能和非接触性执法培训。二是与自然资源规划局、水利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司法局等部门召开会议,协调工作事项。三是加强执法,实现执法领域全覆盖,对直属一中队、法制科相应责任人员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四是出台了《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五是出台了《三门县下湾生活垃圾填埋场过渡时期环境整治方案》,成立三门县下湾生活垃圾填埋场现场管控办公室,专职负责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管理和问题整改。六是建立了渗滤液处理在线监测系统并联入市环保局监测网站,接受实时监测。七是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定期对地下水、土壤及臭气进行检测。八是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针对“重点项目推进协调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经县政府协调,三门县下湾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库区)建设项目工程已获批施工许可证,并启动施工建设。二是多次协调县府办组织国土、交通局、浦坝港镇等相关部门(单位)讨论进场道路问题。三是完成临时进场道路、临时供水网、临时污水网和临时燃气网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顺利投产。
3.针对“公共自行车运营的财政高补贴与公共服务效用不相匹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约谈公共自行车公司负责人,要求对公共自行车骑行量少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督促公共自行车公司为三门县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三是于2021年9月22日举行了世界无车日绿色骑行活动。四是对公共自行车系统的运行管理进行了第三季度考核。五是已取消公共自行车300元押金和办卡所需30元工本费,并将1小时免费骑行时间延长至2小时。六是于12月中旬完成公共自行车硬件升级,实现手机扫码开锁功能。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将上级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将意识形态纳入班子年终述职报告和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报告。2021年4月23日和6月10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签订《规范网络言行承诺书》。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形成2021年意识形态(舆情)分析研判报告。三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并进行通报。四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考核和工作考核。利用“先锋台”、“志愿汇”等平台,开展志愿服务,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文明创建、执法服务工作相融合。五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预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细化网络意识形态责任。二是分别开展《城市管理执法网络舆情引导与处置》专题培训和《非理性上访面临的风险与处置》培训。三是梳理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点,形成问题清单,提前防范,逐项化解。四是对君临名墅小区违建行为进行综合整治,侵占“三公”区域违建已全部拆除到位,不宜拆除的违建已全部立案查处。五是各中队加强辖区内违建行为的执法检查。六是针对违建对各小区开展入户宣传工作。七是对海润中队中队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责任分解落实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了专题廉政教育活动。会上,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线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召开了2021年度第三季度专题例会,局党委书记听取了班子成员关于分管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报告。三是班子成员对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制情况作为年底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2.针对“压力传导还需深入推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利用周一学习夜,组织全体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学习了原直属三中队队员吕祖见违纪违法案件。二是搭建了“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网络平台,上传廉政文化宣传学习资料,进行正面引导。三是深化清廉文化建设,营造尊廉、崇廉、践廉、倡廉、守廉的浓烈氛围,引导党员干部“沉浸式”学习,使廉政教育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约谈制度》,严格落实“五必谈”要求。五是班子成员定期与联系中队负责人开展廉政约谈,谈话做到针对性强、记录规范。六是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参与对分管工作领域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和风险隐患的预防。
3.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了廉政风险点自查,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逐项排查、识别、评估,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局班子成员亲自参与对分管工作领域廉政风险点查找、建立制度工作,并由局党委书记亲自审核。三是加强了对廉政风险点易发多发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的日常监督,以科室(中队)为主体加强日常监控,做到防微杜渐,防范未然。
六、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未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规定(修订)》。二是组织学习相关财务规定,特别是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夜餐费补贴、工会经费使用等日常性支出报销重点学习。三是加强廉政风险教育,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四是退还多报的差旅费、补贴等相关资金。五是与具有二类汽车维修资质的三门县科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汽车维修合同》,将环卫车辆维修事宜委托其进行维修,同时严格规范开票等事宜。六是对环卫服务中心主任进行工作提示约谈。对计划财务科主任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针对“审核把关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从巡察反馈起环卫处在职人员不再参保团体意外险。二是出台《三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加班管理规定》,在按需加班的原则下,严格管理一线职工加班申请及结算等事宜。三是对县环卫服务中心主任、计划财务科科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四是退还违法建筑拆除施工协议中超出企业实际缴纳税率的税款。
3.针对“资产未入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定执行。二是建立资产总帐和分类明细帐,及时核算财产的增加及减少。三是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台帐登记,详细记载资产的数量、型号、品牌、购置年月等,务必做到资产不漏登、不少登。
七、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出台《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二是落实专人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程资料。三是委托三门县嘉安建设工程交易有限公司负责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四是分别对园林市政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针对“工程内部审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项目立项申请制度管理,严格落实内部审批制度,确保审批完成后实施项目,并加强合同审核管理,明确签订时间。二是分别对园林市政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3.针对“小额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工程类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各阶段管理,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工作。二是分别对园林市政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4.针对“验收程序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各节点操作流程,实施验收程序,完善资料及第三方检测等程序。三是分别对园林市政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八、关于“党建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预备党员党费收缴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补缴党费。经核实,2019年我局共有5名同志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目前5名同志均已足额缴纳党费。二是督促支部加强党费收缴管理,严格按照“每月主题党日”上上交党费的相关规定按月进行缴纳,并在党员活动手册填写好党费缴纳记录。三是定期将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进行党性剖析,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真正“红脸出汗”。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指定专人及时、规范、如实做好会议记录,不得随意删减。三是严格执行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从严从实落实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四是组织各支部委员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实行)》。五是开展支部党务工作者培训,学习了《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建和发展党员工作》。六是开展了支部党务台账抽查,指出存在问题,并要求支部限期内整改。七是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3.针对“对中队支部党建工作指导较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成立了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专门负责我局机关党建工作,同时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二是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县直机关工作组织开展的全县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三是明确班子成员下沉基层中队下沉基层中队进行党建指导,要求分管领导定对联系中队进行党建工作指导。四是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九、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协管员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进行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培训、使用和考核,对长期在同一岗位的执法辅助人员进行适当调整。二是成立专门的纠察队伍,每月对机关单位和基层中队的队容队纪、作风纪律、依法行政、执法效能、执法规范和执法“四个一”的落实进行纠察,纠察结果计入所属科室(中队)及本人年底考核。三是在2021年11月主题党日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组织全局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四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落实谈心提醒制度,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五是对违纪人员再次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针对“外借人员比较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的通知》(三组通〔2020〕57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排查外借顶岗人员情况,要求外借人员按期回原单位上班。二是要求返岗人员工作上要兢兢业业,在任何岗位上都要爱岗敬业,为综合执法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三是扎实推进我局清理规范借调干部工作,大力抓好《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的通知》的贯彻执行,着力构建规范的干部流动管理秩序。
3.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将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组织人事部门严把关的管理体制。二是重新制定并印发了《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三综执发〔2021〕46号),明确规定了干部每年因私出国(境)次数和时长。三是由分管领导对组织人事科进行工作提示约谈。四是对7名实际出国(境)时间与出国(境)审批表上的审批时间有出入的干部进行逐一核实,其中5名干部利用晚上等非工作时间出境,请假时间未覆盖,已向县委组织部作出解释说明。五是对于违规出入境两名人员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并将其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
十、关于“巡察整改长效性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行政执法基础不够扎实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行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使用全省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强化执法监督。二是修订了《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三是制定了《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计划表》,切实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四是分管副局长陈志对法制科全体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针对“执行八项规定不够有力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中事后开展监督检查,利用周一学习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二是各支部开展广泛谈心谈话,了解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三是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培育,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和权力观,严格自律,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坚决抵制歪风邪气,树立正风正气,培养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四是对违纪人员再次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3.针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格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财务制度学习,深刻理解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把好报销审核关。二是对计划财务科科长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十一、关于“未严格执行党委会议记录规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将党委会及局长办公会议记录合为一本记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把党委会及局长办公会议分开记录到两本记录本上。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继续深化思想认识。始终保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清醒认识和坚定决心,将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化整改落实工作与落实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队伍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持之以恒查纠“四风”,不断把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二是继续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持续进行整改。全面梳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逐一对照检查。对已经整改的,提出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措施;对一些需要长期坚持的,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务求取得实效。三是继续巩固整改结果。把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在深入整改同时,深入分析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着力构建整改落实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9305719;邮寄地址:三门县环湖东路8号县综合执法局办公室,邮编:317100;电子邮箱:smxzz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