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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通报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
更新日期:2022-01-29   浏览量:21840  来源:本站编辑
 

春节将至,为深化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椒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洪家公路管理站原负责人王春生醉驾问题。2021724日晚,王春生(非中共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一辆正在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26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730日,王春生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5000元。20221月,王春生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2.黄岩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科副科长周琛钧两次酒驾问题。周琛钧曾于201274日凌晨,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2000元。2020119日凌晨,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69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行政拘留六日,罚款202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02012月,周琛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乔建、环卫园林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林勇醉驾问题。20211111日凌晨,乔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5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1115日,乔建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0211126日晚,林勇(非中共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0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123日,林勇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02112月,乔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林勇受到撤职处分。专项治理期间,该局接连发生2起顶风违纪问题,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志因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受到警示约谈处理。

4.临海市商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开发酒驾问题。20211026日晚,陈开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1028日,陈开发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2000元。202112月,陈开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三门县花桥镇原副镇长王臣来酒驾问题。2021621日,王臣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75日,王臣来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2000元。20217月,王臣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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