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督促县司法局打好履责守廉、制度护廉、文化育廉“组合拳”,在全系统深度镶嵌“清廉因子”,大力推进“清廉司法”建设走深走实。
一是完善监督体系。督促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协助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联合县司法局对下属单位县公证处开展全科式体检监督检查,通过查阅工作档案、财务账册、个别谈话等方式,共发现五大类16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县司法局不定期联合公安、检察院等部门针对社区矫正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服务监管等关键事项开展监督检查,聚焦执行程序是否合法、公务接待是否规范等关键点,及时发现问题并纠偏,形成“查-访-谈-改-督”全链条监督体系,持之以恒提升监督效能。
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加强对县司法局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监督管理制度、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业务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等23项内部管控制度的审查,重点查看制度是否符合现行政策、是否具有针对性,督促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指导县司法局在系统内部组织岗位风险大排查活动,共排查出35处岗位廉政风险点,落实66条预防整改措施。要求县司法局延伸外联,重点与检察、法院、公安等部门对接,出台有关控辩量刑协商、“亲清”检律关系构筑等机制,着力规范执法司法程序和行为。
三是深化廉政教育。采用分析典型案例、宣传党纪党规等形式,抓实全县司法工作者廉政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 ,已开展集中廉政教育5次。督促县司法局秉持“基层创建到哪里清廉机关建设就到哪里”的理念,将清廉要素融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司法所创建、人民调解“一镇一品”建设中,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品牌建设与廉同行。指导局机关通过定期开展“法印学社”学习日、清廉故事演说、清廉家书家训诵读、清廉书画展览等活动,让“清廉司法”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