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同意,近日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县档案馆、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总工会、共青团三门县委、县妇女联合会、县科学技术协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县红十字会、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浦坝港镇等11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县档案馆,县委巡察组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县档案馆党组能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要求,突出“党管档案”的政治属性,在行政村调整档案移交、疫情防控及脱贫攻坚两类重要档案接收进馆等中心工作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进一步夯实我县档案工作基础。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档案资源的建配管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缓慢,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四责协同机制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廉政廉情存在一定风险系数,党建引领作用不明显,中层干部选拔工作不够严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等。
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委巡察组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县经信局党委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委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聚焦聚力工业企业经济发展,积极应对风险挑战,推动制造业投资、产业转型升级、惠企政策落地等方面取得一些成效,工业企业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一些重要经济指标在全市靠前。2019年以来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推动工业经济稳进提质成效不够明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存在不足,履行服务工业企业职能存在短板,意识形态和依法行政工作还有差距。整治四风和廉政风险防范还不够有力,政策制定不够严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财务管理不够严格,政府采购不够规范。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对机关党建不够重视,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选人用人工作有待加强。
在县总工会,县委巡察组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县总工会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打造了37°工会服务站、全市首家劳模工匠馆、渔美人女职工培训等品牌。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维权服务谋求新实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2020年度市对县绩效考核被评为优秀,2021年被评为省工会干部革命历史教育基地,获评市级文明单位。“‘四个加法’推进职工疗休养”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史济锡批示肯定。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站位不高、意识不浓,新时期新业态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够有力,对困难职工的精准帮扶效果不够明显,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未层层压实,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刚性约束不足,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度较低等问题。
在共青团三门县委,县委巡察组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团县委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引领凝聚、组织动员、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使命,积极推进《浙江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7-2025年)》试点培育工作,顺利通过试点。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引领组织服务“三力”作用发挥不充分,思想政治引领有差距,组织功能发挥不够充分,服务青年工作存在短板。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不够到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党建带团建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机关党建重视不够,支部建设不够健全,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干部教育管理不够到位。
在县妇女联合会,县委巡察组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县妇联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妇联改革,履行引领服务联系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妇女积极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三好妇女”传家风、女性红色教育基地建设、“小马扎”宣讲服务等有力开展,工作较有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妇联组织政治引领不够有力,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服务中心工作改革创新有短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深入基层和妇女群众开展服务较少,内控管理不够完善,政府采购、财务管理不规范。党建带妇建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机关党建重视不够,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有疏漏。
在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委巡察组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县科协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断强化管党治党责任,领导班子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团结和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四服务一加强”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助推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及时;履行“四服务一加强”职责职能不够到位;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重点环节监管不够扎实;机关党建工作较薄弱;执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不严肃。
在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委巡察组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县残联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抓业务树形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县残障人士创业创新金点子众筹平台,“残疾人之家”建设管理创新十法,“家庭病床”康复服务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2021年被台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幸福台州工作突出贡献集体”,获评“十三五”期间台州市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不够全面深入,扎实推进残疾人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仍有欠缺,清廉机关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党建和业务融洽度不够,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
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县委巡察组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县关工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机关干部廉政意识稳步提高,围绕关爱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职责使命,动员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积极开展工作,在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关爱教育基地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2019年获得省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荣誉。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关心关爱青少年成长成才核心职能发挥不充分;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工作作风不实;财务管理不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在县红十字会,县委巡察组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县红十字会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逐渐增强,围绕“三救三献”主责主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推进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推动我县红十字事业持续发展。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践行红十字精神还有差距,“三救三献”主责主业履职能力还需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还需夯实,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内控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到位。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党建工作还存有不足。
在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县委巡察组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县人民医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从严治党意识明显增强,稳步推进医共体改革和清廉医院建设工作,院风医风有所改善,队伍建设总体向好。通过深化与浙大一院交流合作,不断提升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在谋求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实现历史性跨越,于2022年成功晋升为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够用心;推动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不够精细;落实医疗卫生改革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不够紧实;防范化解廉洁风险不够严实;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管理不规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严肃;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在浦坝港镇,县委巡察组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浦坝港镇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管党治党取得新成效。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紧扣建设现代化新港城发展战略,围绕打造镇强民富村美人和的三门副中心工作目标,加强改革创新,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镇经济社会得到持续发展。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推进共同富裕工作不够扎实,破解产业发展的困局未有效扭转,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牢固,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存在逐级递减现象,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工程项目监督、合同签订、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等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制度执行刚性不足,“四风”倾向仍有存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干部队伍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和党建工作还存有不足,仍需加强。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干部的问题线索,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取得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从反馈的具体问题抓起,针对短板、弱项和不足,逐一剖析原因,认真加以解决。要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要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条研究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晰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要坚持举一反三,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完善“长久立”的机制,持续放大整改效应。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主动加强全过程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