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乡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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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 容 |
基 本 要 求 |
标准分 |
考核办法 |
自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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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导 重 视 12分 |
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
乡镇纪委定期或不定期研究信访工作。 |
每年4次以上 |
2 |
每少一次扣0.5分,以会议记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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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阅批信访情况 |
反映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信访件,上级单位发函要求查办的信访件,应由纪委书记阅批。 |
100% |
2 |
每少批一件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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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实名的初信初访阅批情况 |
反映下级一般干部的信访件中,如署实名的初信初访里内容有可查性的,应由纪委书记阅批。 |
100% |
2 |
每少参加一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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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参加信访接待日 |
建立信访接待日制度,乡镇纪委书记应参加所在乡镇的领导信访接待日,对接访的问题要负责处理落实,并加强对重大信访问题的排查。 |
100% |
2 |
每少参加一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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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参加查办信访件 |
纪委书记每年直接参加信访案件查办的数量,要达到年总量的80%以上,对查办信访案件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协调处理。 |
80%以上 |
2 |
未达到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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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或交流信访工作 |
每年应召集基层信访员研究或交流信访工作。 |
1-2次 |
2 |
未召开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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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访 工 作 几 项 指 标 44分 |
几项指标 |
信访案件向上级报结被认可(不要求补报材料或补充材料,不退回材料要求重办)达到90%以上,信访案件装订要规范,做到一案一卷。 |
90%以上 |
10 |
低于90%扣2分,案卷不规范灼情扣分,全年无信访件的按该项各乡镇平均分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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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进行谈话诫勉的信访问题,对被反映人谈话要达到100%。 |
90% |
8 |
低于90%扣2分(低于80%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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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综合信息和案件线索取得明显成效(指信息引起领导重视或上级机关转发、突破案件等);有年度总结并每季度向县纪委信访室报送信访信息不少于1条。 |
每季度不少于1条 |
8 |
有事例,无年度总结扣2分,信息少一条扣1分,未按时报送每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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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信初访当年结案率90%以上。 |
90%以上 |
8 |
低于90%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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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件当年结案率90%以上。按期(对上级交办信访件:一般信访案件在1个月内,重要信访案件在3个月内,立案案件在6个月内办结。本级领导批办或直接受理信访件:一般信访案件10日内,重要信访案件1个月内,立案信访案件在3个月内办结。)结案率80%以上。 |
90%以上,80%以上 |
10 |
低于90%的扣2分,低于80%扣2分,对于上级交办信访件未按期完成每件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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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纪委领导包案件 |
按时办结,实现群众息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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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办结,实现群众息访的视办结质量加1-2分,因未及时查办导致群众持续越级上访的视情节扣2-5分。无包案件乡镇本项不加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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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乡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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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 容 |
基 本 要 求 |
标准分 |
考核办法 |
自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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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名 举 报 工 作 24分 |
实名举报 |
按照浙纪办发[2009]9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实名举报 |
15日内告知受理情况并签定承诺书。 |
4 |
未按此要求办理的每件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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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60日之内办结,需要延期30天办结的,必须有报批手续。 |
4 |
未按此要求办理的每件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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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有特殊情况确实难以按期办结的,承办机关应书面说明理由,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备案。 |
4 |
未按此要求办理的每件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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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反馈举报人。 |
4 |
未按此要求办理的每件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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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按期办结率达95%以上,反馈基本满意率90%以上。 |
8 |
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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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访 机 构 及 队 伍 建 设 8分 |
建立信访领导小组 |
乡镇纪委领导参加乡镇信访领导小组并有专门接待来访群众的场所。 |
以文件资料及实地考核为准 |
2 |
每少一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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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有专兼职信访干部 |
乡镇纪委有专门承担信访举报工作的专兼职干部。 |
100% |
2 |
未达到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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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有兼职信访员 |
基层党组织中有兼职信访工作的委员,并能发挥群众工作、信息和监督作用。 |
100% |
2 |
换届后未重新明确的扣1分,未达到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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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或培训 |
每年对基层信访员进行业务交流或培训。 |
1次以上 |
2 |
未达到不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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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 责任 制和 责任 追究 12分 |
责任心不强,人员伤亡 |
查办信访案件中责任心不强,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的。 |
无伤亡 |
2 |
造成人员伤亡的本大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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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材料失密 |
违反信访工作程序规定,造成举报材料失泄密,妨碍案件查处。 |
无失密 |
2 |
有失密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本大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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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 |
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合法权利受到侵害,不能有效制止、纠正并追究责任人的。 |
无打击报复 |
2 |
有打击报复不查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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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级访 |
越级上访中纪委、省、市、县纪委。 |
无越级上访 |
3 |
上访中纪委1次扣1分,省、市纪委1次扣0.5分,县纪委1次扣0.1分。群众署名反映的问题没有很好办理而上访的加倍扣分。群众集体(5人以上)上访的加倍扣分。扣完本大项分值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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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访 |
同一问题上访5次以上 |
5次 |
3 |
超过5次的每件每次扣1分,扣完本大项分值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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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定于12月中旬左右对各乡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以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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