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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郑志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更新日期:2025-01-15   浏览量:1068  来源:本站编辑
 

日前,经中共三门县委批准,三门县纪委监委对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郑志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志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毫无法律底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和消纳审批、工程项目承包、工程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志南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三门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三门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志南开除党籍处分;由三门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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