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门县财政局党组(县国资发展中心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部署,2023年3月17日至6月1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县国资发展中心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县国资发展中心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财政局党组(县国资发展中心党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当做一项重要建设工作,整改反馈以来,逢会必谈整改、逢会必抓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传导责任压力,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明确整改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各责任人落实整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局党组书记(国资发展中心党工委书记)王立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落实“一个带头”“三个亲自”,做到带头抓整改工作,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全系统重要政治任务,真抓实抓细抓。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中共三门县财政局党组(县国资发展中心党工委)巡察整改方案》,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定期汇总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落实整改措施。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的1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共开展谈话教育19人次;新制定制度7项,修改完善制度1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做好巡察整改等相关工作,研究部署各党支部落实整改意见,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开展对党中央、及省市县各级党委最新部署、政策、文件的学习。二是召开党员大会学习《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等中共中央下发的文件精神。三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学习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共浙江省财政厅党组关于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并围绕“三个一号工程”、“三提三争”等重点工作开展学习研讨交流。二是整理汇编包括三个“一号工程”、“三提三争”等重点工作的《财政干部业务学习读本》,组织学习加深认识,促进工作开展。三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关于“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推进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习近平这样强调》、《习言道|民族要复兴,乡村》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贯彻落实《浙江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试行)》要求,提请县府办出台《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支农资金的通知》(三政办发〔2023〕24号),建立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农业农村发展的稳定增长机制。三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带头深入剖析问题,组织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项目不够成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参加市财政局共富学习交流会,集中学习《浙江省财政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百万家庭奔富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局共富专班成员集中学习会议精神、先进地区做法和相关政策文件。二是成功争取省百村万户增收促富试点,获省补资金2000万元。用项目带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低收入农户增收,完成建设大棚育苗基地建设,预计年收入可达2400万元,村集体年收益约323万元,惠及亭旁镇20个村600多户,辐射带动全县各乡镇(街道)超过150个村52000户家庭增收。三是2023年安排资金2000万元保障三门县青蟹产业深度融合集成创新示范项目建设,提升三门青蟹品牌美誉度,提升三门青蟹养殖产业的精准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延展青蟹全产业链,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四是获评农村客货邮三星级样板县,下一步将持续优化农村物流“统仓共配”和“快递进村”机制。
3、针对“推进财政监督优化营商环境还有较大提升空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采购单位要求面向大型企业采购,或降低采购合同预付款平均比例的,必须事先报县服务争优行动专班(营商环境优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报财政局备案。二是将营商环境指标纳入“三门县财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计入县对部门考核内容。三是对于影响考核指标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单位定期在相关浙政钉群里通报。
三、关于“推动财政(国资)事业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和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百村万户增收促富试点项目等资金;“三门县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台州湾新区——三门山海协作“产业飞地”和三门县特色生态产业平台获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二是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实现公共资源变现,成功转让三门县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增加财政收入。三是统筹资金,加大对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的投入力度保障重大战略措施有效实施。
2、针对“财政预决算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紧盯直达资金支付进度,对偏离度超过1%的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处理;常态化督查通报“8+4”政策资金执行进度,联合县提争办、督查室对部门分配到乡镇(街道)的资金进行专项督查;依托收支智管系统平台对执行进度慢、支付不规范的项目及时督促整改;将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全部分配至各教共体有序使用,确保年内使用完毕。二是组织开展全县预决算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通过交叉检查复查、第三方核查等方式,立查立改,切实提高预决算公开信息质量。三是以新增专项债项目为切入口,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把好资金投向的第一道“关口”,按要求对2023年度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3、针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关制度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台州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机构编制、用工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三门县国资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门县县属国有企业机构编制、用工管理的若干意见》(三国资办发〔2023〕5号),进一步规范县内国有企业的机构编制、人员招聘等程序。二是开展县属企业用工情况摸底,核定县属企业所属企业机构编制和用工规模,完成2023年第一批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三是根据今年重点工作任务,起草调整2023年度县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综合指标评分细则。四是联合县发改局出台《三门县县属企业功能发挥指标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压紧压实国企有效投资考核责任。五是出台《三门清廉国企建设“5+N+1”评价指标(试行)》(三国资党发〔2023〕6号),形成“一企一策”评价标准,全面跟踪各国企清廉建设进度,以监督之力为企业各项工作提速提效。六是出台《三门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办法》,提升全县国有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
4、针对“法治财政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各学习小组集中开展学习《中共三门县委宣传部 三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和《三门县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二是制定完成《三门县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三是在8月26日召开的三门县会计学会第七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组织学习《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四、关于“推进财政(国资)事业改革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预算管理的数字化改革不够深入,需要加大推进力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成对所有乡镇的第一轮推广培训和第二轮现场指导培训,推进各乡镇(街道)在日常工作中应用浙里基财智控平台进行业务处理。二是印发《三门县财政局关于推进“浙里报账”应用迭代升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单位应用“浙里报账”的重要性。三是周密规划新场景上线的基础配置事项,推进内控流程梳理和岗位权限配制,为上线单位提供有力技术支持。四是组织召开线上业务培训会,扩大场景应用范围。五是加强日常业务辅导,帮助单位消除畏难情绪,推进使用“浙里报账”。六是加强与预算一体化动态监控系统的联动,设置规则,提高应用活跃度。
2、针对“助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不够有力,需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产业基金投资运作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出台《三门县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召开三门县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第一、第二次会议,研究遴选三门县政府产业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确定产业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入围名单等事项。二是出台《三门县国企市场化机制改革工作方案》,梳理重点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清单,明确责任企业和工作节点。三是组建县国资集团,完成股权划转工作。四是编制国有资产盘活计划表,分类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出台《三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将相关资产无偿划转注入国有企业的通知》。五是实现公共资源变现,成功转让三门县停车位特许经营权。
3、针对“迭代新一轮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不够迅速,需要加快审查进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省市财政部门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方案。二是组织梳理各类各项财政政策,建立政策体系动态调整机制,完成《2023-2027年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安排表编制工作。
五、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未按要求建立意识形态组织领导体系”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中共三门县财政局党组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三财党组发〔2023〕5号),加强意识形态组织领导体系建设。二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开展送活动进农村文化礼堂质量不达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送活动进农村文化礼堂,分别在浦坝港镇金家峙村、浦坝港镇五小柱村开展支农惠农政策宣传活动。二是拟定计划表并按计划开展活动。三是局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警示约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短板,监督指导职能弱化,推动形成协同监督机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人员对各科室(局)、中心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二是通过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三是落实县财政局与县委巡察机构协作机制,选派三名干部参加市委、县委巡察工作;按财巡联动机制向县委巡察办提供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四是出台台州市首个《关于建立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联动机制的通知》。形成监督计划共商、监督资源共用、监督成果共享、问题整改共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定位,实现两类监督优势互补、同向发力。五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局党组书记对局相关班子成员开展工作提示约谈,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三是局党组书记对全体局班子成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针对“压力传导机制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按要求对2020年以来中层干部的廉政档案进行动态更新,并按规定上报纪检组。二是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的廉政档案更新工作,促进日常监督提质增效,推进压力传导,推动干部清正廉洁履职。三是局分管领导对人教科相关责任人开展警示提醒约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监督不够系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会同发改、住建、交通、水利、行政审批中心出台《三门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编审中介机构考核办法》。二是组织中介机构学习《三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三门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编审中介机构考核办法》和《三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组织首届造价沙龙活动。三是加强日常项目复审管理,加强对工程结算的抽查复审监督;对浙江天平因质量存在问题作出暂停业务分配处理,并在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群予以公开通报。
2、针对“乡镇(街道)资金监管不够高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通过“浙里基财”系统加强资金监管力度,每月初对项目开展核查;削减不必要的开支,筑牢乡镇“过紧日子”思想。二是依托收支智管系统,及时向8+4项目、直达资金项目等执行率较低、支付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的乡镇进行提醒,并要求其整改到位。三是对部分乡镇开展资金监管抽查,定期组织对乡镇进行实地走访,检查实际支付进度,督促项目资金支付到位。
3、针对“政府采购和财务管理率先垂范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分管领导组织办公室、法规科、人教科、数字中心等相关科室人员学习《三门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以及政府采购、局财务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财务管理制度及合同管理相关制度。三是组织各科室对存续期内合同开展自查自纠,要求经办人员严格把关,规范合同履行。四是组织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梳理,清理原食堂清算挂账上缴县财政。五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六是局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工作提示约谈,局分管领导对局办公室主任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八、关于“领导班子战斗力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推进变革型组织建设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通过理论中心学习小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调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浦江经验”等重要批示精神;通过党员大会学习《中共浙江省财政厅党组关于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二是局党组书记带头组织局班子成员就学习内容与财政工作结合开展研讨交流;各班子成员通过党组会议围绕收支平衡资金盘活进行讨论。三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带头深入剖析问题,组织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破难攻坚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月走访”活动。走访四大县属国有企业,了解在建项目具体情况,督促加快推进落实;调研农村物流共富案例情况;了解本年度用工计划,指导国企招聘工作。二是召开2023年半年度国资国企工作会暨清廉国企建设推进会,分析上半年全县国企运营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三是调研台州各县市区国企负责人薪酬情况,起草三门县国有企业项目建设和立项审核机制,给县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四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九、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干部人事管理相关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有关事项的通知》、《三门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局分管领导组织人教科、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三门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强化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及时对未备案人员进行备案。三是做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存入个人档案的材料进一步做好移交前审查,确保档案无涂改。四是明确相关人员行政职务,免去其兼任的事业职务,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开展任职谈话。五是对待职级晋升工作,根据要求建立文书档案,做到考察、个人鉴定、测评表等材料齐全、手续规范。六是局党组书记对局分管领导开展工作提示约谈;局分管领导对人教科相关负责人开展工作提示约谈;局分管领导对人教科相关责任人、办公室相关责任人开展警示提醒约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编办等部门沟通联系,按要求报送2024年公务员招聘计划。二是局党组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谋划做好干部提拔和轮岗工作。三是开展帮带结对,发挥老同志“传帮带”作用,培养锻造年轻干部,激励干部成长进步,有序推进新老交替。
3、针对“执行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三门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局分管领导组织人教科、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三门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做深做实做细干部考察等程序,按要求应谈人员必谈。二是对涉及提拔的人员建立文书档案,形成相应的考察材料,确保资料完整,规范提拔程序。三是整改建立形成选人用人专项记录本。四是局党组书记对局分管领导开展工作提示约谈;局分管领导对人教科相关负责人开展工作提示约谈;局分管领导对人教科相关责任人、办公室相关责任人开展警示提醒约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缺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成县国资发展中心党工委对四大县属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二是对县属国企进行党建工作指导,党建台账的抽查检查。三是严格县属企业发展党员的审批流程,确保所有环节规范有序。
2、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各支部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二是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各支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制度,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党支部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困难和需求。四是开展对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的自查和互查,查漏补缺,不断提高会议记录质量。五是结合工作实际或重要时间节点,突出主题,做到一月一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六是局党组书记对局分管领导开展工作提示约谈;局分管领导对三个机关支部书记开展工作提示约谈,局分管领导对第一支部委员开展警示约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针对“党员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对接,将相关同志组织关系转出。二是加强日常管理,根据工作要求,做好转接工作,及时转出离职党员的组织关系。三是局分管领导对人教科相关负责人开展工作提示约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针对“党务公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二是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三是局分管领导对人教科相关负责人开展工作提示约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非财政局党组成员列席财政局党组会议时对人事议题不发表意见。二是按要求建立国资发展中心党工委会议记录。三是局分管领导对人教科相关负责人开展工作提示约谈;局分管领导对人教科相关责任人开展警示约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下一步,县财政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财政国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压实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是抓好巡视整改的“牛鼻子”。要增强“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推动落实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一以贯之,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常抓不懈,深化整改工作。巡察发现的问题,形成不是一朝一夕,解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问题整改必须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要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拓展整改成效。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促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契机,举一反三,深挖工作中短板漏洞,认真总结提炼整改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完善制度措施。形成依靠自身力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改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把整改融入到日常工作、融入到班子队伍建设,以整改落实的具体行动不断推动稳定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水平的提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3376508;邮寄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1号,邮编:317100;电子邮箱:smczb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