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1月2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政治体检”,是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坚决的试金石,作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组织落实中,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形成“党组书记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入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四张清单,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召开专题党组会2次,整改推进会2次。动态跟踪进度,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体研判、靶向施策。同时,注重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针对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范问题反弹。
党组书记张国宏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挂帅、亲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抓好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的督促指导,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三是增强队伍建设。坚持把巡察整改与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谈心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引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深刻反思问题、主动认领责任,切实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截至2025年7月14日,巡察反馈的7方面2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制定80条整改措施,已完成80条。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谈话提醒16人;新制定制度9项,修改完善制度1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0.18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针对“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第一议题学习清单,定期更新,推动理论学习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二是根据不同的学习内容特点和需要研究的工作实际属性,结合“第一议题”、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开展专题研讨。目前已开展廉政专题例会2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3次,法治教育基地、蛇蟠围垦纪念馆实地学习2次。三是学用结合。把相关会议精神、批示、指示与我院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出台《2025年三门县人民检察院重点工作》,确定我院中层正职、五线历练干部的年度破难项目,明确完成时限、不断提升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针对“服务大局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联合工商联出台《关于深化协作联络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建立同向发力、风险风控、专题协调等4项常态化、增值化法治服务机制,为企业设立、生产经营、转型发展等全生命周期提供法治保障;制作《企业常见法律风险提示手册》,为企业经营全流程提供“菜单式”法律指引。二是制发检察建议。聚焦近三年企业内部贪腐案件,剖析企业管理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涉案企业开展内部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三是制作产业报告,开展态势分析。针对冲锋衣产业假冒商标案件频发、区域品牌形象受损问题,深入剖析近三年案件,形成《冲锋衣产业涉罪态势分析报告》,从品牌保护、行业监管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开展跨区域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协同治理。联合天台县检察院以实地走访、现场答疑、座谈签约等方式,为本地特色产业送上知识产权保护“大礼包”,签订了《关于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司法协作备忘录》,推出实现高质量跨区域知识产权履职会晤会商、信息共享等5项工作机制,实现区域间司法互助,协力提升履职效能。五是积极开展重点专项工作。聚焦严重侵害企业权益、影响投资者信心、损害司法公信力的重点情形,重点监督纠正刑事“挂案”、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规异地执法与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2025年4月,联合县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出台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协作机制。
(三)针对“推进数字检察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行提醒约谈。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约谈,分管领导对责任部门主任进行提醒约谈。二是由分管领导带队赴临海市检察院考察学习,互学共鉴、取长补短、为突破短板提供了新思路。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亲自抓,组建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办公室主任的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专班负责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执行,专人负责重点模型跟进实施,推动具体工作高效落实。今年以来,在省院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平台办理专项19个,成案6项17件。四是营造争先创优氛围。以月推进、季督评形式管理本院“一本账”,对省市部署的重点专项以及本地创新专项开展进度分析和方向性优化,增强干警积极性,营造真抓实干、争先创优浓厚氛围。我院数字检察办案经验的信息在《检察日报》数字检察专刊发表。
二、关于“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针对“办案质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流程抓实“三个管理”。严格落实承办人司法责任和承办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内部把关、请示报告、横向沟通等机制,穷尽程序控制手段守牢案件质量底线。积极开展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对评比过程中发现的法律文书制作中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开展讲评活动,推动办案人员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办案质效。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刑事检察人才三年行动计划,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引擎,积极开展刑检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开展审查报告竞赛、六查法大讨论、瑕疵案件复盘、高质效文书制作等岗位练兵活动13场,不断提升刑检干警业务素养,为办案质效提升打下坚实根基。
(二)针对“公安、法院的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树立正确理念,提升监督意识。规范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在监督履职过程中,摒弃为监督而监督。依法积极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及时发现公安机关在强制措施采取、非法取证、违法查扣冻等方面的违法情形,及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协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在抗诉精准度上持续下功夫。采取案件回头看、交替互查等方式梳理、发现抗诉抗点,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员额检察官办案组抗诉能力。三是广泛筛查抗源,以刑事裁判文书智能辅助审查系统大数据为依托,紧盯同案不同判、同罪不同罚、减轻处罚不适当、诉判不一等案件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类案分析,获取有效监督线索。
(三)针对“检察建议效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约谈并出台机制加强刚性。分管领导对责任部门主任进行提醒约谈。完善检察建议工作办法,进一步提高检察建议工作质效,维护检察建议权威性。二是加强沟通,构建全链条跟踪督导体系。建立台账,动态跟踪,记录每份检察建议的回复期限,不定期询问各部门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做好台账留痕。在检察建议发出后,主动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和遇到的困难。三是能动履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今年以来,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件,推动源头堵塞治理漏洞。针对企业内部贪腐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涉案企业开展内部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同时为进一步畅通检企沟通渠道,更好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我院与县工商联联合会签署《关于深化协作联络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的实施方案》,构建常态化协作体系。
(四)针对“开展‘检护民生’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司法救助资金发放存在摊薄求量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出台机制,转变司法理念。出台司法救助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司法救助工作。组织部门干警学习司法救助相关规定,贯彻数、质并重的司法救助办案理念。二是加强案件审查。严格审查被救助人提供的材料信息,充分调查被害人的损失程度、受伤害程度、急迫程度、家庭可支配收入等情况,确定救助金额,避免随意救助,确保救助实效。司法救助案件实行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司救委四级审批。三是强化金额把关。司救委对拟救助案件的案情逐案讨论,严格履行审查义务,尤其是对申请救助人的救助条件、救助金额严格把关,确保救助资金有效利用。
2.针对“信访办理反馈未完全形成闭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约谈。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约谈,分管领导对责任部门主任进行提醒约谈。引导干警充分认清台账记录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台账管理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专人负责,台账管理。专人及时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息录入网上信访2.0系统,按职责分流至承办部门,对所有登记在册的信访举报件实行台账化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时动态掌握办理情况。三是强化监督,提质增效。部门主任每周对办理情况再梳理再核对,工作人员按月梳理信访件管理台账,结案前核对回复情况,确保台账的管理更加严谨和规范,审核后再归档,形成工作闭环。
3.针对“推进枫桥式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基础建设。完成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并根据工作需要规范配置办公场所。二是强化人力保障。目前5名干警已全部到位。自2025年1月起,检察室所有工作人员已全部转入健跳检察室办公,确保“真派驻、真在岗”。三是强化履职办案。深化涉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聘用13名代表委员担任检调联络员,按地域类型设立调解专班,实现分类精准调解。截至目前已累计组织调解工作达30余次,成功推动7件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四是强化代表赋能。出台《关于在健跳检察室推行代表委员全过程参与案件办理的相关规定(试行)》。截至目前,已邀请22名代表委员参与案件办理,县级代表委员检察履职覆盖率50%以上,有效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与公信力。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针对“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就该事项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约谈,分管领导对具体负责人员进行警示约谈。制定《2025年三门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2025年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组、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等各自责任清单,同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二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主动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关心关爱谈心谈话,定期开展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强化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典型案例学习,确保强力推进、务求实效;针对青年干警组织开展“青年说廉洁”,参与“围垦馆中筑廉心青年肩上担使命——年轻干部廉政教育活动”等系列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神经末梢。
(二)针对“廉政约谈缺少针对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就院领导提示约谈内容基本雷同问题,党组书记、检察长及其他党组成员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作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出台《2025年三门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明确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有效落实约谈工作。三是分类别开展约谈。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约谈主题,并结合干警自身岗位进行,2025年开展了关心关爱、廉政、干部任前等约谈,已实现约谈全覆盖。
(三)针对“执行三个规定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层层落实填报工作,做好日常提示提醒、检务督察通报等工作,确保“逢问必录”,把“三个规定”落实融入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强化示范引领,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班子成员填报实现全覆盖,无“零填报”情况,检察长对“月报告”亲自审核把关。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安排学习三个规定相关材料,通报省市院关于三个规定文件,严格完成“三个规定”填报工作,月填报率均为100%。
四、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约谈提醒。分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优化完成预付款支付审核流程,规范建设方签证管理,增强人员责任意识。三是严格规范项目管理。组织《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工程建设监管制度专题学习培训,规范项目流程,建立项目负责制,具体项目专人全程跟踪监督。
(二)针对“三公经费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检察长对责任领导开展约谈,分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制定《出车情况表》并配备至所有执法用车,明确“一车一表、用车必登”要求,经抽查未发现不登记现象,现有台账登记完整率达100%。三是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等专题学习,推动制度入脑入心。
(三)针对“公物管理漏洞较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由分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二是就公务管理漏洞问题,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作自我批评。三是开展全面核查,确保账实一致、系统数据与实物资产精准对应。四是组织全面盘点,确保资产存放规范。针对未登记的固定资产,已完成信息采集、价值核定及入库登记,实现账实相符。同时,完善资产台账动态更新机制,明确保管责任,下一步将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巩固整改成效。
五、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有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丰富征求意见方式,广开“谏言之门”,深入人大代表联络站征求基层群众意见通道。二是加强引导示范,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摆理论学习深度还不够、领悟践行强度还不够等问题。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安排党组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规则》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针对“党组会议讨论重大事项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由分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约谈。要求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综合素养。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抓实抓细确保会议记录规范。三是安排中心组学习中共三门县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通知》,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决策的制约监督机制,明确监督重点,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促进我院重大事项依规行权、民主决策。
(三)针对“基层组织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换届、改选制度,相关工作依规有序开展。二是增强党务工作能力,就支部换届选举、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党费收缴管理等,开展支部委员专题培训。三是打造“一支部一品牌”,开展党建和业务融合典型案例分享会,发挥典型事例激励、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党务工作者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激发党建工作内生动力。
六、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整改,由分管领导对相关同志开展谈话。二是开展学习,以部门为单位深入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人员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系统解读任职回避、公务回避等核心内容,确保干警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回避原则。三是完善干部选任程序。结合岗位需求与干部实际科学启动选拔,多维度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同时坚持集体研究、按程序决策。
(二)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人才招录,优先吸纳有司法工作经验者,不断充实业务骨干队伍。二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根据现有人员情况,制定《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在编人员转任工作管理的规定》。用活用好《检察人员容错履职机制的实施办法》《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品牌创建工作奖励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实现正向激励和反向保护并举。三是开展实战实训,紧盯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新要求,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统筹推进业务培训、同堂培训、网络培训,多措并举。
(三)针对“干部思想动态分析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整改,由分管领导对撰写人开展警示约谈。二是关心关爱,从思想动态、工作困惑、职业规划等方面开展精准谈话,自巡察结束至今,已开展廉政约谈、关心关爱谈话、支部谈心谈话,实现全员覆盖。为15名青年干警制定“业务+行政”双联系导师帮带,在学习引导、工作辅导、作风传导等方面做好培养锻炼,帮助青年干警解决难题,把积极向上的精神融入检察工作中。三是精准画像,围绕干警政治素质、履职尽责、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表现,为干警精准画像。重点围绕中层干部和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撰写干部队伍分析研判报告,为优化干警结构、提升干警素质、加强干警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建议。
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以更严的标准要求、更实的举措行动,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整改责任根基。深化理论武装,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及检察业务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班等形式,确保全员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压实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牵头抓落实,通过定期约谈、警示教育等方式,杜绝“过关”心态。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完善制度体系,对已整改问题,梳理总结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确保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内容,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回头看”,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将整改成果与检察中心工作结合,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质量整改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提供更优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3300911;邮寄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滨海大道6号,邮编:31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