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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情不三越”说起
更新日期:2010-08-4   浏览量:2295  来源:
 
宛诗平
 
   日前,一位领导干部与党校学员座谈时指出,共产党人既讲对人民之情,也讲同志和亲友之情,但情不可越法、情不可越规、情不可越德。笔者认为,这“情不三越”确实发人深省。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人情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特性,是维系人类社会不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精神慰藉,并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和行为。古语云:“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讲的就是“人情难却”。人都是有感情的,讲感情是人之常情,领导干部肯定也要讲感情,不讲感情的领导难以凝聚人心、战胜困难、获得胜利。但是,领导干部又不能感情用事,因为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不徇私情,秉公办事,是最基本的要求。
   纵观近年来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往往由于感情错位而导致权力错位。有的亲情错位,对家属、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明知不对,却碍于情面,不加反对;对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经商谋利,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甚至怂恿庇护。有的用人办事,以人情为标准,搞歪门邪道,出卖权力以发财,连自己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有的友情错位,交友不慎,过分地重感情,讲义气,被所谓的“朋友”利用,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甚至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遭到人民的唾弃。有的爱情错位,养情人、“包二奶”,或为满足情人的畸形物欲、或为营造与情人的安乐窝,因情而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出卖灵魂。
   在此情况下,牢记“情不三越”就显得尤为必要。
   笔者认为要做到“情不三越”,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人情观,做到不为人情所扰,不为亲情所困,不为友情所累;做到人情是人情、公事是公事,绝不能用感情代替政策,破坏党性原则。
   要树立正确的亲情观。欲治其国,必先治其家。领导干部应该重亲情,但一定要明白什么是真正的亲情,什么是真正的关心。严格管理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亲友,严格教育,严格要求,摆正大家与小家的关系,不为亲眷左右,不为亲情营私,做到大公无私、廉洁自律。
   要树立正确的友情观。领导干部同样需要友情,但要慎重对待日常交际和朋友往来,不徇私情,“公交以公交论,私交以私交论”,做到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都过得硬。在交友过程中必须谨慎从事,把握好自己,切忌庸俗化。要亲君子、远小人,看准人、慎交友。
   最重要最根本的还是要树立正确的民情观。始终坚持把执政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研究和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倡导求真务实之风,脚踏实地,真抓实干,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这样,人民群众才会认可你,支持你,拥护你。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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