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监察厅举行的全省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4项制度情况介绍会通报:自今年3月1日至5月22日,云南省共问责干部224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3人(正厅级4人、副厅级9人),县处级干部40人,乡科级干部78人。在被问责人员中,涉及因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不力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有58人,占26%。
据介绍,该省实施行政问责办法以来,把实施领导干部问责制作为解决不作为、乱作为及工作效率低下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的重要措施,围绕突出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大问题等进行严格问责,有效地保证和促进了机关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的大转变。
目前云南省已初步形成了省、州(市)、县(市、区)、乡(镇)4级分级问责的格局,在被问责的224名干部中,由省政府及省级机关实施问责的38人;州市级实施问责的42人;县(市、区)级实施问责的130人,乡(镇)级实施问责的14人。
被问责干部中,涉及不作为、乱作为及工作效率低下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的145人,占被问责总数的65%;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67人;办事不认真负责,互相推诿扯皮,群众极为不满的6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5人;服务态度不好,脸难看、事难办,态度冷漠的1人。被问责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罚。其中,82人被责令向组织写出书面检查,26人被诫勉谈话批评教育,48人被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68人被暂停职务检查,还有2人被劝引咎辞职,5人被责令辞职,4人被建议免职。
问责风暴涉及3个省政府部门和10个州市,其中昆明市受问责人员最多。省公安厅问责29人,省劳动保障厅问责3人,省地税局问责2人,昆明市问责107人,大理州问责21人,文山州问责14人,玉溪市问责11人,曲靖市问责10人,丽江市问责9人,楚雄州问责8人,临沧市问责6人,昭通市问责3人,怒江州问责1人。
在被问责人员中,涉及因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不力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被问责的较多,有58人,占受问责总数的26%。省政府针对文山州、临沧市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问责了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两州市党委、政府领导表示接受问责,深刻反思,认真整改。(来源: 法制日报) |